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文: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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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论文:混业经营对我国金融业的挑战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al unify and the Financial liberalism , The Financial department of pided managing mode in china has Exposed its Weakness of Whole competition ability day and day .After the accesssion to wto, our Financial market have to open to w

2、orld Gradually so the Opposite and mature of mixed managing mode in Western country is must to be a Huge threat to our Financial market ,the Financial departments mixed managing mode has become a Inevitable Trend in our country , author intent to Analyze the research the Present condition of the Fin

3、ancial industry and the repor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to Certificate the Necessity of the mixed managing mode and suggest the Measures to its problem . L only Put forward my point hope it can have some help to the mixed managing mode .摘要:在国际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国际化的浪潮下,我国分业模式下的金融体制日益暴露了整体竞争力不足的缺陷,再加入W

4、TO以后我国金融行业逐步对外开放的背景下,西方国家相对成熟的混业经营模式必然对我国金融市场形成巨大的威胁,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已成为不可扭转的历史趋势,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金融市场现状的分析研究以及对国际金融形势的总结报告论证混业的必要性并对其可能带来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提出一己之见,希望能够对“混业经营”有所帮助 正文: “混业经营”又可称为“金融混业”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业务相互渗透相互交叉而局限于自身营业范围内,通过实现混业的比较利益从整体上提高金融业的运行效率和竞争力的经营模式,它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监管上的混营,一是业务上的混营。目前国际上的混业经营模式主要两种类型:“一是同一

5、法人内部通过不同部门分工协作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德国的全能银行是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二是通过资本联合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在公司内部设立若干子公司分别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的集团式混业经营如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这两种模式都是以银行为核心兼有银行业务多样化和进经营自由化的多元化经营模式,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它们之间的差异正在逐步的缩小 混业经营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客观要求,由于以市场为主导的资源配置方式逐步完善各金融业务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提高联系更加紧密,分业模式下的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的隔离式独立经营限制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协作自由配置资源,使得大量资金难以充分发挥作用,无法

6、实现金融业的整体优势,兼于国际经济一体化下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各国本身发展需要“混业经营”应运而生了混业经营最早出现在美国,美国金融业“分业混业分业混业”的发展历程也典型代表了混业经营在世界上“否定只否定”的发展规律,1928年美国的麦克顿法案鼓励银行和证券业的混合经营,不少商业银行为了分享巨额利润开始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跻身证券市场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单由于监管不善导致其发展过度,1929年从美国开始引发了危及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无论政府部门学者专家商业人士都普遍认为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是引发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联邦政府痛定思痛1933年着手实施以整顿金融也为核心的“罗斯福新政”出台了格拉斯

7、斯蒂格尔法该法案明确规定:“联邦储备银行和加盟联邦储备制度的州银行原则上禁止买卖流通有价证券,禁止承销新发行有价证券业务;主营股票、公司债及其有价证券的个人或法人,不可以从事存款业务;加盟银行不可以把主营股票、公司债及其他有价证券业务的所有任何形态的法人作为其关系公司;除经过联邦储备理事会的特别认定,任何从事证券业的人,不得担任成员银行官员、董事或者雇员。”该法案从根本上将金融业的各行业区分开来此后国会又出台了证券交易法信托契约法确立了美国金融体系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经营模式,美国的做法对其它资本主义国家产生了很大影响,而德国与瑞士则由于特殊历史原因一直坚持混业经营,相对于德

8、国的全能银行美国的金融市场越来越显非常狭小,极大的限制了其整体竞争力和经济发展速度,美国意识到分业经营虽然当时促进了经济的复苏却牺牲了金融业整体优势和效益,它已不再适应国内外形势必须开始科学管理的混业模式,出台了一系列放宽金融管制的法规金融现代化服务法正式废止了长达66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肯定了“混业”的模式,从此美国金融业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显示了多元化经营的优势,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也分别开始了混业经营,混业日益成为世界银行的发展趋势,中国加入WTO后面对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若想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关注自身模式与混业模式之间的优劣情况,决定取舍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初事实上

9、是容许混业经营的,大多数银行都不同程度的通过全资或参股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参与了证券投资业务,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制,业务上混业和监管上的分业导致了金融秩序混乱和管理层的一系列腐败行为,银监会提出了严格的分业经营的要求,1995年全国金融会议正式提出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法也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证资产的增值保值,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务以外的企业,保险公司的资金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

10、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证券法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分业经营”法律勾建了我国金融业的分业模式,但并不是绝对的禁止各行业之间的渗透,而且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也容许一些综合证券公司从银行拆借资金用于自营业务,但对其苛以的严格条件使只有特殊主体在特定情况下才能适用,使得银行与证券实际上的协作有很大的难度。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从法律上共同确立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经营模式由于国际经济一体化与我国逐步的对外开放,我国金融业将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西方国家日益完善整体竞争力较强的“混业模式”对我国的经营制度

