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文:建立和完善我国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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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论文:建立和完善我国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思考 摘要我国证券市场的成长带有明显的行政干预色彩,这一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必须建立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真正发挥优胜劣汰机制的作用,让证券公司按照市场化的方式主动的退出,将是我国证券市场能否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证券公司 市场化 退出机制 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它的退出对于证券市场的有序健康起着重要的作用。要使证券公司的市场行为将更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和国际化,就必须建立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这已是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共识。同时,合并重组、同业兼并、强强联合等将成为我国证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购并、重组、联合不仅

2、可以提高单个证券公司的竞争实力,同时也将最终提高整个证券行业的经济效益和整体综合竞争力。 一、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意义 目前我国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建立健全退出机制有助于证券公司的“优胜劣汰”,改善证券公司的主体结构,提高证券市场的总体质量。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促使问题券商适时退出证券市场,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能给有成长性的证券公司留下更大的发展空间,有利于优化券商主体结构,提高证券公司的交易质量和运作效率,降低其竞争成本。 其次,建立健全证券公司退出机制有助于优化证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降低证券市场监管的成本。建立健全证券公司退市制度,完善退出

3、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的产生,降低监管成本。 再次,建立健全证券公司退出机制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证券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从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向着规范、透明、稳健的方向发展。 二、境外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特点 境外成熟市场建立证券公司的市场退出机制,使证券公司可以通过破产、倒闭、并购等方式退出市场,不仅是完善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证券市场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境外,证券公司退出市场的案例非常普遍:比如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就有大批的证券公司破产倒闭而退出证券市场。1997年11月3日,三洋证券公司破产,负债31亿美元,这是东京股票交易所第

4、一类上市日本证券公司的第一例破产事件;11月24日,犹如金融界的十级地震,日本四大证券公司之一的山一证券公司宣布清盘,结束了它整整100年的历史。这是日本战后最大的公司倒闭事件;12月5日,韩国第八大证券公司高丽证券公司破产。 通过研究上述和其他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案例,可以发现发达市场的证券公司退出有以下特点: 1.完善的市场退出法律法规,国际成熟市场在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各个环节上都有完整的立法。比如,针对证券公司的交易行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方面的立法;对证券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方面的立法;对证券公司退出时为了减少或避免中小投资者的损失设立的法律保障。 2.设立整套的的风险预警体系。鉴于证券公

5、司的风险性,为减少因证券公司的破产对市场的影响,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以防范流动性风险为核心的风险预警体系,从而实现了风险管理内容的指标化和风险管理技术的数量化。证券业的流动性风险防范方法主要有三大体系:巴塞尔委员会及欧盟的建立防护栏法、美国SEC的全面型方法以及英国的证券组合方法。实践证明,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证券公司,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负面影响。 3.依法设立专业金融尽管机构处理证券公司退出。在美国成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全国的证券交易所、证券运行和交易以及证券公司进行监管。在英国,设立了行业协会来管理包含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破产事项。在日本,大藏省和日本银行负责

6、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破产事项。 4.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由于证券市场涉及范围大,涉及利益广,而证券公司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所以证券公司的退出涉及到众多利益主体。而在这当中中小投资者处于弱势地位,对他们的利益保护对整个社会的稳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各个国家和地区都非常重视,纷纷建立了投资者保护机制。实践证明,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对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化解证券公司退出所引起的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证券公司退出存在的问题 纵观我国证券公司退出的历史和现状,可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 目前我国券商市场退出主要依据就是证券法、公司法、

7、中华人民国和国企业破产法,但这些法规都没有对证券公司的退出做出详细的规定,在实践中就出现了证券公司退出无法可依的现象。 2.缺乏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 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一环,存在特殊的风险性质,它的退出对整个证券市场以及整个国家的金融体系都具有重要的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刚刚起步,建设并不完善,所以更需要对证券公司营运的监控和预警有待进一步加强。 3.主要以非市场化退出为主 境外发达证券市场中的证券公司退出大多采取市场化并购或破产的方式方式主动性退出,这种主动性退出方式有利于增强券商的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促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向合理的方向流动。而在我国,采取市场化方式退出的券商少之又少,大部分

8、是采取行政关闭或撤销的方式,还有一部分则采取了托管的方式。 4.政府对证券公司退出过度干预 在证券公司退出的初期,针对证券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干预有其积极意义。但从我国目前的形势来看,证券公司的退出还是基本以行政干预为主。这种以行政主导为主要形式的退出很容易会造成效率的低下和交易成本的提高,同时又可能引发其它风险,如道德性风险 四、完善我国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几点建议 1.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具体情况,从我国实际出发,建议在征求证券市场主体特别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意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司的退出从制度上和程序上详细的作出规定,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建立整套的证券公司

