锅炉压力容器鉴定评审法规

上传人:z**** 文档编号:258743840 上传时间:2022-02-24 格式:PPT 页数:40 大小:12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锅炉压力容器鉴定评审法规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锅炉压力容器鉴定评审法规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锅炉压力容器鉴定评审法规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锅炉压力容器鉴定评审法规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锅炉压力容器鉴定评审法规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锅炉压力容器鉴定评审法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锅炉压力容器鉴定评审法规(4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鉴定评审法规规范介绍 一、特种设备法规规范现状 二、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构成 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鉴定评审相 关规范标准 四、锅炉压力容器鉴定评审相关 规范简要介绍 一、我国特种设备法规规范现状1、最早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1955年2、第一个行政法规: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1982年3、第一次对8类特种设备制定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3年4、目前我国已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70余个,涉及7类特种设备,技术标准近千项。 一、我国特种设备法规规范现状5、存在的主要问题-现有特种设备法规规范不能涵盖全部的特种设备 ;-仅占国家质检总局根

2、据新的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新确定的特种设备技术法规的20%左右 ;一、我国特种设备法规规范现状-在八大类特种设备中,法规规范的完善程度存在一定的差距,锅炉、压力容器方面已初步建立,其它六类特种设备至今尚未建立比较完整的、能够覆盖安全监察全过程的法规规范体系 ;-已有的法规规范由于主管部门调整、技术进步、市场经济体制变化等原因,造成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的在协调性、体现科技技术含量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我国特种设备法规规范体系 面对我国技术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并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效实施,建立以安全技术规范为核心的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体系,是一项十分浩大和紧迫的任务。国家质

3、检总局已经将建立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体系列入200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二、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构成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引用标准”五个层次。第一层次:法律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如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以及正在争取立法的特种设备安全法。 二、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构成第二层次:行政法规 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和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地方性法规二、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构成第三层次:行政规章 国和务院各部门制定各部门的部门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和较大市

4、的人民政府制定政府规章。总局令,如事故处理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2号) 特种设备地方政府规章二、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构成第四层次:安全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 是政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所作出的一系列规定,是必须强制执行的文件,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的主体,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中各国贸易性保护措施在安全方面的体现形式,其作用是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二、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构成 第五层次:锅炉压力容器相关标准1、锅炉压力容器材料标准2、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标准,如:GB150、GB151、GB1233

5、7、JB47323、试验方法标准,如GB228、GB232、GB/T229、GB4334、JB4730二、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构成(安全技术规范)(一)安全技术规范的分类根据质检总局公布的特种设备目录,将安全技术规范分为综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元件)、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辆等九大类。综合类规范以安全监察管理内容为主,并将适用于各类设备的综合性规范划入其中;其他各类设备规范以该类设备的全过程控制为主,包括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二、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构成(安全技术规范)(二)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点1、全方位:在单位(机构)、人员、设备、方法等方面体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全

6、方位;2、全过程: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监察等环节体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全过程;3、全覆盖: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辆、材料、安全附件等设备体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全覆盖。二、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构成(安全技术规范)(三)安全技术规范的组织实施为充分发挥技术机构和安全技术专家的作用,体现开放立法的原则,中国特检中心成立了技术法规部,具体承担安全技术规范的组织起草工作。具体起草工作由中国特检中心所组织的起草组负责。起草组由安全技术规范涉及领域的技术或管理专家组成。二、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构成(安全技术规范)(四)安全技术规范的审批1、

7、全国征求意见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3、主要涉及管理要求的安全技术规范,由质检总局领导签发;主要涉及技术要求的安全技术规范,由质检总局领导授权特种设备局局长签署。已批准的安全技术规范的目录由质检总局予以公布。二、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构成(安全技术规范)2004年以来共起草安全技术规范101项,其中:在组织起草阶段的有36项;在征求意见阶段的有20项;在审议阶段的有17项;在报批阶段的有19项;已经印刷出版的有9项。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相关规范标准1-1 行政许可法2-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1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2号) 4-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质

