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家装企业税务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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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体会之谈,假如觉得有帮忙请您打赏支持,感谢.“互联网”家装企业税务风险分析(老会计人的体会)一、“互联网”家装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大企业税务风险治理指引 (试行)(国税发 202190 号)明确,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类: 一类是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精确,没有用足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即认知性税务风险;其次类是对税法熟悉不足,经营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 的情形,从而面临着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声誉损害以

2、及刑法惩罚等风险,即恶意税务风险;有人提出,在营改增之前的企业的税务风险主要是因编造虚假经济业务、使用虚假发票、不遵守 会计准就随便调剂收入和费用而导致的恶意税务风险;而营改增之后,企业的税务风险主要是企 业对税收政策熟悉不精确、懂得不到位导致适用税法不精确,没有用足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导致 多缴纳了税款的认知性税务风险;对于“互联网”家装企业来说,营改增后其税务风险主要是 自身定位不合理,导致其适用税法不精确,没有用足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多缴纳了税款的认 知性税务风险; 1、自身定位不明确导致的风险 “互联网”家装企业自身定位主要区分企业是作为平台公司供应中介服务,仍是作为家装公司 供应设计

3、家装服务即总包方,两者的税务处理是不一样的;假如企业对自己的定位不精确,就会 导致产生认知性税务风险;( 1)“ 互 联 网 ” 家 装 企 业 作 为 平 台 提 供 中 介 服 务“互联网”家装企业仅仅作为一个互联网平台,为业主供应一个选择家装服务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业主供应装饰需求,通过平台猎取家装服务,将家装费用支付给平台;装修公司作为劳务供应方,通过平台猎取装修业务实现向业主供应装饰劳务,从平台处猎取装修酬劳;互联网平台作为中介,监控装修公司供应的装修劳务质量,并从业主、装修公司处取得肯定的酬劳作为自己的收入;在这个过程中,“互联网”家装企业所猎取的收入属于中介收入,应依据现代服务

4、业6%的税率 第 1 页,共 4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体会之谈,假如觉得有帮忙请您打赏支持,感谢.缴纳增值税;同时,“互联网”家装企业与业主签订装修代理合同,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如干详细问题的说明和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1155 号)第十四条规定, 在代理业务中, 代理单位与托付单位之间签订的托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必贴花;“互联网”家装企业以装修代理人的身份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该合同应依据建筑安装合同的万分之三的税率

5、缴纳印花税;( 2)“互联网”家装企业作为装饰公司,与业主签订总包合同, 然后通过与其他的装修公司签订分包合同,从而供应家装服务;这时“互联网”家装企业作为劳务的总包方,从作为劳务接收方的业主处收取酬劳,然后依据分包业务量向作为分包方的装修公司支付酬劳;在该项业务中,业主和“互联网”家装企业签订装修合同,“互联网”家装企业再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将装修业务分包给装修公司;在这个过程中,“互联网”家装企业需就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依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万分之三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就从业主处收取的酬劳依据建筑业 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同时,“互联网”家装企业需就与装修公司的分包合同依据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万分之

6、三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从装修公司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假如“互联网”家装企业没能依据定位的不同,不能正确使用税收法规,就会产生多缴纳税款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或者少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惩罚的认知性税务风险;2、作为装饰公司分包模式不同产生的税务风险当“互联网”家装企业选择作为装饰公司,与业主签订总包合同,然后利用分包形式将装修业务对外分包以供应家装服务的模式,包括将业务直接分包和仅分包劳务两种方式;这时企业仅仅分包劳务是最优的方案,由于在这种情形下,“互联网”家装企业可以获得材料的增值额;而施工劳务分包一般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分包两种方式,不同的分包模式,其税务处理是不同的;假如企业

7、不能精确适用税法,将产生认知性税务风险;( 1)劳务派遣方式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支配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由于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单位可以对人员进行很好的掌控,从而可以保证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同时,劳务用工具有可以使企业节约人工成本和规避社保风险等优势,随着公司项目逐步增多,工程施工需要大量增加劳动力人员和技术治理力气,因此,劳务派遣在现行建筑企业中使用较多; “互联网”家装企业通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从事“互联网”家装企业所承包的的装修业务; 第 2 页,共 4 页 - -

8、-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体会之谈,假如觉得有帮忙请您打赏支持,感谢.对于“互联网”家装企业而言,其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34 号)的规定,假如是依据协议(合同)商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假如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运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9、;后一种情形下,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数额就要大一些,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就会降低;由此,对于“互联网”装饰企业来说,假如为一般纳税人,不论选择一般纳税人仍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劳务派遣企业供应劳务派遣服务,只要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假如“互联网”家装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答应抵扣进项税额,那么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劳务派遣服务,这样可以削减增值税税负;( 2) 劳 务 分 包 方 式“互联网”家装企业采纳劳务分包是将其所承包项目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完成,即“互联网”家装企业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仍是由“互联网”家

10、装企业组织施工治理;在这种模式下,假如“互联网”家装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形,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假如选 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来分包,分包企业就需要依据11%税率纳税,“互联网”家装企业作为负税人,这将导致其税负上升;假如选择依据简易计税模式计税的企业来分包,分包企业 按 3%的征收率简易征收,“互联网”家装企业作为负税人,这将会使其税负下降;假如“互联网”家装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形,不论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者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来 分包,只要能猎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互联网”家装企业的最终税负是一样的;( 3)两种方式的比较相较于劳务分包方式,“互联网”家装企业采纳劳务派遣方式可以对人员

11、进行很好的掌控,从而可以保证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同时仍可以通过支付对象的选择使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数额增加,削减企业的所得税额,增加企业税后利润;二、“互联网”家装企业的税务风险治理建议 “互联网”家装企业应从如下几方面着手进行税务风险的治理;1 梳理相关税收法规,从自身利润最大化的角度动身,“互联网”家装企业应选择作为装饰公司,与业主签订总包合同,然后通过与其他的装修公司签订分包合同,从而供应家装服务;在这 第 3 页,共 4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体会

12、之谈,假如觉得有帮忙请您打赏支持,感谢.种情形下,“互联网”装饰企业应当就与业主及分包方签订的合同分别依据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同时就从业主方取得的收入运算销项税额,从分包方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2 如“互联网”家装企业选择作为装饰公司,采纳签订分包合同的方式将装修业务分包出去时,应采纳仅分包劳务的方式;而在分包劳务时,应采纳劳务派遣方式购买装修劳务,同时应将劳务 费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从而增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额,降低企业税负;假如为一般纳税人,应 留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假如是小规模纳税人,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劳务派 遣服务; 第 4 页,共 4 页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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