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文: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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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论文: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战略选择 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的潮流,而WTO (世界贸易组织)是各国与国际经济联系与合作的重要通道,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就是参与经济全球化。加入WTO对经济在21世纪的发展具有深远,并将使中国经济全面融入国际经济体系,实现新世纪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作为国民经济核心的业是中国承诺加入WTO之后开放的十大领域之一,国有商业银行如何迎接加入WTO的挑战,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毫无疑问,长期处于高度政策壁垒下的中国银行业,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冲击,对于加入WTO之后高度的市场竞争形势,也的确需要一个与适应过程。努力学习、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应战,是我

2、国加入WTO的整体对策,也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对我国加入WTO的对策。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在我国加入WTO以后的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开展系列创新,即产权制度创新、经营理念创新、业务管理创新、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创新。一、产权制度创新按照制度的要求,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实现产权制度创新,从而构建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的现代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面临的紧迫课题。1、股份制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一般形式。商业银行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其产权制度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股份制法人产权制度便应运而

3、生。它通过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形成了商业银行独有的产权结构。出资者作为股东拥有以股权形式的终极所有权,而股东的出资投入商业银行形成商业银行的法人财产,这一法人财产权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股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导致股东人格和商业银行人格的分化,形成了股东和商业银行的双重人格,即股东只是股权的主体,商业银行则是商业银行法人财产权的法律主体,从而赋予了商业银行真正的法人地位。实行股份制的商业银行法人产权制度高度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和化大生产的需要。首先是由于股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从而使股权直指向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对其法人财产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使股权与商业银行的所有权有了明晰的产权边界。

4、并且使得商业银行的资本积累多元化、社会化,既保证了所有权在经济上的规范实现,又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与高效流动。其次是商业银行拥有由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从而强化了经营责任,明确了责任关系,降低了投资风险,便利了资本筹措。再次是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了商业银行的运作效率。因此,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现代商业银行一般都是建立在现代法人产权制度基础之上的,现代股份制产权结构是现代商业银行产权结构的一般形式。2、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创新的最佳选择。无论是界,抑或是实务界,在关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探讨中,都认为实行股份制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形式的最佳选择。对于实行股份制改革的产

5、权制度创新,我们的初步思路如下。第一,折股。折股就是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清产核资,清算债权债务,在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后,将国有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和固定资产折成若干股股,并以此作为国家股投入到产权制度创新后的国有商业银行中去。第二,参股。参股就是采取社会募集形式,扩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可采取选择法人入股,吸收地方政府、企业或个人投资人股,形成新的股东,并依法行使其权利。第三,持股。持股就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过产权制度创新,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后,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应成为持股总公司。国有商业银行总行通过持股,控制其一级分行。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及其他银行之间,也可以相互持股。第四,控股。鉴于

6、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且为确保国有商业银行其性质,在进行产权制度创新时,应通过股权结构设计,使国家股占有适当比例,达到对国有商业银行控股的目的。3、股份制的实现形式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按股份制方式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产权制度创新,就必须建立符合现代商业银行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第一,股东大会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的一切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决策都必须通过股东大会的认可或批准才能生效。第二,董事会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实行集体领导,负责国有商业银行的重大

7、经营管理决策。国有商业银行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可连选连任。董事应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有限责任。董事会的决议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国有商业银行遭致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会成员应负赔偿责任。第三,监事会是股东大会领导下的国有商业银行常设监察机构。监事会与董事会并立,独立行使对董事会、经理(行长)等高级职员以及银行管理进行监督的职能。监事会由股东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有关专家和国有商业银行员工的代表组成。董事、经理(行长)及财务主管不得兼任监事。第四,经理层是国有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者和董事会决策的执行者。总经理(行长)是经理阶层的核心,由

8、董事会聘任,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负责。经理阶层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经理阶层因工作失职给国有商业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时,由董事会追究其责任。二、经营理念创新只有树立理念,才能把握战略契机,加速国有商业银行适应加入WTO环境下经营策略的战略转换。1、树立现代经营理念。面对我国人世的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必须牢固树立现代经营理念。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就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的。客户、市场和效益三位一体。正确处理三者关系,是树立现代经营理念的核心。第一,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是美国营销学家菲利普科特勒在现代营销中提出,并被实践证明的最先进的营

9、销理论。商业银行应将一切可运用的资源投注到客户方面,才能以期获得利润。著名管家德鲁克指出,“商业的目的只有一个站得住脚的定义,即创造顾客”。以顾客满意为导向,无异于在的经营传统上掀起了一场革命。可以说是一场企业价值观念的革命,一场企业文化的革命。商业银行是一个真正以人为导向的企业,更是应该围绕顾客制定其计划,即认真客户及其需要,努力提供优质服务。第二,以市场为导向。在市场条件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仅是一种经营思想,更是一种经营法则。我国加入WTO以后,国有商业银行的一切经营活动都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市场开展运作。以市场为导向,就要市场、研究市场、掌握市场运行。这里有三个方面必须把握。一是牢固

