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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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_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_年我校计划在161个学科、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480名;在11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其中工程硕士招生领域25个)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约870名。招收人数中含推荐免试生(拟接收人数不超过招生人数的50%)、单考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_年我校拟预留约150个招生计划用于接收优秀考生调剂。各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_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

2、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_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但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_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

3、博士学位的人员。 3.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 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5.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

4、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 职高专学历后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不接收推免生,考生只能按“定向就业”类别报考,在学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等,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7.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是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入学资格1-2年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8.强军计划考生、部队院校应届考生,按中

5、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报考。 9.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招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政策,按“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进行录取。学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和定向单位就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寄送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11.报考单独入学考试的考生需取得

6、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截至_年9月),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_年我校招收单独入学考试考生约30名,只接收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的国防系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人员报考,不接收社会零散考生报名。 1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_年教育部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将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将对

7、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或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2.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有关纠纷,与招生单位无关。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8、 定向就业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的人员,包括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以及国防生、单考生、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考生、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均不调人事档案,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4._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址:网上报名时间:_年10月1031日; 南航报考点(3203)现场确认时间:_年11月9日-12日 5.凡报考我校强军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报名和参加考试,其他类考生可在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参

9、加单独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于_年10月25前,持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政治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经校研究生院同意盖章签字后,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大学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和发表论文(复印件)到我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采集图像(交纳报考费:300元/人,考生自理); 6.考生须正确选考外国语语种及其他考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否则由我校指定。 7.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和学籍资格。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_年12月26日至12

10、月27日,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考生入学考试的笔试科目为111政治理论、241英语、614高等数学、专业基础课共四门以及在复试阶段的笔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科目及科目代码见招生专业目录)。凡报考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和部分管理学专业不要求选考高等数学,考生可按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学科、专业选考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3.强军计划

11、、单独考试考生初试考试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点。 4.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分数线方能参加我校复试。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名额和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有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并提供我校规定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5.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在复试时需提交有效证明(CET-4考试通过证书,相关本科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否则不予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将在复试通知中列出)。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

12、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复试时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将在复试通知中列出)。 6.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 四、录取 1.各招生学院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_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专业课加试合格方可录取。 2.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单考、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书。_南京航空航天大学_年招生简章。 3.

13、工商管理硕士(MBA)将综合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且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考生必须提供在_年11月份至_年7月份间固定的通讯地址,以便我办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复试录取阶段,考生可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修改本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以便联系,如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5.录取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为_年9月(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其他说明 1.我校_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招生“人数”指各学院预计的总招生规模(其中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总招生规模的50%);根据当年上线情况,各学科、专业(专业领域)录取名额在录取时将

14、作相应调整。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 表示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表示交叉学科,代码前四位为交叉学科所涉及一级学科代码,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3.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为2.5年。 4.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收缴标准为: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费用全程为9.8万元/生,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费用全程为5万元/生(不含住宿费及资料费,采取2_5年弹性学制)。 5.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特别奖学金、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等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其中硕士研究生学

15、业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占入学总人数40%,二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占入学总人数40%,三等奖每生每年4000元,占入学总人数20%;学校助学金为每生每月500元。 6.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按教育部要求,_年报考考生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初试、复试时均要向招生单位(报考点)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 8.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其各科答卷均不予评阅。 9.我校部分专业在两个以上学院同时招生,考生应注意选择并准确填写报考学院、专业代码和考试科目。 10.我校_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未给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学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11.我校招生简章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六、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页公布。 联系电话:(025)84892487 自动传真:(025)84891419 电子邮件:nuaa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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