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方案汇编5篇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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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绩效考核方案汇编5篇绩效考核方案汇编5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安排类文书。我们应当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绩效考核方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绩效考核方案 篇1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约束、激励、竞争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的主动性和主动性。在充分调研并征求社区工作人员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成立考核测评领导小组为加强考核工作领导,成立社区考核领导小组。二、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注意工作实绩的原则;考核实行领导与干部相结合、

2、居民和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三、考核对象社区支部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两委”成员。四、参与测评大会人员参与测评大会的人员由党代表、居民(成员)代表、驻区单位代表以及其他方面的党员群众代表组成。总数不低于20人,同时要留意扩大党员群众参加面,参会人员名单提前报社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前公示。五、时间支配第一阶段: XX年12月20日12月26日为实绩公示期其次阶段: XX年12月27日12月30日为社区测评期第三阶段: XX年1月4日XX年1月10日考核结果公示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六、测评工作流程(一)实绩公示社区“两委”应比照年度目标任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要求,对社区一年来各项工作全面

3、总结;社区工作人员依据工作分工、岗位职责以及年度目标任务,对个人工作和履职实绩进行仔细总结。社区“两委”总结以及社区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在测评会召开前通过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实绩公示,公示期3天。(二)召开测评大会1、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居委会负责人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工作运行状况分别进行陈述;党组织和书记述职重点为落实年度目标责任、民生问题台账、以及社区队伍建设状况;居委会和主任述职重点为如何加强居民自治、推动社区管理状况以及议事小组作用发挥状况。2、由社区议事会、监委会负责人分别代表社区居民议事会、民主监委会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状况和履行召集人职责状况,接受居民代表会

4、议的监督;3、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对个人全年履职状况进行述职;4、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和满足度测评。七、详细考核方法:实行百分制进行考核。测评考核实行无记名打分制,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为: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80分及以上为称职;60分及以上为基本称职;59分(含59分)以下为不称职。八、考核结果运用(一)结果通报。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后,街道考评领导小组将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考核结果和考核工作总结,并向社区和被测评考核对象以书面形式反馈考核结果。社区将 “两述两评”结果刚好通过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二)表彰嘉奖。“两述两评”测评结果作为本年度考核评价社区工作的

5、重要依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依据综合考核结果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社区工作人员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享受年度绩效薪酬;对结果评为“基本称职”的,酌情扣减年度绩效薪酬;对结果评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不得享受年度绩效薪酬;对两年连续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按区民政局相关嘉奖执行。(三)整改提高。对满足度较低、党员群众反映剧烈的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进行专题探讨,帮助该社区对详细状况、详细问题进行分析,明确要求该社区在肯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并在时限后检查整改结果,并将整改状况在社区内进行公示。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满足度测评“不满足”率超过30%的,应按

6、市公推直选配套制度要求责令其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社区公共事务所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由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提出限期改刚要求;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原则上不予续聘。绩效考核方案 篇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化公办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校长职级制,是指在本市公办中小学设置独立的校长职级序列,建立独立的校长职务通道和专业的职级评定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校进步行综合评定、分级聘任的校长管理制度。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中小学校长,是指市、区教化行政部门(含高等院校)所属的全日制

7、公办一般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教化学校和工读学校(统称中小学)的正、副职校长。第四条 市、区教化行政部门按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实施。市、区人事主管部门对校长职级制的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其次章 职级设置第五条 校长职级制分别设置正校长、副校长两个职务序列。正校长职务共设5个等级,自上而下分别为特级正校长、一级正校长、二级正校长、三级正校长、四级正校长;副校长职务共设4个等级,自上而下分别为一级副校长、二级副校长、三级副校长、四级副校长。第六条 二级以上正、副校长实行职数限制。特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5%,一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10%,二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

8、总岗位数的15%。一级副校长、二级副校长分别不超过副校长总岗位数的20%。第三章 选拔聘任第七条 中小学正、副校长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由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教化行政部门选拔产生,其后纳入职级制管理。第八条 受聘校长岗位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受聘正校长岗位的,应在副校长岗位聘任满3年及以上;或具备受聘正校长的其他条件。(二)受聘小学副校长岗位的,应在一级老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满3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岗位正职工作经验;受聘中学(含九年一贯制、中等职业、特别教化、工读学校)副校长岗位的,应在高级老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满3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岗