9、风险预警系统 为全面反映券商资产流动性和整体业务的经营风险,我们建议应建立以防范流动性风险为核心的整体风险防范和预警体系,实现风险管理内容指标化、风险管理技术数晕化。 3.建立投资者保护机制 建议建立券商保护基金或券商保险业务提高券商的抗风险能力,同时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 4.转换政府角色 让政府做一名裁判员,而不是一名运动员,政府的作用要限于向导和服务的作用,让证券交易所来决定证券公司退出的程序、标准等具体问题。同时必须从根本上消除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使退出机制得到真正的贯彻实施。 5.完善券商内部控制机制 建议要求券商建立内部专门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整体负责制定具体

10、的风险控制的政策、办法,形成完善的券商内部控制系统。 参考文献 1郑春瑛.建立市场化的证券公司退出机制J.浙江金融,2005,6. 2吴跃平.构建券商市场化退出机制.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2. 3吴跃平.构建券商市场化退出机制.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2. 摘要我国证券市场的成长带有明显的行政干预色彩,这一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必须建立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真正发挥优胜劣汰机制的作用,让证券公司按照市场化的方式主动的退出,将是我国证券市场能否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证券公司 市场化 退出机制 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它的退出对于证券市场的有序健康起

11、着重要的作用。要使证券公司的市场行为将更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和国际化,就必须建立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这已是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共识。同时,合并重组、同业兼并、强强联合等将成为我国证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购并、重组、联合不仅可以提高单个证券公司的竞争实力,同时也将最终提高整个证券行业的经济效益和整体综合竞争力。 一、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意义 目前我国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建立健全退出机制有助于证券公司的“优胜劣汰”,改善证券公司的主体结构,提高证券市场的总体质量。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促使问题券商适时退出证券市场,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能给有成长性的证券公司留

12、下更大的发展空间,有利于优化券商主体结构,提高证券公司的交易质量和运作效率,降低其竞争成本。 其次,建立健全证券公司退出机制有助于优化证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降低证券市场监管的成本。建立健全证券公司退市制度,完善退出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的产生,降低监管成本。 再次,建立健全证券公司退出机制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证券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从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向着规范、透明、稳健的方向发展。 二、境外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特点 境外成熟市场建立证券公司的市场退出机制,使证券公司可以通过破产、倒闭、并购等方式退出市场,不仅是完善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证券市场是

13、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境外,证券公司退出市场的案例非常普遍:比如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就有大批的证券公司破产倒闭而退出证券市场。1997年11月3日,三洋证券公司破产,负债31亿美元,这是东京股票交易所第一类上市日本证券公司的第一例破产事件;11月24日,犹如金融界的十级地震,日本四大证券公司之一的山一证券公司宣布清盘,结束了它整整100年的历史。这是日本战后最大的公司倒闭事件;12月5日,韩国第八大证券公司高丽证券公司破产。 通过研究上述和其他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案例,可以发现发达市场的证券公司退出有以下特点: 1.完善的市场退出法律法规,国际成熟市场在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各个环节上

14、都有完整的立法。比如,针对证券公司的交易行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方面的立法;对证券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方面的立法;对证券公司退出时为了减少或避免中小投资者的损失设立的法律保障。 2.设立整套的的风险预警体系。鉴于证券公司的风险性,为减少因证券公司的破产对市场的影响,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以防范流动性风险为核心的风险预警体系,从而实现了风险管理内容的指标化和风险管理技术的数量化。证券业的流动性风险防范方法主要有三大体系:巴塞尔委员会及欧盟的建立防护栏法、美国SEC的全面型方法以及英国的证券组合方法。实践证明,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证券公司,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负面影响。 3.依法

15、设立专业金融尽管机构处理证券公司退出。在美国成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全国的证券交易所、证券运行和交易以及证券公司进行监管。在英国,设立了行业协会来管理包含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破产事项。在日本,大藏省和日本银行负责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破产事项。 4.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由于证券市场涉及范围大,涉及利益广,而证券公司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所以证券公司的退出涉及到众多利益主体。而在这当中中小投资者处于弱势地位,对他们的利益保护对整个社会的稳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各个国家和地区都非常重视,纷纷建立了投资者保护机制。实践证明,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对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化解证券公司退出所引起的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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