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思考

上传人:ji****81 文档编号:252352386 上传时间:2022-02-10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93.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思考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思考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思考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思考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思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思考(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思考 【摘要】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也给各级地方政府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虽然近几年各地政府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在推进地方政府法治建设进程中所凸显的问题。地方政府法治建设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有必要对地方政府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一些思考。【关键词】地方政府法治建设;问题;对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尽管近年来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地

2、方政府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1、依法治市工作体制不完善,各级工作基层疲于应付为了统筹依法治市,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许多地方政府成立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是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负责的是依法治市日常的“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工作。许多地方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运用了“司法局模式”。作为国家的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承担此项工作与其工作性质相适应,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提高相关工作的工作效率。但是,“司法局”模式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不足之处也是逐渐凸显:第一,客观来说, 司法局在行政机关中的地位不是太高, 所以对于依法治市这样一个涉及

3、到众多部门, 众多领域的综合性任务, 其驾驭起来难度颇高。第二,在实践中,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的人员配备通常为一至五人,更多的是一至二人,人员配置不合理, 工作开展难度大。第三,司法局的职能本应限于司法行政领域,而依法治市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方面,将依法治市领导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由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负责依法治市工作存在不当的嫌疑。第四,基层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更懒于在创新上下功夫, 基层法治工作多停留在普法宣传和搞试点工作上,特别是乡镇一级, 更是停留在喊口号,写文件的层面,跟风现象严重。2、选择性司法现象屡禁不止,司法公信力有待提高法律指导人们的社会生活,但法律是抽象的

4、,而司法活动作为法律的实践,更进一步的将法律规则具体化,人们通过司法活动了解并认同法律规则,以此建立对法律的稳定预期,并按照这种预期规范自己的行为。因此,如果司法活动对法律规则做出选择性的适用,就将影响人们对法律规则的认识,并动摇人们对法律规则的预期,法律的指导作用就会丧失。作为普通公民,对于司法公正最简单的衡量方式,即同类案件中是否同等的适用法律规则,选择性的司法,不仅造成公民对法律认知的混乱,也容易在公民心中留下区别对待、特事特办的印象,而因此引发公民对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猜想。选择性司法导致法律被架空并成为被部分人用来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背后暴露的是罔顾法律,滥用司法权力的思想,造成公

5、民对法律的误解,妨害公民对法律的认同,损害了司法公信力。3、基层矛盾和纠纷错中复杂,依法治理难度有待加大目前,我国经济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关系复杂,矛盾突出,尤其是近年来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基层矛盾出现了群体性的特点。群体性活动,很可能会酿成大的群体性社会事件。极易形成连锁反应,尤其是在网络上,经部分人推波助澜,容易形成倾向性的舆论导向,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今的社会矛盾并非短期形成的,而是各种矛盾日积月累长期积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结果。如果处置不及时或者方法不当就会从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由个体事件转化为群体事件,使得依法处理难度加大。4、传统

6、法制思想根深蒂固,法治文化建设任重道远传统法律文化虽然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财富,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对于我们当下法治建设产生负面效应的思想,如“礼法合治”思想沿袭所带来的轻视法治现象,使得法治理念在民间淡薄;“执法原情”思想沿承所带来的重人情轻法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的公正裁判,影响了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礼法合治”思想究其根本,是封建宗法制度及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的产物, 由于这一思想的影响, 人们更习惯于运用“礼治”思维而不是“法治”思维来看待问题、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容易导致公民法律意识的缺失、淡薄,对法治文化建设形成阻碍。“执法原情”思想包含了理性的“法”与感性的“情”这两个要素,它是在

7、宗法制的环境下, 统治者为了既实现法律目的又兼顾人情伦理而形成的思想。在“执法原情”思想影响下, 一方面,官员想要严格执法;另一方面,官员又不得不在办案过程中考虑人情。被逼陷于两难境地, 甚至出现“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象发生。在民间,由于“重情轻法”、“ 以情代法”思想作祟,一些人依然习惯于通过“私了”和“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不了解也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一定程度上也会是影响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强大阻力。二、深化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对策1、不断完善地方立法程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1.1 完善地方立法的起草程序。完善提案者和法案起草者意见的良性沟通机制,起草出符合提案者要求

