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学习 | 成长提高DL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平安领导小组办公室201×-××-××实施201×-××-××发布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平安等级保护根本要求Baseline for classified protection of power industry information system〔征求意见稿〕ICS DL/T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word文档 | 实用可编辑目 次前言V引言VI第一局部通用要求11 适用范围12 标准性参考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信息系统平安等级保护概述14.1 信息系统平安保护等级14.2 不同等级的平安保护能力14.3 总体要求、根本技术要求和根本管理要求24.4 根本技术要求的三种类型2第二局部:管理信息系统类要求45 总体要求45.1 总体技术要求45.2 总体管理要求46 第一级根本要求56.1 技术要求56.1.1 物理平安56.1.2 网络平安56.1.3 主机平安66.1.4 应用平安66.1.5 数据平安及备份恢复76.2 管理要求76.2.1 平安管理制度76.2.2 平安管理机构76.2.3 人员平安管理76.2.4 系统建立管理86.2.5 系统运维管理97 第二级根本要求107.1 技术要求107.1.1 物理平安107.1.2 网络平安117.1.3 主机平安137.1.4 应用平安147.1.5 数据平安157.2 管理要求157.2.1 平安管理制度157.2.2 平安管理机构167.2.3 人员平安管理167.2.4 系统建立管理177.2.5 系统运维管理198 第三级根本要求218.1 技术要求228.1.1 物理平安228.1.2 网络平安238.1.3 主机平安258.1.4 应用平安278.1.5 数据平安298.2 管理要求298.2.1 平安管理制度298.2.2 平安管理机构308.2.3 人员平安管理318.2.4 系统建立管理328.2.5 系统运维管理35第三局部:生产控制信息系统类要求409 总体要求409.1 总体技术要求409.2 总体管理要求4010 第一级根本要求4110.1 技术要求4110.1.1 物理平安4110.1.2 网络平安4110.1.3 主机平安4210.1.4 应用平安4210.1.5 数据平安及备份恢复4210.2 管理要求4210.2.1 平安管理制度4210.2.2 平安管理机构4310.2.3 人员平安管理4310.2.4 系统建立管理4410.2.5 系统运维管理4511 第二级根本要求4611.1 技术要求4611.1.1 物理平安4611.1.2 网络平安4711.1.3 主机平安4811.1.4 应用平安4911.1.5 数据平安5011.2 管理要求5111.2.1 平安管理制度5111.2.2 平安管理机构5111.2.3 人员平安管理5211.2.4 系统建立管理5211.2.5 系统运维管理5412 第三级根本要求5612.1 技术要求5612.1.1 物理平安5612.1.2 网络平安5812.1.3 主机平安6012.1.4 应用平安6112.1.5 数据平安6312.2 管理要求6312.2.1 平安管理制度6312.2.2 平安管理机构6412.2.3 人员平安管理6512.2.4 系统建立管理6612.2.5 系统运维管理6813 第四级根本要求7113.1 技术要求7113.1.1 物理平安7213.1.2 网络平安7313.1.3 主机平安7513.1.4 应用平安7613.1.5 数据平安7813.2 管理要求7813.2.1 平安管理制度7813.2.2 平安管理机构7913.2.3 人员平安管理8013.2.4 系统建立管理8113.2.5 系统运维管理84附录A关于信息系统整体平安保护能力的要求88附录B 根本平安要求的选择和使用90参考文献92前 言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引 言依据国家信息平安等级保护管理规定和电力行业有关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电力行业信息平安等级保护相关系列标准性文件之一与本标准相关的系列标准包括:——?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平安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导意见?〔电监信息[2007]44 号〕本标准与GB17859-1999、GB/T 22239—2008等标准共同构成了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平安等级保护的相关配套标准其中GB17859-1999 、GB/T 22239—2008是根底性标准,本标准是在GB17859-1999和GB/T 22239—2008根底上,根据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和信息平安防护特点及要求,对GB/T 22239—2008的进一步细化和扩展本标准在GB17859-1999、GB/T 22239—2008等技术类标准的根底上,根据电力行业现有技术的开展水平和平安防护要求,分管理信息系统类和生产控制信息系统累,分别提出和规定了不同平安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最低保护要求,即根本平安要求,根本平安要求包括总体要求、根本技术要求和根本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不同平安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平安建立和监视管理在本标准文本中,黑体字表示较低等级中没有出现或增强的要求。
