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人员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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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管理人员奖罚制度 项目部工程奖罚 一、安全文明管理方面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凡是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抓住一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不系好帽带者,抓住一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严禁酗酒后进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走安全通道,严禁随意穿行外架子,违者经教育不听劝阻的罚款50元,并且如发生物体打击事件后果自负。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抓住一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5、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小便罚款50元,大便罚款100元。如若不能找到当事人,则对劳务公司进行相同处罚。 6、严禁赤脚、赤

2、背、穿拖鞋和穿不防滑的硬底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50元。 7、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如有此事件发生,轻者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罚款5002000元,并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施工过程中,各劳务公司按照现场安全防护标准要求认真做好窗台口、电梯井口、通道出入口、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和“五个”临边的安全防护,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搭设外脚手架,违者罚款500元。 9、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除大小横杆拉接点杆件,扣件和卸荷钢丝绳等设施作为他用,违者罚款100500元。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动,必须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改动。 10、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安全有效,施工预

3、留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要严格按规程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任何人严禁随意拆除和更改,如发现违者,除批评教育外罚款50200元。 11、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临电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操作,严禁非电工自行操作和乱接乱插不规范接线,违者罚款50元。 12、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架设整齐或埋地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严禁将线路随意搭设在栏杆、脚手架钢管上,违者罚款50元。 13、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随意动用,对违者且不听劝阻的罚款50200元。 14、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各种大功率电热设施或其它设备做饭、烧水和电褥子取暖,对违者除教育批评外罚款50200元。 15、

4、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6、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工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罚款10-50元/次,出现后果自负。 17、任何机械不得超负荷运转、作业、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岗位,更不能私自换人,否则对操作人员作出10-50元/次罚款处理。 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1、要求劳务公司严格按照工艺标准及规范、规程、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各项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先责令整改,如若不整改或整改不完善将处以100以上罚款。如需返工,一切费用由劳务公司自行承担。 2、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劳务公司专业工长、劳务班组负责人等必须

5、仔细阅读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等的内容,不可盲目施工,如若违反,造成返工,一切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处以2002000元每人的经济处罚。 3、在项目部组织的每月两次的安全质量大检查中,对于名列第一的劳务公司,将给予2000元的经济奖励,对于排名最后的劳务公司,将处以2000元的经济处罚。在公司组织的每月一次的大检查中,公司如对我项目部罚款,我项目部将以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及劳务公司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 三、工程进度管理方面 1、因劳务公司工人数量不足或因工人专业素质不能达到要求造成返工率过高而形成总工期延误,自预定完成日期起将对劳务公司处以1000元/天的经济处罚。 2、如劳

6、务公司根据项目部总进度计划及劳动力计划,积极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作业,按时完成总进度安排的任务,将给予2000元经济奖励。提前完成预定任务的,将在给予2000元经济奖励的基础上,给予1000元/天的奖励,但总和不超过5000元。 四、材料管理方面 1、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扣件必须于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不得随丢、乱放,如若违反,对班组负责人实行罚款100元/次。 2、所有工种实行落手清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达不到预定要求,处以材料价550倍的经济处罚。 3、材料不得浪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注意施工方法,不得蛮横施工,杜绝材料浪费现象,一经发现,处以材料价550倍的经济处罚。 五、办公制度方面 1、严

7、格遵守项目部的作息时间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迟到罚款50元/次;早退罚款50元/次;旷工罚款100元/次。 2、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项目部召开会议时,任何应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缺席,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请假,否则将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xx-09-04 22:34 | #2楼 管理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施工项目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其成员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质量、文明施工主管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

8、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施工项目管理督查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条 施工项目管理督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 2、建立和完善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预警机制,监督施工项目制定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预期的目标。 3、建立工程施工工期、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管理台账,并在施工内部承包中予以明确由联营单位或分包单位上交保证金,其保证金数额为工程总造价的5 。根据承接工程的具体情况,原则上保证金需在工程开工前予交或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予扣;保证金必须专款专用。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动用保证金

9、,必须由施工项目总承包部提出申请,经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并得到公司施工项目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方可准许使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方可返还保证金。 4、建立和完善施工项目管理周报和月报制度以及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使公司施工项目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5、建立和完善工程投诉管理制度,促进施工项目诚信履约。对已发生的工程投诉事件严格按照程序集中力量,迅速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第五条加强公司施工项目的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项目管理进行督查。原则上公司对在粤的项目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每季度对分公司所辖的施工项目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并将公司综合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通报;分公司应每月对所辖的施

