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环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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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人的“环保法”环境保护是当前社会十分关注的话题,在不少有识之士的努力下,我国环境保护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其实数千年来,我国古人一直非常看重环境的保护。古代不少典籍记载了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比如春天不能用雌鸟或兽祭祀,不能杀怀孕的母兽以及幼虫、幼兽;夏天不能乱打渔;秋天只有鸟兽长大后才能捕杀等。在战国时期的秦国,还由现了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一一田律。后来的各代封建帝王,逐渐完善了这些制度,对当时的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礼记规定:春天不能捕幼虫幼兽除了设置官职保护环境,历朝历代还由台了一系列相关的诏条与法令。据先秦古籍记载,早在夏朝便有这样的规定:春天不能砍树,夏天不能乱捕鱼,这即所谓的“

2、禹禁”。禹禁是否真产生于夏朝,有待确证,但此类禁令产生于先秦是毫无疑问的,因为我们可以从多种先秦古籍中得到佐证。在国语中,有一个里革“断罟(渔网)匡君”的故事。有一年夏季,鲁宣公为了取乐在泗水张网捕鱼,鲁国太史里革知道了这一消息后非常愤怒,不仅撕毁了鲁宣公的渔网,还批评鲁宣公贪得无厌。里革对鲁宣公讲了古代何时可以捕鱼,何时可以捕鸟捕兽的古训。这些都是古代保护自然资源的具体规定。里革是这么说的:“古时候,大寒以后,冬眠的动物便开始活动,水虞这时才计划用渔网、渔笱,捕大鱼,捉龟鳖等,拿到寝庙里祭祀祖宗。当鸟兽开始孕育,鱼鳖已经长大的时候,兽虞这时便禁止用网捕捉鸟兽,只准刺取鱼鳖,并把它们制成夏天吃

3、的鱼干,这是为了帮助鸟兽生长。当鸟兽已经长大,鱼鳖开始孕育的时候,水虞便禁止用小渔网捕捉鱼鳖,只准设下陷阱捕兽,用来供应宗庙和庖厨的需要,这是为了储存物产,以备享用。”鲁宣公为此还表扬了里革,认为“吾过而里革匡吾,不亦善乎”。古代记载典章制度的礼记,有很多篇章是对环境保护的具体规定。比如礼记?月令,根据保护生物资源及生产的需要,提出了每一季以及每个月的具体规定,如孟春之月,“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毋卵”。大意就是说,春天不能用雌鸟或兽祭祀,不能砍树,不能杀怀孕的母兽以及幼虫、幼兽等。在礼记?曲礼中,对打猎活动作出了原则规定:“国君春田不围泽,大

4、夫不掩群,士不取卵者。”即国君春天打猎,不能采取合围猎场的办法,大臣们不得整群整群地猎取鸟兽,也不得猎取幼兽或拣取鸟蛋,显然这是为了防止斩尽杀绝,以使鸟兽能正常繁殖。古籍中属于保护禁令的记载有很多,比较典型的是吕氏春秋中的“四时之禁”,即在规定的季节中,禁止随便进山砍树,禁止割水草烧灰,禁止打鸟狩猎,禁止捕捞鱼鳖。否则皆为“害时”之举。秦朝的田律是最早的“环保法”以法律形式出现的保护环境法令,最早和最典型的是战国时期秦国的田律。春天二月,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河道。不到夏季,不准烧草做肥料,不准采刚发芽的植物,或捉幼虫、鸟卵和幼鸟,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阱和网罟,到七月解除禁令。而且田律

5、中还明确了对违反规定者的处理办法。以诏令形式出现的保护规定,历朝有很多,如西汉宣帝元康三年(公元前63年)六月下诏说:“前年夏,神爵集雍。今春,五色鸟以万数飞过属县,翱翔而舞,欲,集未下。其令三辅毋得以春夏,巢探卵,弹射飞鸟。具为令。”这可以算作一道专门保护鸟类的诏令。通过这条法令可以看出,当时对于大批迁徙的五色鸟,不准坏鸟巢、掏鸟蛋,甚至飞石打鸟,都规定得十分明确,便于执行。20世纪90年代,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清理发掘敦煌悬泉置遗址时,发现了一份“月令诏条”。这份“月令诏条”,原名为“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用墨书写在悬泉置的一面墙上。从原文可知,四时月令诏条,是西汉元始五年(

