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考研专业课《民法学》百日冲刺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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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考研专业课民法学百日冲刺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20分;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符合要求)1.杨某11019年12月购买手机一部,刚用两天就不能通话.对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杨某财产损失的人可能涉及( ).A.手机制造者 B.手机销售者 C.手机运输者 D.以上均可能涉及2.甲因购买冰箱从乙处借2000元,双方约定一年还本,逾期不还支付违约金200元,一年后,甲未履约,则乙不行以恳求甲返还( ).A.2000元本金 B.200元违约金C.2000元本金一年的利息 D.2000元本金的逾期利息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全部的财产或有权处分的财物无偿地赐予受赠人

2、全部的协议,赠与合同基于以下( )而成立.A.一方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B.一方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c.颁发奖品和奖金D.一方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另一方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4.我国公民从( )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实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担当民事义务.A.年满20周岁起 B.年满16周岁起 C.年满14周岁起 D.诞生时起5.张某、李某、王某三人各出资50000元买了一辆桑塔纳后,张某欲投资开书店,故想转让自己的份额,张某通知李某、王某后,王某表示愿以45000元买下张某的份额,孙某知道后愿以50000元买下,而李某也表示愿以50000元买下;根据法律规定,张某应将其份额卖给( ).A.孙某

3、和李某 B.王某 C.李某 D.孙某6.寄存财物被丢失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5年 B.3年 C.1年 D.6个月7.无民事行为实力人是指( ).A.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弱智者B.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1C神病人c.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白痴D.不能分辨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8.依照民法规定,复代理的目的是为了( ).A.代理人的利益 B.被代理人的利益C.第三人的利益 D.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利益9.相邻关系仅指互毗邻的( )全部人或运用人之间基于全部权或运用权的行使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A.动产 B.不动产C.动产和不动产 D.土地10.债的标的物提存

4、后,在提存期间提存物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其后果的担当者是( ).A.提存人 B.债权人C.债务人 D.提存机关11.依照担保法,在同一保证合同中,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对保证金额未作约定时,保证人对保证债务( )。A.平均担当保证责任 B 担当按份保证责任C.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D.不担当保证责任12.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若甲的父亲病故,则将房屋租给乙.”这一约定属于( ).A.确定期限 B.不确定期限C.解除条件 D.延缓条件13.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因不履行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他人财产、人身权利受到损害的,免除民事责任的状况不包括( ).A.紧急避险的行为

5、 B.正值防卫的行为C.不行抗力 D.第三人的过错14.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A.爱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B.遵遵守法律律和国家政策的原则C.同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D.无过错责任原则15.共同共有的基本法律特征不包括( )。A.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没有份额的区分B.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同等权利和担当子等义务c.每个共有人根据各自对共有关系所尽的义务和所作的贡献享有不同的权利D.每个共有人之间,没有权利大小或义务多少的区分16.企业法人是( ).A.依据法律、法规设立B.经股东代表大会审议设立c.依法向法人登记机关登记设立D.依据国家法

6、律的规定或主管机关的行政吩咐设立17.依据民事权利的分类,下列选项中属于形成权的是( )。A.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B.受害人恳求致害人赔偿损失C.合同当事人恳求对方履约D.合同当事人恳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18.债务人可以用提存的方式履行合同的情形不包括( )。A.债权人拒不接受债务人的履行B.债权人死亡又未确定其合法的继承人C.债权人下落不明D.债权人生病卧床不起19.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法律给予双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目的在于爱护双务合同的当事人避开因自己履行了债务而对方未对对待给付而受到损害,其成立须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须当事人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对价的债务B.主见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须无

7、先履行之义务C.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未供应担保D.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其债务或未适当履行其债务20.关于定金的数额,担保法9第91条规定,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20% B.15%C.10% D.5%二、多项选择题:第21-2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均不得分。20、下列事实不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有()。A.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用B.明知不欠他人欠款而为给付C.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D.为履行合同而支付对方金钱,后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21、某甲和某乙签订一份租房协议,协议约定:假如甲之子在一年

8、内出国,则甲将房租给乙居住。这一民事法律行为()。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C.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22、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调解无效,应判决准予离婚的是()。A.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B.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C.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D.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23、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范围包括( )。A.林木B.文物C.著作权D.宅基地运用权24.下列现象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A.甲被宣告死亡B.乙参与挚友的婚礼C.丙抛弃旧电脑D.丁参与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25.甲发觉一头牛在自家田里吃麦子

9、,便将其牵回家喂养,后牛生病请来兽医为其治疗,一个月后,乙发觉自己的牛在甲牛棚,便向甲要求返回,甲同意返回,但是要求乙支付下列费用。乙应当支付的费用有( )。A.拾牛酬劳B.麦田损失费C.饲料费D.牛的治疗费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26.法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27.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哪些状况下要约失效?四、辨析题(本题8分)28.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说法:“一人做事一人当”。请用民法中侵权行为法原理对此加以分析。五、法条分析题(本题10分)29.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担当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10、二)有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供应虚假状况;(三)有其他违反诚恳信用原则的行为。”试运用合同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分析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六、案例分析题(本题15分)30、甲、乙双方于4月2日约定:甲向乙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3间,分两次将房款付清,付清价款后房屋即归甲全部,乙迁出该房屋;乙若想接着利用此房经商,则应当于甲最终一次付清房款之前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2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即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5月16日又办理了房屋全部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双方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也没有迁出此房,而是接着在此经商,每月月初支付给甲2000元房租

11、。6个月之后,乙未按时交付第7个月的房租,甲即宣布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乙迁出此房屋,遭到乙的拒绝,于是甲便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归还房屋。问:(1)如何相识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有关交付的性质?为什?(2)甲何时取得该房屋的全部权?为什么?(3)假如乙于4月28日以9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又卖与丙,并与4月29日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房屋的全部权应当归谁?为什么?(4)假如甲、乙二人在5月16日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甲将房屋卖给丁,那么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问:(5)假如乙以事后未达成租赁协议为由主见返还租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为什么?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 2.

12、C 3.D 4.D5.C6.C 7.D 8.B 9.B 10.B11.C 12.B 13.D 14.D 15.C16.C 17.A 18.D 19,C 20.A二、多项选择题20.ABC 21.BC 22.BCD 23.AB 24.AC 25.BCD 26.ABCD三、简答题1、答: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实力和民事行为实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担当民事义务的组织,其法律特征如下:(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担当民事责任。2、答:(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4)受要

13、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四、辨析题答案1.(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依据侵权行为法原理,一人做事一人当是指一个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由行为人自己担当责任,该说法反映了个人责任自负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3)所谓个人责任原则,是指一个人的行为致使他人造成损害的,只由行为人担当责任,不能株连他人;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一个人只有其行为在其有过错的前提下,才担当责任。无过错的不担当责任。从这个角度说,该说法是正确的。(4)当法律有特殊规定时,对他人的行为也应当负责。如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国家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雇主对其雇工的业务侵权行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等。故从这一角度说,该说法是不正确的。五、法条分析题. 本条是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违反依据诚恳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另一方信任利益损失时应当担当的损害赔偿责任。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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