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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急诊分诊制度一、分诊应由有经验的护士主持,一般急症要分清轻、重、缓、急依次就诊,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通知医生和护士长等,迅速组织抢救;二、对患有或疑患传染的病人,均应到传染病区(东院)就诊,以预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三、必要时,交款、取药等均可由医护人员或陪伴者代办;四、扼要了解需要,重点观察体征,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五、根据病情需要,填写血、尿、粪等检验申请单,并记录在病历上;六、急、危、重病人应先行抢救,而后补办手续。采取首诊负责制,各有关科室接到分诊护士通知后要积极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七、遇到大批伤病人或突发性灾难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或总值班,科主任、护士长或总值班应上报院领导,及时组织抢救力量。遇到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八、在分诊中遇到困难时,应由护士长组织护士共同会诊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分诊符合率应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