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有关立案申请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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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有关立案申请书四篇有关立案申请书四篇随着社会在进步,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申请书是我们平常提出恳求的一种书信。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细心整理的立案申请书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立案申请书 篇1申请人:汪某,男,汉族,198x年9月6日诞生,住x省x市x县x镇x村民委员会海子组13号。现实际居住地:x市x镇xx(居住一年以上)。托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案由和申请权依据案由离婚纠纷。因贵院立案庭口头答复汪某与xx离婚案不属于贵院管辖,代理人认为该答复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其次十三条、一百零八条、一百一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2、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五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特此申请。立案申请书。恳求事项贵院依法订正,并予以受理。事实与理由受原告托付,代理人于xx年6月21日向贵院邮件了汪某与周xx离婚案的起诉材料,xx年7月2日,贵院口头告知:该案被告xx系xx省x市x县x镇x村人,依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受诉法院应为x省x市x县法院,故贵院无管辖权,口头答复不予受理。代理人认为贵院该口头答复有以下不当之处:本案被告xx确为x省x市x县x镇x村人,但是,被告于20xx年8月外出不知所终,至今未回过家,邮寄的起诉材料中含有被告原居处地x镇x村委会对此开具的证明,依据民事诉讼法其次十三条其次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3、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十二条规定,原告汪某自20xx年至今始终在贵院所在地x打工,并办理暂住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五条的规定。故贵院依法有管辖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和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贵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特此贵院依法订正。此致!xx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申请人:xxxxx年7月2日立案申请书 篇2申请人:虞城神禾源肥业有限公司,居处地虞城县南环路西段。法定代表人:李红旗,总经理。申请事项恳求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涉嫌犯罪的商丘市芝强酒业有限公司、王芝等的刑事责任。申请理由虞城县丰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商丘市

4、芝强酒业有限公司、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经查,商丘市芝强酒业有限公司在借款之前,其公司股东已将全部股权质押六百万,而在借款合同到期后,不但没有归还借款,反而出资300万元与汇富拓展有限公司成立了商丘市鑫芝强商贸有限公司,同时该公司法人王芝涉嫌在利用公司名义骗取100万元贷款后个人将该笔款项非法占有,根本不具备还款诚意。现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恳求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涉嫌犯罪的商丘市芝强酒业有限公司、王芝等的刑事责任,请予准许。此 致虞城县人民法院申请人:虞城神禾源

5、肥业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立案申请书 篇3申请人:张海军,任占国等76人。代表人:张海军,男,汉,1976年9月21日生,住石家庄市新华区农机街37号1栋2单元602室。联系方式:13503312143。代表人:张华彬,男,汉,1970年2月12日生,住石家庄市正定县诸福屯镇朱河村红旗大街永进胡同9号。联系方式:13903312611。代表人:李广华,男,汉,1959年11月14日生,住河北省冀州市官道李镇衡三村45号。联系方式:13930411082。申请事项:恳求贵局依法对赵金钢涉嫌诈骗一案进行刑事立案,依法追究赵金钢的刑事责任。事实与理由:赵金钢,男,汉族,1971年8月5日生,

6、身份证住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15号3号楼3单元301号。20xx年1月8月期间,赵金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由其所经营的桥东石德黑马收货站(字号名称:石家庄桥东石德黑马收货站;经营者姓名:赵金钢;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场所:石家庄市桥东区七四零二院内193号;经营范围及方式:收货点、服务)(简称黑马收货站)与76名申请人分别签订货运合同,约定由黑马收货站负责运输76名申请人的货物运往山东德州,且约定收货人提货时由黑马收货站代收货款,然后由黑马收货站支付给76名申请人,运输费用采纳提付的方式(详见运单)。76名申请人基于所签货运合同,把所托运货物交付给赵金钢。然而,赵金钢在收到收货人支付

7、的货款共计636109元人民币整后(详见附表2),只向部分申请人返还了151495元人民币整,其余大部份以种种理由拒付货款给76名申请人,且占为己有,共计484614元人民币整。目前,黑马收货站已通过20xx年度年检,但营业执照中注册经营地址“石家庄市桥东区七四二零院内193号”,已经不是黑马收货站,赵金钢本人已携款潜逃,76名申请人的损失已无法追回。综上,张金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76名申请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使76名申请人基于所签货运合同陷入错误相识而交付货物;在赵金钢收到收货人所支付的货款后,又隐瞒事实真相,编造种种理由,拒付货款给76名申请人,以达到其非法占有76名申请人的货款的目的,