10、工项目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施工项目部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并作好综合检查记录。 第六条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检查、指导,要把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同专业检查工作结合起来,要把平时的抽查结果与定期检查考核的结果结合起来,综合检查考核结果应作为施工项目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综合检查考核依据、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及检查程序 第七条 公司综合检查考核依据: 1、施工工期检查考核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周、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考核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xx)和各

11、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第八条公司工程部和安全管理部将依据公司管理体系、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的情况。并以项目的“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为主要内容,采取百分制累计记分方式进行。 第九条项目管理检查、考核的具体程序:项目管理检查、考核的具体程序是一听、二查、三看、四评议。 1、听:检查考核小组听取项目经理汇报在建工工程项目综合情况及项目施工情况; 2、查:检查考核小组根据汇报情况,按专业分工、部门对口分别查阅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依据、文件、资料等; 3、看:检查考核小组到施工现场,

12、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有关专业管理在项目的落实情况; 4、评议:检查考核小组综合分析检查情况,受检施工项目交换意见,提出各项工作的改进措施,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检查考核综合考评在85分以上的在建项目给予奖励,对检查考核综合考评在70分以下的在建施工项目给予惩罚。 第九条 检查考核的结果分类 1施工项目部综考评分85分,为优良; 2施工项目部综考评分为(70-85)分,为合格; 3施工项目部综考评分70分,为不合格。 4、根据年度综合检查次数,按加权平均计算综合考核分值。 奖励与处罚 第十条 奖励 1、对综合考核评分85分优良项目部,给予项目部20003000元奖励,其中对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的

13、奖励分别不小于奖励总额的20%、10、10;公司工程部、安全部的奖励分别为奖励总额的5;其余由项目经理分配。 2、在一年内没有发生一次工程投诉事件,也没有发生一次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给予项目部1000元奖励,其中对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的奖励分别不小于总额20%、10、10;公司工程部、安全部的奖励分别为总额的10;其余由项目经理分配。 3、对综合考核评分在7085分合格的项目部,给予项目部门1000元奖励。其中对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的奖励分别不小于奖励总额的20%、10、10;公司工程部、安全部的奖励分别为奖励总额的5;其余由项目经理分配。 4、对获得当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4、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的项目部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奖励,公司工程部、安全部的奖励分别为奖励总额的10,其余由项目经理分配。 5、对获得当地市级结构优质工程、省级结构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奖励,获得当地市级优质工程、省级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其中公司工程部的奖励为奖励总额10,其他参与创优工程的相关人员的奖励为总额的10,其余由项目经理分配。 6、对获得科技成果、工法、优秀QC活动成果奖的项目部每获得1项奖励5000元,其中项目主要编写人奖励不小于奖励总额的50,其余奖励由项目经理分配。 7、对公司发出的整改通知书不进行整改或拖延整改的项

15、目部,公司将强制性督办项目部整改,并有权动用其保证金,确保消除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并对延误工期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确保达到施工总进度计划目标。每督办整改1次给予公司工程部、安全部分别奖励5000元。 第十一条 处罚 1对综合考核评分低于70分的项目部,给予项目部1000-2000元罚款,其中对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的处罚分别不小于总额的20%、10、10;,公司工程部、安全管理部处罚分别为总额的5,其余由项目经理处罚相关人员。 2、对公司综合检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联营单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不在工作岗位,又无正当理由的,发生1 次对项目经理和联营单位(分包单位

16、)的项目负责人分别罚款1000元;连续发生2 次的以上的分别罚款5000元。 3、受到业主、监理单位和顾客投诉的项目部,每发生1起对项目部罚款2000元,其中项目部主要责任人的罚款不小于罚款总额的50。并对联营单位(分包单位)罚款5000元。 4、受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项目部,每发生1起项目部罚款5000元,其中项目经理和项目主要责任人分别罚款不小于罚款总额的20、15。并对联营单位(分包单位)每发生1起罚款50000元。其处罚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项目部,每发生1起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并对联营单位(分包单位)每发生1起罚款10000元。 5、对公司检查中发出整改通知书不进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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