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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研究生导师评价体系的优化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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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研究生导师评价体系的优化及建议                    摘要:研究生导师的指导方式和指导模式直接影响研究生培养的质量,为响应国家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高水平研究生人才的要求,本文通过分析贵州省高校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价体系的现状,从研究生视角、导师视角以及社会视角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以期进一步的提高贵州省高校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关键词: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Abstract: The guidance method and guidance mode of graduate tutors directly affect the quality of graduate training. In response to the country’s requirements for building a high-quality faculty and cultivating high-level graduate talents that adapt to social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status quo of the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system for graduate tutor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Guizhou Province. The perspectives of graduate students, supervisors and social perspectives construct a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and propose corresponding optimization suggestions, with a view to further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graduate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Guizhou Province.Keywords: postgraduate tutor;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index system.一、引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也对全党全社会尊师重教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2020年,《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要求高校教师考核评价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破除“五唯”和论文“SCI至上”随着社会需求增加,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是重中之重,而人才培养的关键在导师贵州省由于地域特殊性导致经济发展不充分且整体地位较落后,因此贵州省特别注重人才的引进[1]教师的发展关键在评价,在导师队伍建设过程中,如何科学地评价导师的能力,导师是否能培养出更多高素质高能力研究生是当前研究的热点由于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制约,贵州高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存在一定的劣势,这也约束了研究生导师评价的有效性因此,本文聚焦于贵州省高校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价体系研究,以期通过贵州省高校研究生导师的考核评价现状分析,提出优化方案及建议,进一步的提高贵州省高校研究生的教育质量二、贵州省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价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教育方面提出要建立高水平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管理和发展政策体系,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因此,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估机制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首要任务,通过分析贵州省各高校导师评价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遴选阶段重学历轻能力根据贵州省高校的研究生导师遴选标准可以发现,博士学历、发表论文、参与项目是所有高校聘选导师的基础条件,这使得一些硕士或者本科毕业但教学能力强或实务经验丰富(例如企业高管等)失去了竞争资格,也不利于人才培养但也有部分高校考察了导师个人能力方面,比如在导学生数、在导学生质量尽管学历一定程度能够说明导师的个人能力,但是考察一名导师的合格程度不仅是学历方面,当针对特别优秀人才时,学校也应当适当放宽规定,灵活聘用人才二)忽视导师工作考核根据贵州省高校发布的关于导师考核评价的相关制度,大多只停留在导师遴选阶段,很少有导师工作阶段的考评制度,没有明确如何量化考核及具体措施,有些高校的导师聘任是终身制,只要通过遴选被聘为导师,没有重大原则性错误则不会被解聘,对导师的工作缺乏持续的动态考核比如2018年国家提出立德树人的标准,很多高校仅是设置“十不准”,只要没有违反“十不准”,导师就达到了立德树人的标准,但是“十不准”只是为导师评价设置了底线,这种考核操作简单但效果并不理想如果仅有遴选阶段的量化考核,却没有后续工作阶段的具体考核措施,考核措施一成不变,没有动态的进行评价,单纯的“画大饼”行为并不能真正考核出合格的导师。

三)评价主体单一通过分析贵州省部分高校对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考核评价制度发现,首先在导师遴选方面是由研究生院等负责完成,没有多方人员共同参与,在导师年度审核方面由硕士点教研室、二级学院、研究生院等负责完成,针对导师课堂教学质量方面也没有学生评价这种自上而下的单线条评价主体有很多缺点,很容易使评价结果缺乏客观性和参考性,从而使导师考核的评价效果降低4. 忽视人才培养投入程度当前贵州省高校对导师的考核评价着重于导师的学术能力及科研成果方面更多突出于导师自身的能力,弱化了导师对其学生的培养与指导,投入程度方面的考察普遍缺乏,这也是现行考核制度的缺陷之一导师对学生学习及生活方面的指导与参与度不高——是否为学生提供科研机会、提供科研建议、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学生的道德伦理方面的投入培养,这在各大高校的考核评价中少有关注导师对学生采取‘放羊’式培养,即使导师能力很强,学生也很优秀并取得多种奖项,但这并不能说明导师的培养真的到位三、贵州省硕士研究生导师评价指标体系的优化如何构建理念先进、指标合理、措施得当的导师考核评价机制[5],充分发挥其导向与激励作用,提高研究生导师队伍的育人水平,成为一项极为紧要的任务。

