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集合的概念》教案《集合的概念》教案 【教学目标】 1.了解集合、元素的概念,体会集合中元素的三个特征; 2.理解集合的作用,会根据已知条件构造集合; 3. 理解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和不属于关系,并会正确表达; 4. 掌握常用数集及其记法; 5.了解数合的含义,记忆基本数集的符号; 6.能正确选择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感受集合语言的意义和作用. 【导入新课】 一、实例引入: 军训前学校通知:8月21日上午8点,高一年级在操场集合进行军训动员;试问这个通知的对象是全体的高一学生还是个别学生? 在这里,集合是我们常用的一个词语,我们感兴趣的是问题中某些特定(是高一而不是高二、高三)对象的总体,而不是个别的对象,为此,我们将学习一个新的概念集合,即是一些研究对象的总体. 二、问题情境引入: 我们高一(3)班一共45人,其中班长易雪芳,现有以下问题: ⑴ 45人组成的班集体能否组成一个整体? ⑵ 班长易雪芳和45人所组成的班集体是什么关系? ⑶ 假设张三是相邻班的学生,问他与高一(3)班是什么关系? 三、课前学习 1.学法指导: (1)阅读教材的内容感受集合的含义,理解集合与元素的关系,理解数集、空集的概念; (2)本学时的重点是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之间的关系以及常用数集的符号表示、空集的意义及符号; (3)对于一个整体是否是集合的判断的关键是对确定两字的理解,学习时结合实例及教材上的例题进行理解。
记忆常用数集、空集的符号表示 2.尝试练习: 见《数学学案》P1 四、课堂探究: 见《数学学案》P1 1.探究问题: 探究1 探究2 2.知识链接: 3.拓展提升: 例1、下列各组对象能否组成集合? (1) 所有小于10的自然数; (2) 某班个子高的同学; (3) 方程 的所有解; (4) 不等式 的所有解; (5) 中国的直辖市; (6) 不等式 的所有解; (7) 大于4的自然数; (8) 我国的小河流 例2、下列集合哪些是数集?再试着举两个数集,并使它们分别是有限集与无限集 (1)1、3、5、7、9组成的集合; (2)你班学号为单数的学生组成的集合 例3、已知A是我国所有省的省会城市构成的集合用符号 或 填空 (1)武汉_____A, 北京_____A, 南京_____A, 郑州_____A; (2)-1_____N, 8_____ , 6_____N, _____N; (3) 1_____Z, -2.45_____Z, _____Q, _____Q, _____R. 例4、 判断下列各句的说法是否正确: (1) 所有在N中的元素都在N*中 ( ) (2) 所有在N中的元素都在Z中 ( ) (3) 所有不在N*中的数都不在Z中 ( ) (4) 所有不在Q中的实数都在R中 ( ) (5) 由既在R中又在N中的数组成的集合中一定包含数0 ( ) (6) 不在N中的数不能使方程4x=8成立 ( ) 答案: ×,√,×,√,√,√ 例 5、已知集合P的元素为 , 若 且-1 P,求实数m的值 解:根据 ,得若 此时不满足题意;若 解得此时 或 (舍),综上 符合条件的 . 点评:本题综合运用集合的定义和元素与集合的关系解题,注意集合的性质的运用. 例6、设集合A={x|x=2k,k∈Z},B={x|x=2k+1,k∈Z},C={x|x=4k+1,k∈Z},又有a∈A,b∈B,判断元素a+b与集合A、B和C的关系. 解:因A={x|x=2k,k∈Z},B={x|x=2k+1,k∈Z},则集合A由偶数构成,集合B由奇数构成. 即a是偶数,b是奇数 设a=2m,b=2n+1(m∈Z ,n∈Z) 则a+b=2(m+n)+1是奇数,那么a+b A,a+b∈B. 又C={x|x=4k+1,k∈Z}是由部分奇数构成且x=4k+1=22k+1. 故m+n是偶数时,a+b∈C;m+n不是偶数时,a+b C 综上a+b A,a+b∈B,a+b C. 4.当堂训练:见《数学学案》P2 5.归纳总结: (一)集合的有关概念 1. 集合理论创始人康托尔称集合为一些确定的、不同的东西的全体,人们 能意识到这些东西,并且能判断一个给定的东西是否属于这个总体. 2. 一般地,我们把由某些确定的对象组成的总体叫做集合(set),也简称集,组成集合的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element) 注意:集合的概念中,某些确定的对象,可以是任意的具体确定的事物,例如数、式、点、形、物等. 3. 关于集合的元素的特征 (1)确定性:设A是一个给定的集合,x是某一个具体对象,则或者是A的元素,或者不是A的元素,两种情况必有一种且只有一种成立. (2)互异性:一个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指属于这个集合的互不相同的个体(对象),因此,同一集合中不应重复出现同一元素. (3)无序性:给定一个集合与集合里面元素的顺序无关. (4)集合相等: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样. (二)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1. (1)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属于(belong to)A,记作:a∈A; (2)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not belong to)A,记作:a A, 例如,我们A表示1~20以内的所有质数组成的集合,则有3∈A,, 4 A,等等. 2.集合与元素的字母表示: 集合通常用大写的拉丁字母A,B,C表示,集合的元素用小写的拉丁字母a,b,c,表示. 3.常用的数集及记法: 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正整数集,记作N*或N+; 整数集,记作Z; 有理数集,记作Q; 实数集,记作R. 课后巩固――作业 1.习题1.1,第1- 2题; 2.《数学学案》P3 3. 预习集合的表示方法.《《集合的概念》教案》出自:百味书屋链接地址: 转载请保留,谢谢!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