8、检锅2003172号4-2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国质检锅2003194号4-3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程序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相关法规标准4-4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与监督规则国质检特2005220号4-5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6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7 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8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相关法规标准4-9 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4-10 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11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4-12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2109号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

9、定评审相关法规标准4-13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3248号 4-1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国质检锅2003249号4-1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相关法规标准5-1 锅炉压力容器材料标准5-2 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检验标准,GB150钢制压力容器GB151管壳式换热器GB12337钢制球形储罐JB4732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相关法规标准5-3 试验方法标准JB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GB228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232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229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

10、验方法GB4334不锈耐酸钢晶间腐蚀倾向试验方法四、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相关法规标准JB4730压力容器无损检测(正在修改中) GB3323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11345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壁厚120mm)JB1152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壁厚120mm)四、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相关法规标准JB3144锅炉大口径管座角焊缝超声波探伤SDJ6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焊缝超声波检验篇)四、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相关法规规范介绍(一)行政许可法于 2003年8月27日全国人大通过,第7号主席令公布,自2004年7月1日

11、施行。在行政许可法的第十二条有关行政许可设定中规定:“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和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四、锅炉压力容器鉴定评审相关法规规范介绍(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第373号国务院令公布,自2003年6月1日施行。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许可的要求中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

12、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四、锅炉压力容器鉴定评审相关法规规范介绍 (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确定了8个行政许可项目: (1)特种设备设计许可(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4)气瓶充装许可(5)特种设备使用登记(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四、锅炉压力容器鉴定评审相关法规规范介绍(四)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1. 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其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并且接受产品安全性能检验。-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也应当执行此办法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的

13、界定。(四)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A、B、C、D四个级别-D级锅炉和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其余级别及境外生产用于境内的各级别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四)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锅炉级别确定时应当引起重视的是:锅炉各级别对额定蒸汽压力、额定出水温度或额定蒸发量的限制;如B级额定蒸汽压力2.5MPa,C级额定蒸汽压力0.8MPa且额定蒸发量1t/h 或额定出水温度120持有高级别许可的锅炉制造单位可以生产低级别的锅炉产品;持有C级以上级别的锅炉制造单位可以制造有机热载体锅炉,否则申请单项有机热载体锅炉;(四)锅

14、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的热水锅炉,按照额定出水压力确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额定出水压力2.5MPa为B级或0.8MPa为C级锅炉部件或单一产品的限制。如有机热载体锅炉、铸铁锅炉、A级锅炉部件(锅筒、集箱、省煤器、膜式壁等)。(四)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压力容器级别确定时应引起重视的是: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的划分,尤其对介质有毒性危害程度及爆炸性的判断;各级别间不存在替代的情况,同级别根据范围不同有不同的级别代号,其间也不存在替代的情况;按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持有A级或C级许可;(四)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单一种类产品的限制,限制产品、

15、制造方法、材质、种类或用途等;承压部件。关注国家质检总局就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质检特函2005203号),封头制造许可级别(质检特函200412号函)中做了补充规定。(四)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3、申请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的合法注册;具备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条件;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 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四)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其中第、项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的锅炉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包括基

16、本条件和专项条件的要求;第项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中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共17项要求;第项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要求,更具体的内容应当依据各产品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产品标准。(四)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4、许可证的管理-包括不得超出许可证所批准的产品生产,在产品随机文件上附许可证的复印件、在产品铭牌上标注与许可证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编号,许可证不得涂改、转让、转借,出现变更时及时申报,增项或到期换证提出申请,接受安全监察或产品监督检验等;要求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中明确此方面的内容。(五)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1、鉴定评审机构机构的确定:由机构申请、提交资料,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经审核或验证后确定并公布。机构条件要求:人员、场所、技术经历、管理及对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鉴定评审机构应当遵守的规定(10条)。(五)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鉴定评审人员的要求:掌握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了解鉴定评审项目相关的生产管理与工艺流程、检验检测方法,工程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