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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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ord文档下载后可自行编辑市政府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看法 为贯彻实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动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看法,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看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面面推动实行中心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动“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

2、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比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快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进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进展供应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面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21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全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21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1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放综合智能监管; 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面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 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 全县政务服务水平面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3、二、重点任务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动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依据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退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有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依据省市时限支配,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 2021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掩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嘉奖、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 2021年底前,全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

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 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乐观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乐观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便利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面面清理

5、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21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名目、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动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面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准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面面、准时、精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惩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选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

6、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供应信息参考,推动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惩处有效连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进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化开放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气广泛参加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21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进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

7、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订正失信行为、消退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放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进展改革局;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实行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依据上级支配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乐观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供应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21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底

8、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放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进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公正进入市场开放业务。深化推动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面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

9、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进展改革局;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别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准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准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看法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状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 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动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化推动“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全部证照。2021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面面推开全领域无

11、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21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 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动“一城办”。2021年底前,

12、依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1年底前,依据我市要求实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14.推动“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动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21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动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

13、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动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动税务、交通惩处、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1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便利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动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动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关怀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

14、乐观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便利群众办事。2021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21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名目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求,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21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8.深化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面面推行“拿地

15、当日就开工”审批模式,实行“一窗受理+承诺容缺+并联审批”和会商联审,形成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确保项目单位在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后,即具备开工条件。实现社会投资类全过程审批6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依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1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部门:县进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 19.面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依据“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供应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询问、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 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供应全程代办、无偿代办; 为企业和群众供应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实行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平安、生态环境疼惜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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