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问题】实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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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疑难问题】实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很多HR不清楚什么是实习期、什么是试用期、什么是见习期、什么是学徒期。1.实习期实习期指的是那些学生还没正式毕业时在单位工作的日子,这时候实习期劳动者的身份还是学生。实习期间关于实习期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明确规定,不需要参考最低工资标准。实习并不是劳动关系,严格上说,这是一种民事劳务关系。标准的实习,是企业与学校建立实习协议,学校派学生到企业实习,为企业提供劳务,企业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根据劳动部的解释,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现在的实习多是学生的自主行为,学校并不统一管理,所以有可能缺乏学校层面的保证。2.试用期试用期指的是企业确定录用候选人,候选人

2、上岗后一段双向选择的过渡过程。这期间,候选人工作过关就转正,不过关企业可以和候选人解约,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属劳动法的概念,特指在劳动合同履行初期,合同双方具有一定选择权的期限。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认为不适合的,提前3天提出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劳动者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3.见习期见习期并不属劳动法的概念,而是企业自己的规定。见习期本来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新进人员进行业务适应和考核的期限,适用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目前被扩大到了很多企业,被企业用来做岗位能力成长验证的过渡时期。见习期,一般

3、是企业把某员工从A岗位晋升、轮岗到B岗位时,担心员工的能力达不到B岗位的能力而规定的一段过渡期。在这段过渡期内,薪酬待遇可能并不会完全达到B岗位的标准。4.学徒期关于对学徒期的理解,我们可以参考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从这个文件可以看出学徒期的定义。学徒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和劳动法律的完善,学徒期已经逐渐被试用期代替,但员工在学徒期内的待遇还是应当按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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