为便于和GB/T 22239—2008比照,分别用“〔新增〕〞、“〔细化〕〞、“〔增强〕〞和“〔落实〕〞来标识本标准的该条目和GB/T 22239—2008中相关条目的差异,未标识那么是等同采用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平安等级保护根本要求第一局部 通用要求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管理类信息系统和生产控制类信息系统不同平安等级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包括平安技术指标和平安管理指标,用于指导电力行业各单位信息系统的平安等级保护建立工作其中,通用要求局部同时适用于管理类信息系统和生产控制类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类根本要求适用于管理类信息系统的平安等级保护建立工作,生产控制信息系统类根本要求适用于生产控制类信息系统的平安等级保护建立工作2 标准性参考文件?信息平安等级保护管理方法?〔公通字[2007]43号〕GB 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平安保护等级保护划分准那么?GB/T 22239-2008?信息平安技术 信息系统平安等级保护根本要求??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平安监视管理暂行规定?〔电监信息[2007]50号〕?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平安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导意见?〔电监信息[2007]44 号〕3 术语和定义GB/T 5271.8和GB 17859-1999确立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平安保护能力 security protection ability 系统能够抵御威胁、发现平安事件以及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恢复先前状态等的程度4 信息系统平安等级保护概述4.1 信息系统平安保护等级信息系统根据其在国家平安、经济建立、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平安、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由低到高划分为五级4.2 不同等级的平安保护能力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应具备的根本平安保护能力如下:第一级平安保护能力:应能够防护系统免受来自个人的、拥有很少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一般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关键资源损害,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恢复局部功能第二级平安保护能力:应能够防护系统免受来自外部小型组织的、拥有少量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一般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重要资源损害,能够发现重要的平安漏洞和平安事件,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在一段时间内恢复局部功能第三级平安保护能力:应能够在统一平安策略下防护系统免受来自外部有组织的团体、拥有较为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较为严重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主要资源损害,能够发现平安漏洞和平安事件,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较快恢复绝大局部功能。
第四级平安保护能力:应能够在统一平安策略下防护系统免受来自国家级别的、敌对组织的、拥有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严重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资源损害,能够发现平安漏洞和平安事件,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迅速恢复所有功能第五级平安保护能力:〔略〕4.3 总体要求、根本技术要求和根本管理要求信息系统平安等级保护应依据信息系统的平安保护等级情况保证它们具有相应等级的根本平安保护能力,不同平安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要求具有不同的平安保护能力根本平安要求是针对不同平安保护等级信息系统应该具有的根本平安保护能力提出的平安要求,根据实现方式的不同,根本平安要求分为总体要求、根本技术要求和根本管理要求三大类总体要求与各个单位的总体平安策略相关,主要通过落实总体平安策略直接导出的、所有信息系统必须遵从的总体平安防护要求来表达;技术类平安要求与信息系统提供的技术平安机制有关,主要通过在信息系统中部署软硬件并正确的配置其平安功能来实现;管理类平安要求与信息系统中各种角色参与的活动有关,主要通过控制各种角色的活动,从政策、制度、标准、流程以及记录等方面做出规定来实现总体要求概括了电力行业信息平安防护策略的根本要求;根本技术要求从物理平安、网络平安、主机平安、应用平安和数据平安几个层面提出;根本管理要求从平安管理制度、平安管理机构、人员平安管理、系统建立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几个方面提出,总体要求、根本技术要求和根本管理要求是确保信息系统平安不可分割的三个局部。
根本平安要求从各个层面或方面提出了系统的每个组件应该满足的平安要求,信息系统具有的整体平安保护能力通过不同组件实现根本平安要求来保证除了保证系统的每个组件满足根本平安要求外,还要考虑组件之间的相互关系,来保证信息系统的整体平安保护能力关于信息系统整体平安保护能力的说明见附录A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展保护对于涉及密码的使用和管理,应按照国家密码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实施4.4 根本技术要求的三种类型根据保护侧重点的不同,技术类平安要求进一步细分为:保护数据在存储、传输、处理过程中不被泄漏、破坏和免受未授权的修改的信息平安类要求〔简记为S〕;保护系统连续正常的运行,免受对系统的未授权修改、破坏而导致系统不可用的效劳保证类要求〔简记为A〕;通用平安保护类要求〔简记为G〕本标准中对根本平安要求使用了标记,其中的字母表示平安要求的类型,数字表示适用的平安保护等级关于各类平安要求的选择和使用见附录B第二局部:管理信息系统类要求5 总体要求5.1 总体技术要求a) 管理信息大区网络与生产控制大区网络应物理隔离;两网之间有信息通信交换时应部署符合电力系统要求的单向隔离装置;〔新增〕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