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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专题讲课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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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subtitle style* 职业病防治专题讲座职业病防治现状、原因和对策 株洲长江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李 广 讲座提要讲座提要 (一)、典型案例:12位云南农民工死亡调查 (二)、谁之过 :监管部门的说辞 ( 三)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问题分析 (四)、对策2 ( (一一) )典型案例典型案例 12位云南农民工死亡调查3 2009年3月,央视等一些国内主流媒体,报道了云南省水富县赴安徽省凤阳县务工返乡人员患“怪病”,致12人死亡的事件 5 2009年3月19日,卫生部等四部委组成 的国家调查组赶赴凤阳县展开调查6 事发经过7 2004年下半年开始,当地村民李长海、陈文军、邓寿田、李忠民4人,通过外乡朋友的介绍,成为第一批到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官沟乡一砂石厂打工的村民,从事粉碎砂石工作虽然工作环境很差,但每个月下来有2000多元工资,每年还能往家寄2万多元钱 89 向家坝镇永安村村民刘树祥曾于年和年先后两次到凤阳的石英厂打工他回忆说:“我们工作强度非常大,碰到赶货时,一天工作个小时。

白天黑夜都在满是粉尘的房间工作,石英粉沾在手上,很难洗下来虽说戴了口罩,但作用不大10 每天下班后,喉咙、鼻孔里都是粉尘我们不知道粉尘对身体有害,老板也没讲过而且,我们不是长期固定给一个老板打工,都是打短工,这个月在这家干,下个月可能就在另一家干,都没有签过劳务合同 11 永安村一周姓村民说,村里的怪病是从2006年下半年出现的,开始村民们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这些人医来医去总不见好转后来才发现,那些陆续死了的村民,都是从安徽砂石厂打工回来的人,而且所从事的工种基本一样 1213 这些返乡农民工患的到底是什么病?其中一个患病的村民景发财,去年6月份专门到北京大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直到被权威职业病研究所专家确诊为尘肺职业病后,才弄明白所谓怪病是咋回事 1415 经调查: 年以来,云南省水富县向家坝镇先后有人到安徽凤阳县务工,务工人员外出时间最长的年,最短的两个月,均从事石英砂的生产加工工作16 石英砂加工工艺流程为:石英砂石破碎,筛分后包装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很高,可见度较低 石英的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SiO2) ,具有强烈的致肺纤维化作用,工人长时间在生产中吸入高浓度石英粉尘,极易患上矽肺病。

17 凤阳县共有石英砂加工企业480多家这些企业大多为家庭式小作坊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条件差,无防尘设施,企业管理无序,大部分没有合法证照,厂房内粉尘飞扬,没有经过职业卫生审核,职业危害监管措施不落实长期无人监管18 人中先后有人出现了各种症状咳嗽、咳痰、气喘、胸闷、乏力、消瘦、全身浮肿等症状年月至年月间,陆续有个人死亡死亡的例中,有矽肺例,高度怀疑矽肺合并肺结核例,肺部感染例,肺结核例,其余例死亡人员因为没有影像学资料,无法诊断 1920 4月10日,卫生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调查组基本认定,安徽凤阳县石英砂加工企业非法生产导致云南省部分返乡农民工罹患职业病21 石英砂正是农民工患病的元凶!2223 事件发生后,安徽省有关部门要求凤阳县立即组织核查有关企业职业病危害情况,对职业病危害防治不力、已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责令全县所有石英砂干粉企业停产整顿,并对相关用工人员全面开展职业病健康体检 24近年其它有影响的几起农民工职业病的典型案例2526 案例案例1 1 年月,温州市泰顺县2名“矽肺病”患者向当地法院起诉,状告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致人伤残。

索赔金额. 亿元2001年10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原告蔡思叶等伤残者分获3.8万至38万元不等的经济赔偿,已亡者获得的经济赔偿为22万6800元 27 案例2 2002年,河北省高碑店市从事箱包生产的农民工苯中毒死亡5人、患病12人28 案例3 2003年6月,46名贵州籍民工福建仙游县石英厂打工患上严重的矽肺,10人死亡,轰动一时的“东湖事件” 29 案例4 20007年3月,贵州省89名农民廣西橫縣泰富金礦打工确诊矽肺病46例,其中13人务工回乡后死亡303132 其它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安徽省无为县昆山乡小煤窑186名农民工患尘肺病事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86人、梧州市131人患慢性铅中毒事件 等33 在这些重大事件的背后,是庞大职业病患者群体的健康损失据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苏志提供的统计数据,截至2006年,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67万余例,其中仅尘肺病已累计死亡14万多例;1991年至2006年累计发生中毒38412例,其他职业病21708例3435 苏志的判断是:“目前的职业病报告不能反映职业病发病的实际情况我国现在职业健康检查的覆盖率很低,职业病监测信息体系尚不健全,因此,现有数据可能大大低于实际患病人数。

