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化砖项目电子商务的运作系统(范文)

上传人:以*** 文档编号:242235070 上传时间:2022-01-18 格式:DOCX 页数:80 大小:67.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玻化砖项目电子商务的运作系统(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80页
玻化砖项目电子商务的运作系统(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80页
玻化砖项目电子商务的运作系统(范文)_第3页
第3页 / 共80页
玻化砖项目电子商务的运作系统(范文)_第4页
第4页 / 共80页
玻化砖项目电子商务的运作系统(范文)_第5页
第5页 / 共8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玻化砖项目电子商务的运作系统(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玻化砖项目电子商务的运作系统(范文)(8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CMC.泓域咨询/电子商务的运作系统玻化砖项目电子商务的运作系统xx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 公司简介4一、 公司基本信息4二、 公司简介4第二章 行业背景分析6第三章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8一、 股东机构股东概述8二、 公司所有者16第四章 企业经营决策21一、 企业经营决策的流程21二、 企业经营决策的方法22第五章 市场营销组合策略31一、 促销策略31二、 产品策略34第六章 目标市场战略40一、 市场细分40二、 市场定位41第七章 生产控制43一、 生产控制的方式43二、 生产控制的基本程序44第八章 企业销售物流管理48一、 企业销售物流管理48二、 企业销售物流管理概述55第九章

2、人力资源规划58一、 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预测58二、 人力资源规划的含义与内容64第十章 筹资决策67一、 资本结构理论67二、 杠杆理论70第十一章 网络营销72一、 网络营销的概念、特点72二、 网络营销的方式74第一章 公司简介一、 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2、法定代表人:任xx3、注册资本:134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6-6-217、营业期限:2016-6-21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9、经营范围:从事玻化砖相关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3、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二、 公司简介公司不断建设和完善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企业专项行动,推广适合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中的应用,业通过信息化提高效率和效益。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公司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将“诚信为本、合规经营”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不断提升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第二章 行业背景分析玻化砖是通过对通体砖坯体表面进行打磨而形成的一种光亮砖,属

4、通体砖的一种,吸水率低于0.5%的陶瓷砖都属于玻化砖。玻化砖属于陶瓷材料的细分产品,是重要的装饰装修材料之一,行业市场发展会随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而发展。目前,国外房地产行业还没有完全从美国房地产泡沫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中恢复过来,房地产市场低迷,同时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老龄化问题严重,人口呈现负增长状态,对房产需求量不断减小,加剧了房地产行业的低迷,进而间接导致玻化砖产业需求下降,市场萎缩。近几年,国内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抑制房地产泡沫,与房地产行业唇齿相依的瓷砖行业市场需求整体下行,进而导致玻化砖市场需求萎缩。从全球范围来看,玻化砖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中国、泰国、巴西、意大利、土耳其

5、等,其中规模较大的企业有美国莫和克、泰国SCG陶瓷集团等。从国内来看,玻化砖已经形成以四川、华东、福建、广东等产区,其中广东佛山是国内最大的玻化砖生产基地,聚集了一批龙头企业,如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等。从国内市场看,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棚户区改造等政策的实施对玻化砖行业的发展起到拉动作用,但行业也面临产能过剩、减排和智能制造水平低、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抛釉砖类产品具有较玻化砖无法企及的较高的艺术装饰效果,同时又解决了玻化砖无法克服的具有吸污性的缺点。随着新型抛釉砖类产品不断对玻化砖产品产生替代,未来玻化砖行业发展前景一般。受新冠疫情及房地产市场调控

6、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玻化砖需求量有所下滑。随着疫情的结束,预计2022-2026年国内玻化砖的需求有望缓慢恢复增长。受节能环保、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未来,国内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中小型玻化砖企业将逐渐退出市场。第三章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一、 股东机构股东概述(一)股东的含义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法定权利的人。具体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据此而拥有所有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据此而享有所有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二)股东的分类和构成(1)发起人股东与非发起人股东。我国公司法规定,设