10、树立市场观念,二是进行市场细分,三是准确选择目标市场。其中最核心的是牢固树立市场观念。近几年的实践证明,一家商业银行的市场观念牢、开拓力度强、市场份额大,其业务发展就快,综合效益就高,形象就好。第三,以效益为目标。实现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最终目标。我们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但是必须同时坚持以效益为目标。这三者互为表里,不可偏废。2、注重客户关系价值。注重客户关系价值,实质上是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的延展和深化。注重客户关系价值,强调其无形资产特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客户的关系也是商业银行的一种资产,是商业银行创造价值的基石,良性运作就可以增值,可以创造多重价值。因此,商业

11、银行必须象管理其他金融资产或实物资产一样管理客户关系资产。客户关系是一种高品质的无形资产。国有商业银行客户关系价值的高低由购买量、购买频次、对价值和产品功能的敏感度以及关系层次决定。如果国有商业银行不能正确地选择客户,则所有策略都可能是无效的或低效的。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必须严格选择并科学管理客户关系,创立一个有价值的客户关系组合,并逐步使其发展壮大。3、建立客户经理体制。建立客户经理体制,是树立现代经营理念的表现形式。客户经理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进行业务拓展与营销的业务经营制度,也是国际商业银行通行的业务经营制度。客户经理制的基本特征是以客户经理为主体,把推销金融产品,搜集与传递市场信

12、息,发展、巩固、管理客户等融为一体,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在加入WTO以后,商业银行建立和实施面向市场的客户经理制,拥有一支优秀的客户经理队伍,在有效地启动与刺激市场金融需求,简捷而准确地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服务,增强市场认识、应变、竞争能力以及防范金融风险,寻求更多、更稳定的收益来源,提升银行晶牌形象等各个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实现客户经理制还将带动商业银行许多方面的变革,包括银行发展战略、营销策略组合、人事劳资政策、组织机构配置、经营机制与政策、技术装备水平、作业处理系统、内部管理与控制等诸多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在我国加入WTO以后的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我们认为,最重

13、要的是开展系列创新,即产权制度创新、经营理念创新、业务管理创新、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创新。一、产权制度创新按照制度的要求,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实现产权制度创新,从而构建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的现代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面临的紧迫课题。1、股份制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一般形式。商业银行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其产权制度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股份制法人产权制度便应运而生。它通过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形成了商业银行独有的产权结构。出资者作为股东拥有以股权形式的终极所有权,而股东的出资投入商业银行形成商业

14、银行的法人财产,这一法人财产权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股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导致股东人格和商业银行人格的分化,形成了股东和商业银行的双重人格,即股东只是股权的主体,商业银行则是商业银行法人财产权的法律主体,从而赋予了商业银行真正的法人地位。实行股份制的商业银行法人产权制度高度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和化大生产的需要。首先是由于股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从而使股权直指向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对其法人财产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使股权与商业银行的所有权有了明晰的产权边界。并且使得商业银行的资本积累多元化、社会化,既保证了所有权在经济上的规范实现,又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与高效流动。其次是商业银行拥有由股东出资形成的

15、法人财产权,从而强化了经营责任,明确了责任关系,降低了投资风险,便利了资本筹措。再次是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了商业银行的运作效率。因此,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现代商业银行一般都是建立在现代法人产权制度基础之上的,现代股份制产权结构是现代商业银行产权结构的一般形式。2、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创新的最佳选择。无论是界,抑或是实务界,在关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探讨中,都认为实行股份制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形式的最佳选择。对于实行股份制改革的产权制度创新,我们的初步思路如下。第一,折股。折股就是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清产核资,清算债权债务,在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后,将国有商业银行的自

16、有资本和固定资产折成若干股股,并以此作为国家股投入到产权制度创新后的国有商业银行中去。第二,参股。参股就是采取社会募集形式,扩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可采取选择法人入股,吸收地方政府、企业或个人投资人股,形成新的股东,并依法行使其权利。第三,持股。持股就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过产权制度创新,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后,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应成为持股总公司。国有商业银行总行通过持股,控制其一级分行。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及其他银行之间,也可以相互持股。第四,控股。鉴于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且为确保国有商业银行其性质,在进行产权制度创新时,应通过股权结构设计,使国家股占有适当比例,达到对国有商业银行控股的目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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