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夜视仪公司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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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MC.泓域咨询/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微光夜视仪公司最低工资保障制度xx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3第二章 宏观环境分析6第三章 公司概况8一、 公司基本信息8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8第四章 劳动争议的协商与调解分析10一、 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10二、 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13第五章 项目简介16一、 项目名称及项目单位16二、 项目建设地点16三、 建设规模16四、 项目建设进度16五、 建设投资估算16六、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7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微光夜视仪是指利用夜间的微弱月光、星光、大气辉光、银河光等自然界的夜天光作照明,借助于光增强器把目标反射回来的微弱光子放大并转换为可见

2、图像,以实现夜间观察的仪器。微光夜视仪包括四个主要部件:强光力物镜、像增强器、目镜、电源。从光学原理而言,微光夜视仪是带有像增强器的特殊望远镜。微光夜视仪行业的上游主要是其生产原材料、零部件、生产设备、包装材料的供应,其中生产原材料及零部件主要是光电材料、塑料等。实际上,国内部分大型微光夜视仪生产企业在产业链跨度上相对较大,除研制生产各类仪器外,还生产部分器件,如北方夜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除微光夜视仪产品外,微光像增强器、像增强器用高压电源、微通道板、纤维光学元件等也是其主要产品体系构成。微光夜视仪行业的下游主要是其应用领域,大致可划分为四大领域:一是军用领域,也是微光夜视仪最早应用的领域,主要

3、是供战士在夜间进行超视力远近距离观察、搜索、跟踪及识别等。二是公安武警系统及保安部门,是微光夜视仪均是军事应用的延伸,主要是在公安、安全、武警、海关等系统在夜间的巡逻、缉私、抓捕等行动中使用,另外也在银行、仓库、博物馆等场所的保安部门的夜间保安行动中使用。三是工业领域,在各类黑暗环境作业行业中均可应用,如感光、化学工业、海底资源勘探、海上石油钻井平台、远洋捕鱼等。四是天文等领域的科研工作,如卫星的遥感、遥测天文星系、弱星的夜间观察、职业夜间的生长规律研究及夜行动物的生活习性研究等。近些年,随着微光夜视仪行业的快速发展,其在民用领域的应用已经越来越普及,未来随着行业发展不断成熟化,微光夜视仪的民

4、用范围或将进一步由工业及科研领域拓展至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随着微光夜视仪产品应用范围的拓展,其销售渠道也在不断发生改变。最初在军事领域的应用,微光夜视仪的销售渠道相对单一,其主要生产企业也基本上以国有企业为主,一般是军队相关部门统一采购,主要采购企业也比较稳定。而后,微光夜视仪的应用拓展到公安武警系统、天文等科研领域及工业领域,微光夜视仪的销售渠道也逐渐多样化,除原来的单一直销模式外,还拓展了投标、代理经销等销售渠道。并且随着近几年线上销售渠道开拓,微光夜视仪生产企业也纷纷开拓线上销售渠道。此外,为开拓户外领域的市场,微光夜视仪也逐渐进驻各类户外产品专卖店或是其他高端电子产品卖场等。近些年,专门

5、针对少数重点细分市场的销售渠道逐渐被开拓,如汽车领域、安防领域等。这些渠道的不断拓展对微光夜视仪的应用范围的拓展也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现阶段,微光夜视仪的产品的应用领域亟待进一步拓展,除一些专业领域外,微光夜视仪将会逐渐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这也要求微光夜视仪销售渠道随之做出改变,在现有销售渠道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建立全方位立体化销售渠道。第二章 宏观环境分析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实现发展动力转换。紧紧围绕知识产权、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四大抓手”,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加快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6、,主要创新指标排在全省前列。(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创新主导作用。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推进科技型龙头企业和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协同发展。(二)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中山创新创业。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将人才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三)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协同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实现科技创新能力“跨越式”大发展。(四)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参与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的建设,融入珠三

7、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完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体系,建成珠江西岸区域创新重要节点城市。优化创新区域布局。开展学习赶超创新先进城市行动,加强区域创新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实施火炬开发区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推动翠亨新区上升为国家级新区,将两区打造成为全市创新驱动引领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和创新发展增长极。整合优化各类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产业基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新型专业镇科技创新支撑和服务。提升主城区创新驱动服务能力,发挥现代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引领作用。(五)挖掘发展动力新空间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十三五”时期,提高创新资源利用效率,发力市场供需两端升级,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8、和创造潜能,为发展动力提供新空间。第三章 公司概况一、 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2、法定代表人:叶xx3、注册资本:110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6-2-67、营业期限:2016-2-6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9、经营范围:从事微光夜视仪相关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表格题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

9、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18678.5014942.8014008.88负债总额7383.675906.945537.75股东权益合计11294.839035.868471.12表格题目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55945.9344756.7441959.45营业利润8929.787143.826697.34利润总额7739.246191.395804.43净利润5804.434527.464179.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04.434527.464179.19第四章 劳动争议的协商与调解分析一、 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通过调解的

10、形式处理劳动争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和受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实与理由。口头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当场记录。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对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且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应当做好记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一)调查和调解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一般不公开进行。但是,双方当事人要求公开调解的除外。调解委员会根据案件情况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

11、组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也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调解员应当全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调解协议书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项、调解的结果和协议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生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

12、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未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且不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在没有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据调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在规定及

13、约定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切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做好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与协商、调解相关的时效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14、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协商解决劳动争议或者请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协商或者在5日内不作出回应的。2、在约定的协商期限内,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协商的。在约定的协商期限内未达成一致的。协议的。3、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4、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5、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后,在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6、在受理调

15、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以及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7、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四)人民法院的支付令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 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一个独立程序。从诉讼和仲裁法学的视角考察争议或纠纷的协商解决是指权利的自力救济方式。所谓自力救济,是指争议的当事人在没有争议主体以外的第三人的介入或帮助下,依靠当事人自身的力量,通过商谈、妥协、让步解决纠纷。现阶段解决劳动争议的自力救济方式主要为当事人的相互协商、和解。当事人可以完全自行解决争议,也可以请求第三方介入协助解决争议。协商的特征为自治性、争议主体的合意性和非严格的规范性。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协商的具体步骤如下。1、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2、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劳动者一方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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