8、且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严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中和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贵局提出立案申请,恳求依法追究赵金钢的刑事责任,以保障正常的.交易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此致石家庄市公安局桥东分局申请人:20xx年9月14日20xx年9月14日立案申请书 篇4申请人(受害人):杨X X,女,白族,1985年06月20日生,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人,住洱源县凤羽镇XXXX村21号,身份证号5329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0872XXXX。托付代理人:马培杰,云南杨守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5*。申请事项:恳求洱源

9、县公安局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对李X X涉嫌有意损害罪一案进行刑事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李X X的刑事责任。事实和理由:一、基本领实:杨X X与李X X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xx年08月24日登记结婚,申请人杨X X嫁入李X X家中生活。结婚后,犯罪嫌疑人李X X渐渐露出原来面目,起先长期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申请人的噩梦就此起先。据申请人回忆,申请人平均每月要遭到犯罪嫌疑人李X X的四 、五次殴打,申请人多次因为李X X的暴行致伤,并多次到医院就诊。申请人常常被李X X打得鼻青脸肿,但是为了顾及面子,申请人始终忍气吞声,没有声张。20xx年04月27日,因为家庭琐事,犯罪嫌疑人李X X稍有

10、不满,即不分青红皂白再次对申请人拳打脚踢。殴打持续了十多分钟,李X X的家人在一旁冷眼旁观,没有任何人进行劝阻。无奈之下,申请人只好报警,随即被送至洱源县人民医院治疗。经洱源县人民医院检查,杨X X病历显示:神清,鼻根部见一长约2.5CM纵形裂伤,左侧颌面部见一大小长约3CM4CM皮肤软组织挫伤,左侧整个手背部见擦伤。诊断结果为:1、鼻外伤,皮肤软组织裂伤,鼻骨骨折;2、颌面皮肤软组织挫裂伤;3、左手背部擦挫伤。经洱源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出具“(洱)公(司)鉴(伤)字XXX号”活体伤情检验看法书确定,申请人杨XX的伤情为轻伤二级。二、犯罪嫌疑人李X X的行为已经有意损害罪,公安机关应当进

11、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有意损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罪嫌疑人李X X长期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此次更是变本加厉,殴打申请人致轻损害,严峻侵扰了申请人的身体健康权。犯罪嫌疑人李X X还利用申请人胆小怕事的心理,利用申请人的忍辱负重和一再退让,对被害人肆意运用暴力 ,他的行为无疑已经构成犯罪,理应担当刑事责任。三、犯罪嫌疑人李X X不思悔改,在殴打申请人不闻不问,后没有任何歉疚,申请人坚决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申请人被李X X殴打致伤后,随即被他人送往建水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申请人住院期间,李X X对申请人不闻不问,没有任何

12、歉疚之意。无论是作为一名肆意殴打他人的施暴者,还是作为申请人的丈夫,犯罪嫌疑人李X X均应当对申请人的受伤状况进行过问,但是其行为实在让申请人寒心和悲观,申请人肯定不会宽恕其有意损害的犯罪行为,坚决恳求以有意损害罪对其立案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X X长期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此次更是变本加厉,殴打申请人致轻损害,严峻侵扰了申请人的身体健康权。其行为已经构成有意损害罪,犯罪手段卑劣,犯罪性质恶劣,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有意损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恳求贵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有意损害罪的刑事责任,维护

13、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此 呈洱源县公安局申请人: 李 X X20xx*年 06 月 24 日附:犯罪嫌疑人李X X个人信息李X X,男,白族,1977年11月23日生,云南省洱源县人,住洱源县凤羽镇XX村XX号,身份证号5329XXXXXX,联系电话1360872XXXX。闻言审听,笔动冤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释法,据理力争;高悬义剑,拍案而起;人间正道,朗朗乾坤;大彰法制,邪不压正!第11页 共11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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