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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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14-033-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号:J10560-2005山东省建设厅发布目次(1(2(55(9(10(11(11(12(12(13(14(14(16(16(16(16(17(17(17(19(21(21(23(231总则)2术语)3安全生产)3.1般规定)3.2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3.3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 )3.4基坑支护)3.5模板工稈)3.6 “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 )3.7施工用电)3.8起重机械设备)3.9起重巾装)3.10施工机具)4文明施工)4方案编制)4.2现场围扌半)4.3建筑物围挡)4.4

2、信息管理)4.5安全警示)4.6临建设施)4.7场容场貌)4.8现场防火)4.9综合治理)5 T程质量)5.1 般规定5.2建材产品进场验收)5.3建筑结构工程)5.4装饰装修工程)5.5建筑设备安装工程)5.6施工技术资料)5.7质量验收)5.8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6建筑队伍管理)6承发包管理)6.2从业人员管理)6.3工人权益保护)6.4现场资料)7工程监理)7.1 般规定)7.2项目监理机构)7.3进度控制)7.4造价控制)7.5合同管理)7.6安全控制)7.7质量控制)7.8沟通协调)8合同履行)附录A(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录B(资料性附录)(24(26(28(28(29(2

3、9(30(31(31(32(33(33(35(35(35(37(37(38(38(38(38(40(42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1总则1.0.1为提高青岛市建筑施工现行管理水平,促进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和系统化,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与本市实际相结合,制定本标准。1. 0. 2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不适 用于抢险救灾工程和农民自建房的施工现场管理。1. 0. 3本标准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要求 ,考核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除应遵循本标 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1

4、. 0. 4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 管理工作。1. 0. 5建筑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 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1. 0. 6本标准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好规范。2术语2.0.1安全生产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2.0.2危险源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 或状态。2. 0. 3 “三宝”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区工作人员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用于安全防护目的的安 全网。2. 0. 5 “ 四口”建筑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

5、留洞口。2. 0. 6建材抽检建材进场后,对涉及实用功能质量的建材产品进行现场抽样检测。2.0.7设备安装抽检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后,对设计安全和功能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样检测。2. 0. 8结构抽检主体工程验收前,对涉及安全的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及钢筋的规格、数量、位 置等进行现场抽样检测。2.0.9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民用建筑工程竣工后,对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的主要项目为室 内甲醛、氨、苯氮、TVOC的含量。2. 0. 10标准养护按规定制作好的混凝土或砂浆试块,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中养护。2.0.11同条件养护按规定制作好的混凝土试块,与实际结构构件相同条件养护。2.0.12见证

6、取样与送检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在监理(建设)单位人员的见证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和材料现场取样、封样,共同送至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2.0.13建材产品建筑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2. 0. 14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 境及地下管线及其复杂的工程。2.0.15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 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U12的模板支撑系统。2.0.16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施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经 建设单位法定

7、代表人授权在工程项目上,组织实施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2.0.17本单位人员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2. 0.18 等工程、二等工程、三等工程建设部102号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划分的工程类别。3安全生产3.1 般规定3. 1. 1安全报监3. 1.1.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到工程所在地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手续。3. 1.1.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 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 负责。3. 1. 1. 3施工期间施工单

8、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 况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3.1.2目标责任3. 1.2.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上 墙,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到人,执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从零工作法”主要 内容见附录B-l、B-2、B-3。3. 1.2. 2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单 位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并有明确的奖罚措施O3.1. 2. 3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

9、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 作岗位前。3. 1.2.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一下、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一下的不少于1人;建筑工程建筑面 积1-5万平方米、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建筑工程建筑面 积5万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 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3. 1. 2. 5建设单位应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文明能工环境,及时提供地下管 线和相邻建筑物的有关资料;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施 工现场有多个施工单位的,应当有效协调安全生产文明

10、施工的管理工作。不得要 求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施工。3. 1. 2. 6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中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 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报告。3. 1. 3专项施工方案3. 1. 3. 1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其中吊装工程、脚 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廉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 施工方案,并附必要的计算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 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3. 1.3.

11、2对涉及地下暗挖工程、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以上高空作业 工程、大爆破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组织由2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的岩土工程师、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组成的5人以上专 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能工方案 的附件。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 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按照方案组织实施。3. 1.3. 3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重 点监控,严禁随意变动经过审查的施工方案。3. 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12、技术交底3. 1.4. 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 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 1.4.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 全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3.1.4.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 签字。3.1.5安全检查3.1. 5. 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 的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并会同总监 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前面安全检查。3. 1.5.2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风以上及雨

13、、雪等恶劣天气 ,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检查、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下 ,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3. 1.5.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 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3. 16安全教育培训3. 1. 6. 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1. 6. 2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3.1.6. 3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未经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3. 1.6.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

14、教育者应 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3.1.7班前安全活动3. 1. 7.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3. 1.7.2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 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O3. 1.7. 3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应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 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 情况。3.1.8特种作业人员3. 1.8.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应存放现场以备查验,做到人、 证相符。3.1. 8. 2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年审。3. 19安全事故处理31.9.1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 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3. 1.9.2施工单位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项目部每月向公司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施工企业每月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安全事故情况。3. 1.9. 3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 调查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3.1.9.4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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