8、的法律法规。为了维护法律法规公正性,扩大起草法规的主体范围, 建立法规起草回避制度。1.2 完善地方立法审议程序。第一, 地方权力机关的工作部门要对审议的法案内容规定具体化,及时发现地方性法规不足之处。第二, 完善地方权力机关工作部门的运转流程,保障地方权力机关工作部门的有序运转。第三, 明确地方权力机关工作部门在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审议的过程中要贯彻的法律理念。2、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是加快推进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2.1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明确执法权

9、限,健全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执法环节,以规范的执法行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2.2 提高政府组织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力加强专门执法机关和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和纪律教育,使其转变思想, 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铭记于心。2.3 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3、切实消除影响司法公正的症结,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3.1 坚守法治底线,正确面对舆论压力。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带来,民意表达的渠道增多,舆论成为影响司法的一股强大力量。一方面, 舆论可以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促进司法的公正;另一方

10、面舆论可能会导致干预司法的现象发生, 影响司法的公正独立,与我们所追求的法治背道而驰。在司法公正与遵循民意二者的平衡中,既要做到“情理”,也要做到“法理”。首先,一定要站稳法治的立场,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独立审判,不受外部因素干扰。其次,扩大司法公开,畅通舆论表达机制。向老百姓公开案件的审理过程与结果,收集民意、了解民意、识别民意、听取民意,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消除民众对司法的误解。最后,通过法律调控加强网络舆论的他律。制定专门的法律,加强对网络环境的监管,抑制网络虚假新闻,划清网络舆论底线。3.2 建立独立的司法经费制度。司法经费是保证司法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经

11、费的多少以及供给是否有保障直接影响到司法审判的效率和质量。要改变现阶段司法受制于地方政府的现状, 建立独立的司法经费制度是有效的途径。3.3 建立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提高法官职业保障性可以增强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稳定性,提高整体司法体系的素养。这里的保障应包括地位保障、职位保障和物质保障等内容。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法官依法公正履行职责,保证司法公正目标真正有效的实现。3.4 完善司法监督。来自wwW.lw5u.CoM 客观来讲, 当前的司法监督体制以及效果都不甚理想,法律的监督往往只流于形式,人大的监督更难以实现,并且监督手段还是单一,监督范围较窄,使监督工作无法发挥作用。要结合实

12、际,建立一个精简可行的监督体制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驾护航,将内部监督和外部力量的监督相结合。4、增强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观念,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4.1 改革普法宣传方式。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公民的法律意识有明显的提高。但运动式的“普法”方式,也常常使普法流于形式化。在普法教育的过程中将公民做为法治政府的客体而非法治政府的主体重点强调公民的懂法守法义务,忽略了公民权利维护的教育。公众对于那些与自己切身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的法治宣传热情不高。因此, 通过持续推进法治实践的方式,让公民切实体会到法律的功能和价值,并加以通过权利本位的宣传,才能真正树立起公民对法律的普遍信仰。4.2 完善公众参与制

13、度。一方面,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合法性是法治政府的标志,只有公众真正参与到行政决策的过程中,才能保证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和合法合理性;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多元化,利益多元化时代的到来,公众的公民意识觉醒,法治意识逐渐形成,参与社会事务意识增强,利益表达诉求强烈,只有让公众参与到行政决策中,才能畅通公众利益表达诉求,保证各个利益群体都有利益表达的机会,从而能够最大限度的平衡各方利益,促使公众和平、有序的参与社会治理,真正实现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因此, 应当完善听证、协商、座谈、公众评议等公众参的形式,让公众觉得参与不是应景、不是走过场,而是能够真正实现平等对话和双向交流, 意见能够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

14、合法权益可以得到充分体现,以此让法治文化真正渗透到公民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真正增强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观念。参考文献:1 房宇. 地方政府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 民主与法制,2014,16,(2).2 胡海. 地方法治建设的困境与对策J.政治法律,2016,(6).3 曹平, 霍军旗. 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背景下建设地方法治政府问题的研究J.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4).4 何仁海. 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重庆行政,2014.来自www.LW5 孙红军. 中国地方政府法治化:目标与路径研究D. 苏州大学2016 年博士学位论文.6 朱瑜. 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中的制度创新研究以合肥市为例D. 安徽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论文.7 陈坦玉.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法治行政研究D. 长安大学2007 年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张娟,达州市委党校。 -全文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