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手术室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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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手术室查对制度1.手术患者查对确认制度与流程1.1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人病历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化验单、药物、医学影像资料等。1.2接患者之前: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还必须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确认。1.3接入手术室后,巡回护士、麻醉医生查对;1.4麻醉之前:手术医生、麻醉师及巡回护士三方共同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再次的确认。昏迷及神志不清病人:应通过“腕带”及与陪伴亲属进行查对。1.5手术者切皮前:由麻醉师提请手术者实行手术“暂停”程序,经由手术者

2、、手术室巡回护士三方再次共同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最后的核对确认之后,方可切皮手术。2.手术物品查对制度与流程2.1清点内容:手术中无菌台上的所有物品。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清点责任人:器械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2.2清点时,两名护士对台上每一件物品应唱点两遍,准确记录,特别注意特殊器械上的螺丝钉,确保物品的完整性。2.3手术物品未准确清点记录之前,手术医生不得开始手术。2.4关闭体腔前,手术医生应先取出体腔内的所有物品,再行清点。2.5向深部填入物品时,主刀医生应及时告知助手及器械护士,提醒记忆,防止遗留。2.6严禁将与手术相关的任何物品随意拿离、拿入手术间。2.7进入体腔内的纱布类物品,必须有显影标记,一律不得剪开使用,引流管等物品剪下的残端不得留在台上,应立即弃去。2.8手术过程中增减的物品应及时清点并记录,手术台上失落的物品,应及时放于固定位置,以便清点。2.9有显影标记的纱布不得覆盖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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