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合同范文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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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担保合同范文合集6篇保证担保合同范文合集6篇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须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信任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保证担保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爱。保证担保合同 篇1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监管人: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大写),借款种类为,借款用途为。其次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上述期间内,借款人可循环运用上述借款额度,但在该期限内任何一时点上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该借款额度

2、。详细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以借款借据、借款借据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借据、借款借据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出借人有权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出借人实际状况调整上述额度。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天)利率,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借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为,且出借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第四条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下列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第

3、五条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季或年)付息,每(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也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运用,整贷零还或整还,零贷整还或零还,按借据及银行对账单的实际发生额,点对点、日对日计收利息,到期本息全清。第六条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出借人的债权供应连带责任保证。第七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出借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借款展期,保证人接着担当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第八条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

4、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第九条特殊约定: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出借人在主合同无效状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担当连带保证责任。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担当连带保证责任。三、出借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担当连带保证责任。四、本合同出借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供应还是由第三人供应的,当出借人主见债权时,出借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5、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担当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依次,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担当连带保证责任。五、保证人承诺亲密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供应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七、出借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见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见保证责任。第十条监管方式:借款人自愿接受本合同监管人的监管,托付监管合同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借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

6、人、保证人同意后,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另行签订借款展期还款协议。借款展期后,借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其利率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确定。第十二条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一、未按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殊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借款本息的;二、不按约定的借款用途运用借款的;三、不接受或不协作出借人对其借款运用状况的查询或监管的;四、未按期向出借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7、;六、财产遭遇哄抢等事+件的;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惩罚的;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托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削减注册资本等的;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居处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出借人的;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十四、发生其他严峻影响偿还债务实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第十三条保证人如发生第十二条四至十四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借款、

8、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第十四条违约责任: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未按期偿付借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3)未按合同约定运用借款,对挤占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二、出借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出借人未依约向借款人供应借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一、借款人应在本公司指定银行开设账户,出借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时或给付现金,即视为履行了发放借款之义务。二、出借人收

9、回到期借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可干脆从借款人、保证人账户中扣划。第十六条信息运用:借款人、保证人同意出借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保证人的有关信息。第十八条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居处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其他:一、本合同第一条中借款额度指最高额借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限额,但如因本金计息、费用担当等缘由而使债权超过该限额的部分仍在保证担保的范围。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其他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

10、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担当。四、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旧有效。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六、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精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七、本合同一式份,出借人执二份,借款人、保证人、监管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签约时间:年月日保证担保合同 篇2合同编号:借款人:_贷款人:中国农业

11、发展银行_保证人:(1)_(2)_(3)_借款人因_须要,向贷款人申请_借款,经保证人供应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依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其次条 提款和还款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详细的提款安排,并供应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2。贷款人按提款安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个营业日内

12、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干脆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1。_。2。_。3。_。第四条 担保内容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3。保证人和借款人担当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担当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

13、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刚好供应财会报表等资料。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供应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改变,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的赔偿金。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1。借款人必需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

14、,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2。借款人必需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运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运用部分,按日利率_计收利息。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计收利息。4。借款人应刚好向贷款人供应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协作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变更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主动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实行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供应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平安。借款人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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