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一级建立师备考-建设工程经济讲义[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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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6年一级建立师备考:建设工程经济讲义131Z102080营业收入核算 1Z102081营业收入及其分类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供应劳务及让渡资产运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收入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削减,或二者兼而有之 收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形式多种多样,既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增加(如增加银行存款、形成应收账款等),也可能表现为负债的削减(如削减预收账款等),还可能表现为二者的组合(如销售实现时,部分冲减预收的货款,部分增加银行存款)。 2、收入是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

2、事项中产生的 所谓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全部活动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业企业制造和销售商品,金融企业从事贷款活动等。企业所进行的一些活动虽然不是常常发生的,但因与日常活动有关,也属于收人,如工业企业出售作为原材料的存货。有些交易或事项虽然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因为不属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所以其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属于收入而是利得,如工业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 3、收入能引起企业全部者权益的增加 由于收入是指企业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所以,收入能引起全部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企业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增值税、代收利息等,一方面增加企

3、业的资产,另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负债,因此不变更企业的全部者权益。 根据企业所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收入有三种来源:一是销售商品,取得现金或形成应收账款;二是供应劳务;三是让渡资产运用权,表现为对外贷款、对外投资、对外出租等。根据日常活动在企业所处的地位,收入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项目,可以依据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主营业务范围来确定。施工企业主要是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因此,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施工承包合同收入。再如加工业企业的销售商品,银行业的贷款和办理结算等。其他业务收入是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产生的。它具有每

4、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不常常发生,在企业的收入总额中所占比重较低等特点。施工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详细包括:产品销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机械作业收入、无形资产出租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再如工业企业销售材料、供应非工业性劳务等。1Z102082营业收入的确认1施工承包合同收入的确认(1)施工承包合同的类型施工承包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固定造价合同,另一类是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根据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立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肯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立合同。(2)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

5、,事实上是确定施工承包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一组施工承包合同是合并为一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还是分立为多项合同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对建立承包商的报告损益将产生重大影响。一般状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算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1)、合同分立假如一项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建立多项资产,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状况下,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立安排;2建立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分辨。假如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则不能将施工承包合同进行分立,而应仍将其作为一项合同进行会

6、计处理。 2)、合同合并假如为建立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这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状况下,应合并为单项合同处理: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2该组合同亲密相关,每项合同事实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假如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则不能将该组合同进行合并,而应以各单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3)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1)、合同收入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立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订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二是因合同变更、索赔、嘉奖等形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

7、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订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嘉奖等缘由而形成的追加收入。建立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合规定时这部分收入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变更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人,应当在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并且收入能够牢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缘由造成的、由建立承包商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的款项。企业只有在预料对方能够同意这项索赔(依据谈判状况推断),并且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牢靠计量的状况下,才能将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予以确认。 嘉奖

8、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客户同意支付给建立承包商的额外款项。企业应当依据目前合同完成状况,足以推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并且嘉奖金额能够牢靠地计量时,才能将因嘉奖而形成的收入予以确认。 2)、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起先至合同完成为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干脆费用和间接费用。3)、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确认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施工承包合同,应当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假如施工承包合同的结果能够牢靠地估计,企业应当依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牢靠地估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合同总收入能够牢靠地

9、计量;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3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牢靠地确定;4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晰地区分和牢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料成本相比较。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牢靠地估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晰地区分并且能够牢靠地计量。假如施工承包合同的结果不能牢靠地估计,应当区分以下状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依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作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当在发生时马上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假如合同预料总成本将超过

10、合同预料总收入时,应当将预料损失马上作为当期费用。(4)完工百分比法完工百分比法是依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方法。依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当期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公式如下: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8.7.1)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料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 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8.7.2)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总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料损失打算 (8.7.3)2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起先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如有现金折扣的,应在

11、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2)劳务的起先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作出牢靠估计的,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1)、交易结果能否牢靠估计,依据以下条件进行推断,假如能同时满意以下条件,则交易的结果能够牢靠地估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牢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牢靠地确定。2)、劳务的完工程度的确定方法。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能对供应劳务的交易结果作出牢靠估计,应采纳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可见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牢靠计量的状况下,关键是确定劳

12、务的完成程度。企业应依据所供应的劳务的特点,在下列三种方法中选择一种。 1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结果确定完成程度。这是一种比较专业的测量法,由专业测量师对已经完成的工作或工程进行测量,并按肯定方法计算劳务的完成程度。 2按已经供应的劳务量占应供应劳务总量的百分比确定完成程度。这种方法主要以劳务量为标准,确定劳务的完成程度。 3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成程度。3)、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不能牢靠地估计所供应劳务的交易结果,即不能满意上述3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企业则不能按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则应正确预料已经收回或将要收回的款项能弥补多少已经发生的成本,并分别以下状况进行处理:1已经发生的劳

13、务成本预料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同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不确认利润。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料只能部分地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金额,确认为损失。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料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确认为当期损失。3让渡资产运用权收入的确认(1)让渡资产运用权取得的收入形式 1)、因他人运用本企业现金而收取的利息收入。这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存、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入及同业之间发生往来形成的利息收入等。 2)、因他人运用本企业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

14、、专利权、专营权、软件、版权)等而形成的运用费收入。 他人运用本企业的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因债权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及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股利收入等,这些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在租赁、投资准则中有相应规定,故 收入准则并不涉及这些内容。 (2)让渡资产运用权取得的收入的确认原则 利息收入和运用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进行确认: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这是任何交易均应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企业应依据对方的信誉状况、当年的效益状况以及双方就结算方式、付款期限等达成的协议等方面进行推断。假如企业估计收入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就不应确认收入。 2)、收入的金额能够牢靠地计量。利息收入依据合同或协议规定

15、的存、贷款利率确定;运用费收入按企业与其资产运用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确定。4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意时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全部权上的主要风险和酬劳转移给购货方 商品全部权上的主要风险是指商品全部者担当该商品价值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如商品发生减值、毁损的可能性;商品全部权上的酬劳是指商品全部者预期可获得的商品中包括的将来经济利益,如商品价值的增加以及商品的运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等会计人员应从实质上推断与商品全部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酬劳是否转移。而这种转移的标记首先依靠于商品购销合同中对双方权利与责任的认定,例如交货条件的确认:是目的地交货还是起运站交货,卖方是按买

16、方要求发货还是将货物短暂代为保管。不同的责任划分会导致不同的风险和酬劳转移的推断。另外这种转移的推断还取决于商品销售之后有无其他与此相关的后续协议,例如,某企业将自有的房产出售,之后又与对方签订补充协议:两年后按约定的价格重新购回该房产,买方在此期间不得处置此项房产。此项交易的实质更符合抵押贷款的性质,而不应视为销售业务,因为与该房产全部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酬劳并没有实质地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全部权相联系的接着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限制 在实际交易中,卖方的责任通常是按买方的要求发货,为此销售之后货物通常不会在买方手中,买方也就不会再对货物行使接着管理权或对其实施限制。但也不解除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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