9、位正职工作经验;或具备受聘副校长的其他条件。受聘校长的其他条件,由市教化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第九条 中小学校长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聘任,每一聘期为4年。第四章 职级评定第十条 市、区教化行政部门分别成立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定委员会”),负责对校长职级进行评定。评定委员会由教化专家、名校长、名老师组成,人数不少于11人。评定委员会开展职级评定时,评定委员会成员是参评校长的近亲属或者与参评校长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定的,应当回避。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取消其评定委员会成员资格,取消与其有具有回避情形的参评校长的评定结果。各区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应报市教化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市评定

10、委员会负责评定全市二级及以上正、副校长和市教化行政部门直属学校校长的职级。区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本区三级及以下正、副校长的职级。区评定委员会评定结果应自确定之日起5日内,报市教化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校长职级评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学历条件。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和具备相应的上岗证书。(二)任职年限条件。特级正校长须担当一级正校长两年及以上,一级正校长须担当二级正校长两年及以上,二级正校长须担当三级正校长两年及以上,三级正校长须担当正校长两年及以上。一级副校长须担当二级副校长两年及以上,二级副校长须担当三级副校长两年及以上,三级副校长须担当副校长两年及以上。第十三条 市教化行政部门依

11、据学校规模、类型及校长工作资格、专业实力和工作成效等因素,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方法和评价量化指标体系。第十四条 中小学校长职级原则上每2年评定一次。评定委员会依据职级数量空缺状况,在核定的职级数量范围内对中小学校进步行评定。特别状况下,市、区教化行政部门可临时召集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第十五条 首次受聘为校长职务的,原则上均从该职务最低职级起任,其中正校长认定为四级正校长,副校长认定为四级副校长。属本市引进的市外校长或者从本市其他单位聘任校长的,可由市、区评定委员会依据实际状况评定职级。第五章 考核、沟通和转聘第十六条 市、区教化行政部门制定完善中小学校长考核方法,由聘任机关进行

12、考核。第十七条 三级及以上正、副校长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降低一个职级。四级正、副校长在一个聘期内年度考核有两次为基本合格的,撤销职级并予以解聘。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撤销职级并予以解聘。第十八条 市教化行政部门制定中小学校长沟通方法,激励优秀校长向偏远或基础薄弱的学校沟通,提升教化质量。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长不再担当校长职务的,可以依据职级工资执行状况,在本市教化系统内转聘等于或者高于受聘校长前岗位等级的岗位,但被市、区教化行政部门解除聘任的除外。需调任、沟通至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职级工资其次十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教化、财政等部门,结合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校

13、长工资安排方法。第七章 纪律与监督其次十一条 为确保职级评定的公开、公允、公正,市教化行政部门应建立申诉委员会,受理实施中的投诉与申诉,对职级评定工作进行监督。申诉委员会由教化专家或者社会知名人士3人,与市教化、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人各1人组成。参评校长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觉评定委员会成员有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情形,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本方法规定情形的,可自知晓上述情形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诉委员会书面提出异议。申诉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0日内做出处理。其次十二条 校长职级评定委员会成员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失职失责状况的,由市教化行政部门予以通报,取消其评定委员会成员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其次十

14、三条 参评校长存在伪造资料等不正值手段或者实施不诚信行为的,由市、区教化行政部门按管理权限取消聘任,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第八章 附则其次十四条 本方法自引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其次十五条 中小学校长首次实施校长职级制的定级方法由市教化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一、考核目的 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班主任的师德水平、业务实力及工作实绩,引导和促使班主任仔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班主任工作在教化教学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老师续聘、奖惩及绩效工资中班主任津贴发放的依据。二、考核方式每月考核一次,一类班级以100分为基础分,二类班级每月以103分为基础分,三

15、类班级每月以106分为基础分。按月累计班级文明分,每年级前2名为一等,发放班主任津贴200元;3-5名为二等,发放津贴100元;三、考核细则1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安排、总结或学校布置的各项材料,每项扣5分。2每月检查一次班主任手册,没有正常运用和填写的扣2分。3没有按时上好班会课的每节扣2分。4不接受各项临时性班主任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5未做好学生的综合素养评价工作的扣5分。6未在规定时间内制定班规和综合素养评估方案的扣5分。7没有进行教室布置的扣2分。8检查到仪容仪表不合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9教室和清洁区卫生打扫不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破坏公共卫生环境的每人次扣2分。10学生迟到一人次扣1分,未带学生证进出学校每人次扣0.5分。11班级财务每月检查一次,有公物损坏状况视情节每次扣2-10分(总务处查)并进行赔偿。12学生仔细对待考试,有舞弊行为的每人次扣2分。13对教室和宿舍中存在的平安隐患未刚好解除或上报的扣2分,出现平安事故不刚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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