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09年新法编制的员工手册适用于中小型生产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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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09年新法编制的员工手册,适用于中小型生产制造企业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至 第二条第6页第6页第二章 劳动关系建立第三条 至 第十一条第6页第8页第三章 劳动关系解除第十二条 至 第十六条第8页第8页第四章 相关定义第十七条 至 第二十二条第8页第10页第五章 培训第二十三条 至 第二十四条 第10页第10页第六章 工作时刻第二十五条 至 第二十八条 第11页第11页第七章 专门假期第二十九条 至 第三十五条 第12页第13页第八章 带薪休年假第三十六条 至 第三十六条 第14页第14页第九章 女职工爱护第三十七条 至 第四十条 第14页第15页第十章 薪资标准第四十一条 至 第四十九条

2、第15页第16页第十一章 附 那么 第五十条 至 第五十二条 第16页第16页ANNOUNCEMENTwhichhas been discussed and adopted by the congress of the staff and workers, is hereby promulgated, and shall come into force on the date of October 20, 2020. GENERAL MANAGER: October 15, 2020TABLE OF CONIENTS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from Articl

3、e 1 to Article 2from Page 6 to Page 6ChapterESTABLISH EMPLOYMENT RELATIONSHIPfrom Article 3 to Article 11from Page 6 to Page 8ChapterTERMINATION AND ENDINGfrom Article 12 to Article 16from Page 8 to Page 8ChapterDEFINITIONSfrom Article 17 to Article 22from Page 8 to Page10ChapterVOCATIONAL TRAININGf

4、rom Article 23 to Article 24from Page 10 to Page 10ChapterWORKING HOURSfrom Article 25 to Article 28from Page 11 to Page 11ChapterREST AND VACATIONSfrom Article 29 to Article 35from Page12 to Page 13ChapterPAID ANNUAL LEAVEfrom Article 36 to Article 36from Page 14 to Page14ChapterSPECIAL FOR FEMALE

5、STAFFfrom Article 37 to Article 40from Page 14 to Page 15ChapterLABOUR REMUNERATIONfrom Article 41 to Article 49from Page15 to Page 16ChapterSUPPLEMENTARY PROVISIONSfrom Article 50 to Article 52from Page16 to Page 16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爱护我公司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固的劳动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江苏省劳动

6、合同条例等规定,通过全体职员协商一致,制定本守那么,凡我公司职员皆需遵照执行。第二条 该守那么称我公司职员系指在我公司行政人事部正式登记备案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员。在我公司实习、兼职、工作的在校实习生、兼职学生、离退休返聘人员,以及承包我公司生产或劳动任务的外包人员,在我公司工作学习期间,也应遵守此规定。第二章 劳动关系建立第三条 应聘人员在应聘人员登记表签字即表示差不多知悉应聘岗位录用条件,并认同该守那么第二十二条关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判定标准。第四条 公司应在30日内与职员签订书面劳动,并将劳动合同文本交劳动者一份。 公司30日内书面通知职员签订劳动合同,职员应在3日内签署情愿签订合同意

7、愿,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职员签署不情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意见或超过3天没有签字,公司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赶忙与职员解除劳动关系。第五条 职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赶忙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公司应及时为职员办理社会保险或社保接续手续。由于职员本人不能提供本守那么第六条所列资料,导致公司无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职员应与试用期终止前向公司递交书面说明,否那么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第六条 职员入职应提供以下资料:应届毕业生就业举荐表或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书、就业证身份证或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当地派

8、出所印章的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资格证明体检表第七条 新入职职员的试用期按照以下标准约定:合同期期限试用期期限3个月1年1个月1年3年2个月3年6个月 公司不得与新进人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有新进人员都必须约定试用期。第八条 合同期满30日前,公司应出具续签劳动合同或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职员收到续签劳动合同决定书,应于3日内签署同意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意见并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职员签署不情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或超过3日没有签字,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劳动者不情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第九条 新进人员劳动合同一样按以下标准签订:情形劳动合同期限

9、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签1年或签3年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签3年或签5年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次合同期满30日前,职员提交书面申请,能够不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条 因工作需要,需变更职职员作岗位,公司应提早2天书面形式通知。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职员同意调动应签署同意调动意见。否那么,职员签署不同意调动意见或超过2日没有签署意见,将视为职员不同意调动,公司能够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与职员解除劳动关系。职员调动工作后,薪资待遇按照调入后的岗位薪资标准为准。第十一条 公司为聘请职员到我公司工作发生额外费用,应与职员签订专项协议,约定摊销期限。摊销期限内,职员本人申请离职

10、或重大过失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应将待摊销部分返还公司。这些额外费用包括:公司代职员向原单位支付的违约金,入职前为职员报销的往返路费、住宿费等。第三章 劳动关系解除第十二条 职员试用期内提早3天递交离职申请书、试用期满提早30天递交离职申请书,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能够解除劳动关系。第十三条 职员有本守那么本守那么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第十四条 职员有本守那么第十一条规定事项或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相关条款,提早30天通知或以职员上个月的薪资为标准额外支付职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关系。 职员患病或

11、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职员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职员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职员不能胜任工作,以本守那么第二十二条规定为标准。第十五条 依据本守那么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解除劳动关系,职员收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后,应在限定的日期之前办清交接手续,并凭离职交接清单至财务结算薪资。依据本守那么第十二条解除劳动关系,职员应在公司领导批准离职日期之后办理交接手续,并凭离职交接清单至财务结算薪资。第十六条

12、职员递交离职申请书经公司领导签字或公司下发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经职员本人签字后,人事应及时为职员办理社保中止手续,并于职员办清交接手续15日内办清社保转出手续。第四章 相关定义第十七条 以下情形属于严峻违反公司规定,公司能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本年度内职员累计2次口头警告处分或1次书面警告处分。 职员连续旷工2天、1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8天。 进出厂门不服从门卫治理,言语侮辱或殴打值班人员。 穿拖鞋、背心进入公司,经部门主管、保安人员、公司领导劝阻后仍在公司区域内逗留。 非未经公司领导书面形式批准,擅自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参观。公司有重大活动,经行政

13、人事部事先预告,在规定时刻内没有穿工作服,或在贵宾参观期间打闹、不按规定操作、6S不符合要求,给公司声誉造成阻碍。宿舍区域不服从宿舍治理员治理,辱骂或殴打宿舍治理人员。 就餐区域不服从食堂值班人员治理,辱骂和殴打食堂工作人员。 公司或宿舍区域内大声喊叫、吵架、斗殴,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公司或宿舍区域内偷盗、抢劫。 十一公司区域外违法乱纪,被公安部门或相关人员追至公司,给公司声誉造成阻碍。 十二工作时刻不服从部门主管治理,部门主管分派任务时没有提出异议,但没有按期完成;或同意部门主管分派任务后不经部门主管书面批准,擅自离岗。 十三违反工艺流程,造成产品不良或报废,缺失在600元以下的。十四未取得操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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