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方案

上传人:木** 文档编号:252003834 上传时间:2022-02-09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1.8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四川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四川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四川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四川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四川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方案(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和省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定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精神,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强化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全面落实“四个面向”要求,坚持一头抓国家战略科技力

2、量建设、一头抓产业技术创新和全社会创新创造,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强化创新资源集聚转化功能,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成渝地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基本建成,战略科技力量不断强化,西部科学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基本形成,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全省科技和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每万人有效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67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超过

3、38%、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1.6万家、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超过6000亿元,努力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和协同创新示范区。二、重点任务(一)优化区域协同创新布局。1.协同推进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以四川天府新区兴隆湖为核心区域,聚焦核能、航空航天、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领域,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研究基地集群,汇聚一流人才及团队,协同重庆加快建设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成都市人民政府。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2.协同共建西部科学城。以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为主要承载区,以“一城多园”模式与

4、重庆共建西部科学城。高标准规划建设西部(成都)科学城,加快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创新策源地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市。提升中国(绵阳)科技城创新能级,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在绵阳市布局,加快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创新高地。支持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省级新区等发挥自身优势,协同参与西部科学城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厅、成都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自然资源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3.协同推进高新区等各类园区高质量发展。建好川渝高新区战略联盟,推动高新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国家高新区提质升位,支持基础较

5、好的省级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推动成都都市圈各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协同推进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推进各类园区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积极打造区域创新发展特色园、专业园。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4.协同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川渝协同积极争取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加快成都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支持绵阳、德阳、宜宾、遂宁、泸州等城市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推进自贡、内江等省级创新型城市建设,新增布局一批省级创新型城市,打造具

6、有带动力的区域创新城市群。启动省级创新县(市、区)建设,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支持成都等城市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二)协同打造重大战略创新平台。5.协同构建实验室体系。聚焦核动力、航空动力等优势领域,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建好国家实验室四川基地。聚焦电子信息、生命科学、生态环境等领域,高水平建设天府实验室。川渝协同争取布局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推动建设口腔疾病、老年疾病、儿童健康与疾病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委

7、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成都市人民政府)6.积极创建国家级创新中心。川渝协同推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共建矿产资源开发、碳中和等技术创新中心。高质量建设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积极创建高端航空装备、网络安全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精准医学、钒钛新材料等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工业云制造等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同位素及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建一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有关市(州)人民政府7.构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大型低速风洞、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电磁驱动聚变大科学装置等国家重大科

8、技基础设施。布局红外太赫兹自由电子激光装置等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新型空间光学研究装置、超高速轨道交通试验平台。建设科学数据和研究中心。推进省种质资源中心库、成都超算中心、西南天然药物与临床转化综合研究平台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有关市(州)人民政府8.推进创新平台共建共享。建立成渝地区科技基础资源、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共用机制,支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出租、出借或作价投资及开放共享。扩大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等服务平台开展研发活动。推动川渝科技信息资源整合,

9、推进科技专家库、科普资源等共享共用。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教育厅、财政厅、省科协、有关市(州)人民政府(三)协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9.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整合设立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推动实施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建立科技研发风险资金池,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风险分担,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计划,围绕量子科学、宇宙演化、地球科学、物质结构、脑科学等开展前沿交叉学科研究,加强集成电路、新能源、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等应用基础研究,推出更多原创性成果。推动川渝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有关市(州)人

10、民政府10.协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联合实施川渝科技创新合作计划,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资源环境、量子科技、生物医药、轨道交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联合攻关。聚焦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工业软件、航空与燃机、钒钛稀土资源、轨道交通、智能装备、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等重大科技需求,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一项一策”的原则,布局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川渝创新型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大科技项目。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11.打造军民协同区域创新体系。

11、探索军工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分类推进军工重大试验设施等向社会开放。在集成电路、软件、智能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军民科技协同创新项目。支持国防科研单位建设一批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国家科技创新汇智平台、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建设,创新军工类科研成果转化模式,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深化与央属军工企业战略合作,建设银河596、核技术产业基地等一批特色军民协同创新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四)协同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1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川渝协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

12、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创新型头部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鼓励引进创新型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或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整合行业创新资源,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财政厅、省统计局、省经济合作局、四川省税务局、省知识产权

13、中心、有关市(州)人民政府13.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川渝协同加强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完善四川高校“双一流”建设体系,持续培育和扩大四川“高峰学科”,不断提升国内国际影响力。推动高校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大力开展基础研究和产学研联合攻关,提升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研发“三位一体”创新水平。建立川渝大学科技园联盟,加快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机构建设,推动高校打造环大学创新生态圈。支持高校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科技厅、省知识产权中心、有关市(州)人民政府14.建设高水平科研院所。积极探索中央驻川科

14、研院所更大自主管理权改革,支持其参照执行地方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持续深化科研机构改革,在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方面探索科研事业单位有别于其他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构建现代科研院所治理结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转制类院所创新发展。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中心、有关市(州)人民政府15.深化省校(院、企)战略合作。支持知名高校、院所和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研发机构,推动国内一流高校与省属高校“结对子”,建设实习基地和优质生源地,深化高校与企业合作,共建创新联合体,加强院校科技创新资源与企业需求的深度对接,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责任单位:省

15、委组织部、教育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五)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16.深化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川渝协作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试点,推动职务科技成果退出或部分退出国有资产管理清单,探索建立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中心)17.协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支持川渝毗邻地区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促进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突出军民协同特色建好成德绵国

16、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持续推进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加快建设跨高校院所新型中试研发平台,尽快提升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企业孵化能力。支持中央在川和省内各类研发机构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大对两院院士重大科技成果、高端外国专家引智成果在川渝转化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知识产权中心、有关市(州)人民政府18.协同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发挥川渝技术转移联盟功能,建好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及各分中心,打造技术转移服务核心聚集区,构建“1+4+N”技术转移体系。加快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0家。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落实技术经纪(理)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人才队伍。建立科研成果市场化社会化评价制度。责任单位: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