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版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

上传人:spr****hai 文档编号:245730728 上传时间:2022-01-25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4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版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2022版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2022版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2022版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2022版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2版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版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2021xx-xx6 / 6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区路(村)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M2,(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M2,(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二、租期从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即:年月).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

2、(季)初天内交清。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

3、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

4、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人:(签名盖章)承租人:(签名盖章)年月日签订于深圳经办单位:(签名盖章)经办人:年月日温馨提示: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签订的注意事项(修改时可删除)为预防和减少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争议,在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订立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审查。主要审查对

5、方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履约能力状况等信息.第二,选择书面形式签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当事人订立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为避免履约纠纷,最好选择书面形式订立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白纸黑字把权利义务约定清楚。对于时间紧迫而达成的口头协议,也应当在事后及时补签书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第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条款要清楚全面具体。尽量参照同类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的示范文本订立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没有示范文本的,应当在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文书中写明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事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