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所得税实惠政策汇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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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资所得税实惠政策汇总(二)20、西部大开发的所得税实惠 (1)适用范围: 本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上述地区统称“地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税收实惠政策执行。 (2)详细内容: 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激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22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激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是指以当前国家重点激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书目(2000修订)

2、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收入达到比例的,实行企业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的管理方法。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企业方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或未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不得享受上述税收实惠政策。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凡减免税款涉及中心收入101万元(含101万元)以上的,需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RJ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如下实惠政策:内资企业自起先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其次年免征企业所

3、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办交通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马路、铁路、航空、港口、码头运营和管道运输的企业。新办电力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电力运营的企业。新办水利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江河湖泊综合治理、防洪除涝、浇灌、供水、水资源爱护、水力发电、水土保持、河道疏浚、河海堤防建设等开发水利、防治水害的企业。新办邮政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邮政运营的企业。新办广播电视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广播电视运营的企业。 上述企业同时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其次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时,按15税率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后减半执行。 上述所称企业,是指投资主体自建、运营上述项目的企业,单纯承揽上述项目建设的施工企

4、业不得享受两年免征、子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3)对实行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应当将西部地区的成员企业与西部地区以外的成员企业分开,分别汇总(合并)申报纳税,分别适用税率。 21、转制科研机构享受的所得税实惠 (1)属于国科发政字2000300号文件所列134家转制科研机构,从2001年起至2005年底止,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科研机构联合其他企业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机构在转制企业中的股权比例达到50的,按政策规定期限免征企业所得税。 (3)科研机构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仿联合其他企业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科研机构在转制企业中的股权比例达到50的,免征企

5、业所得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转制企业中的股权比例达到50,或者科研机构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新组建企业中股权均达不到50,但两者股权合计达到50的,按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政策减半征收所得税。 (4)科研机构在转制企业中无形资产的价值所占股权比例低于20的,据实计算控股比例;无形资产股权比例超过20的,其超过部分不作为计算减免税的股权。 (5)鉴于转制科研机构实惠政策的起讫时间不同,国税发11019135号附件所列242家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科研机构实惠政策到期以后,应重新计算减免税政策未到期的转制科研机构及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转制企业中的股权比例,并按上述(3)的规定确定是否享受减免所得税政策。 (6

6、)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1017101号)规定,转制企业减免税实行一次审批的方法,但在减免税期间,主管税务机关要对转制企业享受实惠政策的股权比例进行年检核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取消其减免税资格。 22、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 投资抵税对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 40% ,可从企业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企业每年投资抵免的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所得税税额;假如当年新增所得税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所得税持续抵免,但抵免期限最长不

7、得超过5年。 23、为进一步促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顺当履行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义务,对经国家环境爱护总局通过招标确定关闭生产线或削减生产量的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三氯乙烷生产企业(名单附后)所获得的议定书多边基金赠款,可视为有特定用途的基金,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各级税务机关应对有关企业接受赠款的运用状况进行仔细监督检查。 24、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3页 共3页第 3 页 共 3 页第 3 页 共 3 页第 3 页 共 3 页第 3 页 共 3 页第 3 页 共 3 页第 3 页 共 3 页第 3 页 共 3 页第 3 页 共 3 页第 3 页 共 3 页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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