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甘肃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练题训练及答案(测练习题)

上传人:lili****2007 文档编号:247131638 上传时间:2022-01-28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6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近年甘肃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练题训练及答案(测练习题)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近年甘肃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练题训练及答案(测练习题)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近年甘肃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练题训练及答案(测练习题)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近年甘肃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练题训练及答案(测练习题)》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近年甘肃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练题训练及答案(测练习题)(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温故而知新,下笔如有神。近2年甘肃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专项习题训练3及答案一、单选题:本大题共35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在每个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1.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A.民法的溯及力B.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C.民法的适用对象D.民法的生效时间【答案】B【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的空间效力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什么地域内适用,即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不包括()A.主体B.内容C.形式D.客体【答案】C【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就是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具备

2、的因素。民法学把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概括为主体、内容和客体,不包括形式。3.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A.1年B.2年C.3年D.4年答案】A【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特殊诉讼时效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民法通则136条规定,以下4种情况适用1年诉讼时效:(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因此,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4.甲向乙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还款。乙向甲主张的权利属于()A.请求权B.形成权C.支配权D.抗辩权【答案】A【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请求权的知识点。【应试指导】请求权,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利益,

3、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由基础权利产生,根据基础权利的不同,可分为债权上请求权、物权上请求权、人身权上请求权等。本题乙向甲主张的权利是典型的债权请求权。5.乘人之危所订立的买卖合同()A.有效B.可撤销C.无效D.部分有效【答案】B【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的知识点。【应试指导】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包括:(1)基于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行为。(2)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3)一方以欺诈、胁迫订立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因此,乘人之危所订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A.有效B.无

4、效C.可撤销D.效力待定【答案】A【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知识点。【应试指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受到一定的限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以及纯获利的活动。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利益的合同是有效的。7.甲委托乙购买电脑。后经甲同意,乙委托丙代为购买。该案中的被代理人是()A.甲B.乙C.丙D.乙和丙【答案】A【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复代理的知识点。【应试指导】复代理是指由代理人基于复任权选任代理人的代理,有以下法律特征:(1)复代理人由代理人选任,而非由被代理人选任。(2)复

5、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非代理人的代理人。(3)复代理权是代理人转托的,而非由被代理人直接授予的。本题中代理人为乙,复代理人为丙,被代理人始终是甲。8.甲、乙成立普通合伙,经营期间对外负债3万元,后丙加入合伙。3万元债务应由()A.甲、乙按份承担B.乙、丙按份承担C.甲、丙按份承担D.甲、乙和丙连带承担【答案】D【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普通合伙人的入伙的效力的知识点。【应试指导】合伙企业法44条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强制性规定。因此,丙作为新的合伙人,需要同甲、乙连带承担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9.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须登记方可设立的是()A.汽车B.

6、房屋C.船舶D.设备【答案】B【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不动产登记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抵押权的设立须登记后方可成立。10.甲将自有的电动车交乙保管,乙以自己的名义将该车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本案中,善意取得该车所有权的是()A.甲B.乙C.丙D.甲和乙【答案】C【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善意取得的知识点。【应试指导】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为:(1)标的物须为可以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2)让与人为无权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占有人。(3)受让人须通过交换而取得动产。(4)

7、受让人取得财产时须为善意。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就是所有权的转移。不知情的丙以市场价从无权处分的乙购买到了属于甲的自行车,符合善意取得法律要求,因此,丙取得该车所有权。11.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质押标的的是()A.土地B.房屋C.电脑D.隧道【答案】C【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动产质权的知识点。【应试指导】动产质权的客体是动产。土地、房屋、隧道是不动产,不能设立质权。12.下列选项中,属于原物与孳息关系的是()A.电脑与键盘B.存款与利息C.房屋与门窗D.上衣与裤子【答案】B【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原物与孽息的知识点。【应试指导】原物指作为本体能够产生收益的物。孽息指原物所产生的收益。本题中存款为原物,

8、利息为孳息,存款与利息就是原物与孽息之间的关系。13.甲将存放在丙仓库中的货物卖给乙,双方约定一周后送货。签约当晚,仓库遭雷击起火,货物被毁。该风险的承担人为()A.甲B.乙C.丙D.乙和丙【答案】A【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我国合同法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甲、乙作为买卖双方,虽已签约,但货物未完成交付,货物风险仍由出卖人甲承担。14.地役权属于()A.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债权【答案】B【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地役权的知识点。【应试指导】地役

9、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之上设立的以供自己的土地便利使用的他物权,属于用益物权。15.除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外,处分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A.全体共有人同意B.1/2 以上共有人同意C.1/3以上共有人同意D.1/4以上共有人同意【答案】A【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处分共同共有不动产规则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我国物权法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16.甲与乙为邻居,甲长期将自家杂物堆放于乙家门前。乙享有()A.返还原物请求权B.排除妨碍请求权C.消除影响请求权D.赔偿损失请求权【答案】B【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排除妨碍请求权的知识点。【应试指导】

10、甲长期将自家杂物堆放于乙家门前,侵犯了乙家对自家门前的占有,乙有权请求甲排除妨碍、清除占有,因此乙享有排除防碍请求权。17.下列财产中,属于动产的是()A.土地B.林木C.房屋D.手表【答案】D【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动产的知识点。【应试指导】动产,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用途和价值的物。土地、林木、房屋属于不动产,手表属于动产。18.甲购买了某住宅小区A座楼的一套房屋,该楼电梯归()A.电梯生产商所有B.A座楼的业主共有C.电梯销售商所有D.物业服务企业所有【答案】B【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知识点。【应试指导】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

11、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对于电梯,应由A座楼的业主共有。19.甲与乙婚外同居,生有一女丙。甲与丙之间属于()A.旁系血亲B.直系姻亲C.直系血亲D.拟制血亲【答案】C【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直系血亲的知识点。【应试指导】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丙虽是甲与乙婚外同居所生子女,但仍是甲的亲生子女,即甲丙之间属于直系血亲关系。20.除收养法有特别规定外,被收养人的年龄应不满()A.6周岁B.10周岁C.12周岁D.14周岁【答案】D【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被收养人年龄要求

12、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根据我国收养法4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不满14周岁。21.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是()A.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6个月B.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1年C.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D.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3年【答案】C【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准予离婚的情形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我国婚姻法32条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2.我国继承法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见证人,见

13、证人人数为()A.2人以上B.3人以上C.4人以上D.5人以上【答案】A【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录音遗嘱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我国继承法1 7条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中,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是()A.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B.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C.一方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D.工资【答案】D【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我国婚姻法17条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工资为夫妻共同所有。24.依据我国婚姻法,男性的结婚年龄不得早于()A.22周岁B.23周岁C.25周岁D.27周岁【答案】A【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法定结婚年龄的知识点。【应试指导】我国婚姻法6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2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A.有效B.部分有效C.无效D.可撤销【答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成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