11、和理念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最近,国内外学者专家对分业还是混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有人主张商业银行应当实行混业经营认为只有混业才能提高银行实力有利于社会发展,有人则认为假如银行实施了混业经营,将给金融体系带来极大的风险,银行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应当远离那些高风险的行业笔者以为分业还是混业本身并不重要,关键是哪一种模式更适合哪一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度的优越性只有符合国情才能得以显示,“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所以对于我国应选择哪种经营模式,我们暂且不论,让我们来关注一下我国金融市场的现实状况吧一四大商业银行规模庞大资产回报率极低,目前我国四大商业银行全部跻身于世界银行100强之列,银行系

12、统网点总数11万个,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职工总数是美国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的3倍以上,但管理的总资产却大大低于美国商业银行资产总和。若以国际通用且最能反应银行业综合实力的资金收益率、资本回报率来比较,中国的差距就更大了。1998年,工商银行资金收益率2.5%、资本回报率0.11%,中国银行分别为3.4%和0.14%,而汇丰银行则为23%和1.36%,德意志银行为25%和0.64%。国际上银行平均资本回报率为0.5%1%。二不良贷款严重存在难以根治在2006年中国工作会议上专家透露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高达26.3%这与我银监会规定的“不得超过5%”相差甚远,虽然农行已采取了严厉措施来抑制这种现象但仍无

13、法根治,以至政府为了化解国有银行的历史包袱不得不以帐面价值剥离了银行大量不良资产但不良资产总额仍距高不下三银行呆帐坏帐数额庞大无法消除,据统计四大商业银行呆帐坏帐达3万亿元占了国民经济1/4的规模,四大银行在消除呆帐坏帐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可是旧的呆帐坏帐还未消除新的呆帐坏帐却又出现了,随着存贷款总量的提高呆帐坏帐的比重将下降但总额并不会减少四“闲置资本数额巨大 2005年以来整个银行系统存贷款比为67.7%净存差为9.25万亿元相当于GDP的一半以上”综上所述,我国的银行存在如此巨大规模的资金未实际发挥作用,媒体反映“证券市场资金不足,大多上市公司难以募得充足股本”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高科技开

14、发建设等项目也存在资金紧缺的局面“一闲一缺”反映了我国资本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归根结底是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限制了银行的业务范围割裂了各金融业务之间的联系,银行只能从高投资低回报的存贷款业务赚取利润差来维持经营,如果银行不大量发放贷款便难以赢利,可是发放的贷款由于借款人的主客观原因很容易形成呆帐坏帐,银行只得提高贷款条件,可是提高贷款门槛又容易导致闲置资本的形成,这样便形成了难以克服的恶性循环,而且各行业庞大的分支体系客观上加重了金融机构的开支压力,制约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整体竞争力和运行效率,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以上分析研究,我国分业经营模式下的金融体系主要存在着以下弊端一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

15、资本资源难以实现合理优化配置、金融市场狭小: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整的金融体系,但我国银行业除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以外几乎没有别的市场,而银行又是最基本的金融行业,全国以上的资金掌握在银行手中,其他金融主体或市场主体资金规模较小,或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难以取得银行贷款的支持(以我国金融市场的服务层次来看,各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限于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缺乏面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服务)二各金融行业分立并存无法统一协调的活动实现优势经济效益优化整体竞争力,限制了资本资源的自由流通使整个金融市场陷入被动状态三分业经营实际上使银行承担着更大的风险银行的经营范围被局限于存贷款,银行要支付存款利息又不能自

16、由支配资金、要发放贷款又不得不限制贷款的条件这样限制自身市场来维护交易安全给银行经营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由此形成了不良资产的隐患,这种情况下银行非但竞争力不足,而且自身经营的维持也存在很大潜在风险四金融体系复杂不仅增加了监管的难度而且加重管理费用的负担与分业经营相比混业经营有着以下明显优势一降低了银行风险使银行也内部形成一种损益互补机制,即使银行某一领域或某一金融领域出现了亏损可由可由其他业务的赢余来祢补,这种内部补偿作用不仅会使银行利润稳定而且使银行的经营风险得以分散和减小同时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有着不同的运行周期,不同产品部门之间又交叉销售和交叉补贴,根据市场变化统一有效的协调活动使得资本整体优势更好的发挥从而从整体上提高了竞争力二商业银行可通过与客户设计具有针对性的的金融产品组合并为客户提供一条龙式服务以减低经营成本、提高服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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