7、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发起人。发起人是指参加公司设立活动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除发起人外,任何在公司设立时或公司成立后认购或受让公司出资或股份的人,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同一般股东相比,发起人股东在义务、责任承担及资格限制上有自己的特点和要求。1)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发起人股东除了要承担办理公司设立事务的义务外,还要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应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8、。2)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为加大发起人责任,防止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损害公司、股东和第三方利益,公司法对发起人转让股份的行为作了限制,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资格的取得受到一定限制。发起人要对公司设立承担特殊义务和责任,因而其资格限制要严于一般股东。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作为发起人应当是法律上不受限制者。3发起人的国籍和住所受到一定限制。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既包括自然人股东,也包括法

9、人股东。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可以通过出资组建公司或继受取得出资、股份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自然人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作为参加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设立人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也可以通过出资设立公司或继受取得其他公司的出资、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在我国,可以成为法人股东的包括企业法人(含外国企业)和社团法人以及各类投资基金组织和代表国家过行投资的机构。(三)股东的法律地位(1)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作为公司出资大的股东,具有下面三个特点。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必须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为取得股份或股权,必须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根据法律、公司章程

10、的规定和出资认购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作为出资人是公司资本的提供者。公司是由股东出资形成资本,并以该资本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人组织。公司资本来源于股东,全体股东的出资总和即公司的资本总额。正是股东的出资构成了公司资本,构成了公司法人财产,也正是这种公司法人财产构成了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形成独立法律人格的物质前提和基础。股东作为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股东出资是获得股东资格的前提和依据,任何人要获得股东资格、股东权利,必须履行出资义务。正是股东的出资行为,使其获得了股东资格、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作为出资人按投人公司的资本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

11、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和风险承担者。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实质上的所有者,既要获得投资收益,又要承担投资风险,是公司经营的受益者和风险承担者。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股东是典型的投资者,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投资主体。公司是营利性组织,公司的营利性不但要求公司必须进行经营活动以取得盈利;而且要求公司向其所有者一一股东分配盈利。股东投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和回报,股东向公司投资就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股权投资同债权投资相比,虽然投资风险较大(回报顺序在债权人之后,且回报及回报率不确定),但由于其收益由公司业绩决定,具有不受限制的扩展空间,因而是股东实现利润

12、最大化的投资选择。公司的经营结果同股东利益的联系最为密切,股东是公司经营利益的最大受益人。其二,股东既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也是公司经营的最大风险承担者。相比之下,债权人、员工同公司经营的利害关系、风险程度的关联程度都要小一些。债权人的债权一是内容确定(本金、利息、偿还期限等),二是清偿优先于股东的权利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公司职工的工资债权一是内容确定,二是不仅优先于股权而且优先于普通债权。股东权实现的不确定性(是否有、有多少股利不确定)、劣后性(股利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劣后于普通债权、职工债权),决定了股东是公司经营风险的最大承担者。(2)股东享有股东权。股东享有股东权是股东最根本的法律特征

13、,是股东法律地位的集中体现。公司是在股东出资基础上形成的法人组织。股东将出资交给公司后,其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为股东权,股东依其出资(持股)份额对公司享有相应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广义的股东权是股东对公司权利义务的概括,狭义的股东权即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获得财产收益和间接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3)股东承担有限责任。除无限公司股东、合资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外,公司股东均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此,各国公司法几乎无例外地做了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从各国

14、的公司法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公司是公司债务的直接承担者,公司要以其自身的财产而不是股东的财产承担债务责任,公司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次,公司股东不是公司债务的直接承担者,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间接承担责任。(4)股东平等。股东平等是指基于股东资格而发生的公司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中,所有股东均按其所持股份的性质、内容和数额平等地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四)股东的权利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对公司享有权利。股东的权利确立了股东法定的基本利益,股东权利的确认是各国公司法的重要内容。公司法除在总则部分明确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

15、者等权利外,还对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做了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股东(大)会的出席权、表决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会议是股东行使权利的场所。参加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是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股东行使自益权、参加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2)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提议权和提案权,为了使股东更好地通过股东(大)会行使管理公司的权利,公司法还赋予股东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和股东(大)会的提案权。(3)董事、监事的选举权、被选举权。选择管理者是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监事。股东还享有董事、监事的被选举权,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就可以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公司资料的查阅权。股东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需要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因而公司法赋予了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权利。(4)公司股利的分配权。通过盈余分配获取股利是股东出资的收益权,是股东权利的核心,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