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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鉴赏:王安石《伤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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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鉴赏:王安石《伤仲永》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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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鉴赏:王安石《伤仲永》 伤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来宾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熟悉书写工具突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诧,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即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欣赏。

从今,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即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特别惊异,慢慢地都以来宾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着着仲永四处访问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状况,答复说:“他的才能消逝了,和一般人没有什么区分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明,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由于他后天所受的训练还没有到达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训练,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原来就不天生聪慧,原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承受后天的训练,莫非成为一般人就为止了吗? 解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熟悉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惊诧。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四周,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异(惊奇) 稍稍:慢慢 来宾:这里是以来宾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处处 谒:访问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犹如常人了泯然:消逝,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逝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明 受:承受 天:先天 贤:赛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到达要求至,到达 彼其:他 已:停顿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文言字词 虚词用法 之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于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然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今”;今义:推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来宾其父(稍稍:古义:慢慢;今义:略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寻常人;今义:很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异、惊诧”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来宾其父”之中的“来宾”,是“以来宾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自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闻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其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来宾其父(代词,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为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贤 (1)贤于材人远矣:(赛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推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补充解释 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厉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

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经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产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学习重点 (1)最终一段的谈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白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缘由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状况来看,缘由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缘由是在后面的谈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由于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训练.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训练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假如不承受后天的训练,最终也会成为寻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一般人. (5)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表达方仲永由于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一般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当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训练,再好的天赋也不行能得以发挥.告知我们后天学习和训练对于人才的培育非常重要! 文章理解 题目理解 “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一般人而感到惋惜,其次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训练,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承受后天训练,最终连一般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其次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穿而又层次清楚,具体有致而又构造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亮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实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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