6、公元5年)由王莽奏呈、以太皇太后名义颁布的诏条。月令五十条,分属十二个月,写明每月该干的事和不该干的事,所涉事项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要求下级官吏尽力奉行。各条一般分上下两栏,上写诏条正文,下写解释文字。如第二条,上写“禁止伐木”,下写“谓大小之木皆不得伐也,尽八月。草木零落,乃得伐其当伐者”。到了宋朝,据宋大诏令集记载,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二月下禁采捕诏,规定春天二月,一切捕鸟兽鱼虫的工具皆不得携出城外,不得伤害兽胎鸟卵,不得采捕虫鱼,弹射飞鸟,以此永为定式。当赵匡胤下这道保护命令时,正是宋朝准备统一中国之时,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注意生物资源的保护,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宋真宗天禧三年(101

7、9年)二月,下诏禁捕山鹧,申明“自今诸色人,不得采山鹧,所在长吏,常加禁察”。这很可能是因为滥捕而使山鹧数目锐减以致有灭绝危险才发布此令。不管古代的保护规定以何种形式出现,确实都起到过保护环境的作用。唐朝韦后奢靡珍禽几乎灭绝除了帝王颁布的诏书、法令等文件,还有很多古代学者在著作中,也提到了环境保护的观点。早在春秋时期,齐相管仲就十分注意保护山林川泽,他认为“为人君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菜,不可以为天下王”他把环境保护提升到了政权稳定的高度。管子?八观又说:“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国虽充盈,金玉虽多,宫室必有度;江海虽广,池泽虽博,鱼鳖虽多,网罟必有正,船网不可一财而成也。”总之,管仲保

8、护环境的观念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细则。战国时的荀子也有一段著名的保护言论:“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事实上,他们所说的并不是危言耸听,在历史上,确实发生过因为“宫室无度”而造成的环境危机。公元7世纪以后,我国曾出现过几次较大的破坏环境的事件。其中一次是唐朝刮起的一股滥捕乱猎珍禽的歪风,起因是韦后和安乐公主用多种禽毛羽皮做裙子和衣服,使得百官效法,争相制作奇装异服,一时间江岭珍禽几乎被捕绝。公元712年,李隆基即位,唐玄宗努力革除病端,刷新政治。并根据宰相姚崇和宋?Z的建议,命令将宫中所有的奇装异服一

9、律送至殿庭,当众付之一炬,并不许朝官黎民再穿锦绣珠翠之服,由此,我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破坏野生资源的事件才算解决。还有一次发正在北宋仁宗景?v年间(10341038年),当时在达官贵人之间盛行一种以鹿胎为冠的奢侈风气,使得全国的鹿遭到一场空前绝后的浩劫。宋仁宗对此同样不含糊,他下禁令,不许再戴鹿胎帽子,并严惩制造鹿胎帽子的人,而且鼓励全国告密,告密后若属实就重赏告密者。当时因此而流放数百人,才算最终制止了这股歪风。明朝永乐年间(14031424年),土豪劣绅勾结奸商以贩卖林木和供应造办为名,盗伐五台山山林。伐木者“千百成群,弊山罗野,斧斤如雨,喊声震天”。砍尽五台山上的林木,又将魔爪伸向深山,百分

10、之九十九以上的树木被砍光,九成以上转手倒卖,他们从中牟取暴利。后来,经过数年的打击盗林的专门治理活动,才使得五台山逐渐恢复元气。明清皇帝禁献奇珍异兽明清时期,也有一些皇帝重视野生动物保护。明史?食货志载:“明初,上供简省。郡县供香米、人参、葡萄酒,太祖以为劳民,却之。”意思是,明朝初年,皇帝都比较节俭,不让下面的人进献珍禽异兽。这本书还记载明仁宗朱高炽时期,手下大臣送来玉面狸,被明仁宗斥责的故事。还有记载,明弘治年间(14881505年),多次放生野生虎、猫、鹰、山猴、鸽等,并禁止各属国进献珍禽异兽。清朝皇帝也有一些保护野生动物等的诏书与禁令。顺治皇帝听说广东采珠之风甚盛,危及了百姓,于顺治四年(1647年)冬十月下令禁止。后来,康熙皇帝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五月,免去向皇宫供鹰的指标。清实录记载了雍正皇帝禁用象牙制品的事情:雍正看到各地特别是广东进贡到宫里的象牙制品日盛,心里很不是滋味,对于滥杀大象而取得的象牙,颇有感慨,于是在雍正十二年(1734年)四月谕旨大学士等:“夫以象牙编织为器,或如团扇之类,具体尚小。今制为座,则取材甚多,倍费人工,开奢靡之端矣。等传谕广东督抚,若广东工匠为此,则禁其勿得再制。”这道谕旨可以说是较早的禁止象牙制品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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