标准评价体系要全面评价导师的政治思想素质、教学能力、科研水平、投入与成效因此,要建立以导师的教学科研学术成果为基本条件,教书育人业绩为核心指标,综合培养管理和社会服务贡献等综合评价体系相关指标的构建具体描述如下:(一)一级指标构建根据肖灿[2]等人提出从研、教、导三个方面综合评价导师,覃彬[3]等人提出现行导师评价主体单一,缺乏多主体参与,因此设立研究生视角、导师视角、社会视角三个一级指标来综合考评导师是否合格因为导师评价最大的成果体现在其所指导研究生的综合能力上,所以在研究生视角权重设为0.4,导师视角和社会视角并重,权重各占0.3二)二级指标构建研究生视角下设立三个二级指标(研究生学习、研究生实践、研究生成长),由于研究生的学习和成长是该培养阶段的重要任务,因而权重设为0.35,研究生实践较次之,权重设为0.3导师视角下设立五个二级指标(师德师风、师生关系、教学水平、科研水平、专业水平),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研〔2018〕5号)中要求建设立德树人高素质教师队伍因此在师德师风、师生关系方面的权重设置最多,总权重为0.5,各占0.25[4]。

对于导师教学与学生紧密相关,教学水平权重设置为0.2导师的科研、专业能力不能直接判断导师是否合格,因此在科研水平、专业水平方面权重设置不宜过高,权重各设置为0.15社会视角下设置三个二级指标(上级主管评价、同行评价、社会服务),社会服务权重设为0.4,上级主观评价和同行评价不可或缺,权重各设为0.3三)三级指标构建研究生视角下,研究生学习主要考察学生获奖情况和发表论文情况,权重各占0.5;研究生实践主要考察实习情况和志愿服务情况,由于实习情况更能体现导师培养成果,因而权重设置为0.6,志愿服务设置为0.4;研究生成长主要考察学生参与课题情况和读博情况,权重各设置为0.5导师视角下,参照以往研究,在师德师风和师生关系方面并没有提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标准,因而在三级指标下设计了品德修养、学生风评、见面情况、沟通情况,权重均为0.5;教学水平、科研水平、专业水平下分别设置课程讲解能力、授课与学术前沿结合情况、发表论文的等级与数量、科研项目、专著与教材、获奖等级与数量、持有证书情况、专业素质水平等三级指标,权重各均分社会视角下,上级主管评价主要从日常工作和思想道德素质两方面考核,日常工作通过绩效考核可量化,权重设置为0.6,思想道德素质设置为0.4;同行评价从学术水平与工作职责进行考核,权重各占0.5;社会实践服务通过参与社会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具体指标及说明如表1所示表1 研究生导师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研究生视角(0.4)研究生学习(0.35)学生获奖(0.5)奖学金(学业/国家)学生发表论文情况(0.5)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作假/抽检不合格研究生实践(0.3)实习情况(0.6)参与实习时长/实习单位评价志愿服务情况(0.4)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次数研究生成长(0.35)参与课题情况(0.5)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校级课题项目读博情况(0.5)读博比例导师视角(0.3)师德师风(0.25)品德修养(0.5)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学生风评(0.5)毕业生评价师生关系(0.25)见面情况(0.5)指导周期/指导主题沟通情况(0.5)对学生的了解程度(学习状况、恋爱状况、家庭状况)教学水平(0.2)课程讲解能力(0.5)教务处课程评价/学生评价授课与学术前沿结合的情况(0.5)开设专题讲座/开设高水平研究生课程科研水平(0.15)发表论文的等级与数量(0.25)核心/省级/国家级期刊数量科研项目(0.25)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市校级科研项目专著与教材(0.25)参编研究生教材情况获奖等级与数量(0.25)国家级/省级奖项数量专业水平(0.15)持有证书情况(0.5)学历证书/职业证书专业素质水平(0.5)参与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的起草和修订社会视角(0.3)上级主管评价(0.3)日常工作(0.6)绩效考核思想道德素质(0.4)良好的思想作风,较强的事业心同行评价(0.3)学术水平(0.5)投入教学/学术的时间和经历工作职责(0.5)工作态度认真,工作能力强社会实践服务(0.4)社会工作参与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工作(比如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四、贵州省研究生导师评价体系的完善(一)遴选阶段注重导师个人能力在导师的选聘阶段,用人单位应重点关注导师的能力特征而非身份特征。

学历及发表论文或参与项目并不能代表有能力成为导师,对于教学能力强或者有实务工作经验但学历略低的人也应该有资格参加导师的选聘[6]导师的个人能力应该是选择导师的依据二)加强对导师工作阶段考核研究生的培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导师不断的参与到这个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指导,这就要求学校对导师指导过程进行考核以此判断导师是否合格,而不仅仅是遴选合格即终身聘用学校应该针对导师工作阶段的考核出具更加完备的制度和措施,对导师实施动态考核的制度,定期考察导师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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