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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治观念,规范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一、职责(一)管理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2、制定矿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参与编制矿井职业病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3、参加审查生产和技术改造项目中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严重项
2、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4、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等。(二)各单位职责1、工会主席职责(1)负责职业病防治培训教育的宣传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发放宣传教育宣传单、悬挂条幅、在矿宣传橱窗内张贴宣传教育资料等。(2)制定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活动要有记录、实物、小结等。(3)工会负责落实生产区队的职业病防治与培训相关工作等。2、安监科科长、生产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区区长、调度室主任等职责(1)配合职教科负责对员工的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做到积极配合,按时授课等。具体培训工作按矿有关制度执行。(2)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指导工人进行职
3、业病的防治知识教育及有关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的检查、落实督促工作。3、职教科(1)负责具体对员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及考核工作。(2)负责制定年度、月度员工职业病防治培训计划,并负责落实计划。(3)每年对全矿员工培训一遍,并确保培训合格。4、工资科负责配合职教科的工作,提供应培训人员名单、培训人员相关信息,对新工人、在岗人员调整岗位时签订岗位职业病告知合同等。二、培训方式及培训内容(一)培训方式:采用我矿三级培训运行网络体系(1)一级培训方式:由矿职教科负责组织对副科级以上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目的:提高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增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工作能力及水平,以便有关科室、区队对本单位的
4、员工职业病防再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应在上半年完成,保证副科级以上人员培训一遍,培训时间每期1 天,以便全矿下一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2)二级培训方式:由各单位组织,针对本单位班组长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目的:提高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增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工作能力及水平,以便对本班组的员工职业病防治的再培训工作。要求各单位培训要有计划,计划要有落实,培训要有记录等。培训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奖惩制度并及时兑现等。培训工作在上半年完成,培训时间每期1-2 天,该项工作应在上半年完成,职教科将各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3)三级培训方式由各单位班组负责,针对本单位员工岗位进行现场培训
5、,目的:提高对职业病防治的再认识,结合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如: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强化对职业病自我防治的能力,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或降低职业病发生的几率等。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各单位随时告知从业人员,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如果不按照措施落实,职工有权停止作业。(二)培训内容1、国家对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政策、规定等;2、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生产性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3、煤矿职业病种类及界定条件;4、煤矿常见职业病种类;5、煤矿职业病的防治;6、尘肺病及其防治等。三、其它要求(一)要求所有可能发生职业病(因接触粉尘、噪声、高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的科室、区队,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二)职业病防治培训的具体内容,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按具体情况制定,应包括:接触粉尘、噪声、高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岗位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措施,各种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的投入和使用方法,发生职业卫生人身伤害时的紧急救护方法等。(三)由工资科负责,职教科、工会及安检科参加,每季度对各基层单位的职业病知识培训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四)安检科与职教科配合,每月将各单位培训情况及员工学习掌握情况,在现场随时抽查,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