36 (二)谁之过 ? 监管部门的说辞37 卫生部门认为,根据中编办200315号“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 ”原有职责的基础上,增加: “原由卫生部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和国务院文件精神,安监部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不属于卫生部门的职责范围38 安监部门对此又执一词,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才是法定的执法主体,安监部门负责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没有执法资格3940 严酷的事实、严峻的形势41 目前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患病人数和新发病人数居世界前列;职业病危害分布广,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劳动保护条件差、职业病危害严重根据有关部门的估算,我国每年因职业病、工伤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约达2000亿元4243 目前我国累计尘肺病患者超过60万尘肺病是头号职业病,占所有职业病的80%以上,而煤矿尘肺病又居首 4445 我国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汽车制造、医药、计算机、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职业病危害。

随着企业经营模式、用工制度的变化、个体民营企业的发展,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到“苦、脏、累、险”的工作中农民工占了90%以上 ,他们干着其他人不愿意干的活,成为职业病高发人群农民工变成受职业病危害最严重的一个群体4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对此即有论述:“由于职业危害具有群体性,致死、致残率高,以及难以治愈等特点,社会影响非常恶劣,造成了许多家庭、地区乃至社会的不稳定,甚至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同时,也在国际上造成不良影响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将职业病危害定性为“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4748 ( 三)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分析49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历史, 大致可以分为起步阶段、稳定发展阶段、 快速发展阶段和当前的滑坡动荡阶段 50 直接原因分析 51 其一,经济体制转型,部分企业效益滑坡,职业病防治难以独善其身;其二,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乡镇企业,或进城务工,绝大多数只能从事脏、乱、差的工种,职业病危害难以避免;其三,境外职业危害转移,部分私营企业野蛮作业,不重视改善劳动用工条件,以牺牲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得经济效益;其四,职业病防治机构受到冲击,有的为自谋生路而转为综合医院,人员流失情况十分严重。

52 深层次原因 53 1、监管体制不顺、职责不清、监管不力54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55 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已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执法主体“不合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也不易操作,结果导致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出现“两不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几乎处于停滞状态56 2、企业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严重缺位.57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是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主体但很多企业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严重缺位58 许多企业,特别是乡镇、个私企业的企业主和管理人员对职业病防治意识严重不足一些企业不主动向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蒙骗职工职业病危害等问题也屡有发生很多工人不知道自己所从事的工种可能会得何种职业病有些企业明知防治措施不到位,使用短期工人,以逃避今后工人可能患慢性职业病的责任59 3、卫生预评价形同虚设,三同时难落实 60 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确保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61 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法定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审查、验收的主管部门,没有获得建设项目立项信息途径;在重大建设项目新、改、扩立项、审批、验收环节中没有一席之地,没有话语权没有卫生行政部门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有关部门照样准予立项、许可、发证和投产运行卫生部门的角色被忽视和边缘化62 4、职业病防治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尚未形成. 63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但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如对用人单位涉及职业病危害的新、扩、改的建设项目,没有卫生行政部门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报,也没有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审查和验收,有关部门照样准予立项、许可、发证和投产运行64 5、一些地方政府畸形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严重.65 许多地方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职业病防治不在考虑之列;有些地方还以“优化投资环境”为名,搞“企业宁静日”,禁止卫生部门的执法检查;不少企业没有按法律规定采取措施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防护,职业病防治处于“三无”状态,即无机构、无人员、无设备,职工在完全没有防护措施的环境下劳动;用人单位也普遍未按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病检查,职工患上病也不能及时发现。

66 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心中,只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漠视生命,忽视对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对生命应有的尊重 67 (四)对 策6869 1、加强领导,完善职业病防治机制 70 一是要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职业病防治领导责任,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领导,完善保障体系,构建职业卫生监管的长效机制把职业病防治纳入政绩考核的内容积极调整产业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方式71 二是要整合行政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各级政府应成立职业病防治的协调机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有卫生、安全、发展与改革、财政、劳动保障、工会等多部门参加的定期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会议制度72 三是各部门应各司其责,相互沟通,建立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链,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自律、民主管理、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机制 73 2、严把企业职业卫生准 入关74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源头控制措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7576 未提交预评价报告的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脸收合格后,方可投人正式生产和使用 77 各级政府要全力支持开展对企业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工作加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的管理,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与环境评价报告,作为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硬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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