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上传人:ss****gk 文档编号:233944422 上传时间:2022-01-0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7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行为经济学分析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行为经济学分析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行为经济学分析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行为经济学分析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行为经济学分析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行为经济学分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行为经济学分析(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行为经济学分析法律实际上是如何影响人们的呢?人们面对法律是什么反应?法律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法律怎样才能被用 來改善人们的生活?对于以上这些问题,木书试图作出一些解答。同时这也是第一次将行为经济学全面用于 法律分析的尝试。在过去二十年间,社会科学对人们实际上如何决策的研究已经取得了许多进展。这些研 究很多都依赖于理性选择模世,这个模型在社会科学,包括在法经济学,一直占支配地位。但是,由于预 测的不准确,这些模型经常是错误的。人们并不总是像经济学家假定的那样”理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 的行为不可预测、系统地不理性、随心所欲、无规则可循,让社会科学家们无法捉摸。相反,这些特点是

2、 能够被描述、运用,有时甚至是町以被模型化的。木书的H的就是要将新的和更精确的对行为和选择的理 解引入法律这个领域。这个导论的目的,是对这个领域以及这本书的结构和内容进行概述。书摘: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行为经济学分析克里斯丁.杰罗斯木文主要是对再分配性法律规则进行法经济学角度的分析.再分配性法律规则是指那些经过挑选,在财富从高收入个体向低收入个体转移过程中发生影响的规则(渐 进的再分配)。对这种规则的期待已经成为法律团体所热烈争论的主题。些法律经济学学者己呼吁法律规则应该仅通过卡尔多一希克斯效率标准(Kai- dor-Hicks emcicncy)來选择。 (本文的以下论述中我将只用“效率一 词

3、來简称该效率标准)。这些学者经常敦促只有通过税收以及福利体系 才能提出对分配的考虑(如果它们能够全都被提出的话)。基于这种观点,分配目标不会提供选择无效率的 法律规则的基础一一尽管它们可能看起來提供了在两种效率规则当中进行选择的基础。其他的法律学者己 经争论过有关法律规则的选择应当山分配性考最來推动,这种考最甚至可以效率为出发点。我将称该规则为“再分配性的”,如果它能够达成分配性H标与效率之间的权衡(tradeoff)。对于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争论有一个反复出现的主题,那就是通过法律规则(限制在那些普通的规则之内, 而非那些与税收及福利制度)再分配财富所产生的相对成本以及通过税收及福利制度(在本

4、文余下部分我将 简单地称之为“税收制度”或“税收”)再分配财富。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任何处于期待层次的再分配都可以通过税收制度而非法律规则低成木地达到。 这不是因为税收制度能够亳无成本地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法律界人上以及经济学家们对税收安排进行 分析后所得出的激励特tiEdhe an-imating feiture)在于它有扭|lll人们工作激励的潜在动力。对富人征收高昂 的税收会促使人们不敢去赚取高收入。但是,从新古典经济学的角度來看,可以很确切地说,在再分配性法律规则方面也存在同样情况:“利用 法律规则来对收入进行再分配会完全扭1111 了工作激励,同样也扭曲了所得税制度一一因为这种

5、扭Illi是宙于 再分配本身的扭Illi所导致的。”因此打比方说,30%的边际税率,再加上低效率的法律规则,该规则会使 平均1%旨人的收入转移到穷人身上,这样就会造成对工作激励的同等程度之扭Illi,正如同31%的边际税 率却加上了一个有效率但是非再分配性的法律规则。“然而,前述体制会因为效率不高的法律规则而产生一 定的成木。(打比方说,在一个再分配性的侵权规则下,潜在的被告会菲常i堇慎,这样就司能会不鼓励人们 去从事在社会意义上來讲是非帘有价值的活动。)如此,无论期望的再分配层次如何,因为它的分配特性, 它通常可以通过选择有效率的法律规则以低成木的形式达到,也可以通过税收制度来增加再分配的力

6、度而 不是通过选择无效率的规则。有关人类行为的一个基本前捉成为此处分析的基础:工作激励将会因为盖然的、以法律为基础的再分配模 式(如同侵权法)而受到扭曲,其扭曲的程度如同因税收造成的一样。如此,打比方说,如果高收入个人面 临因为意外事故而招致侵权责任,其概率为o. 02,那么再分配性的法律体制,也即对这高收入个体判处 50力美元的额外损害赔偿金(超过一个有效率的规则所支持的数额),将会通过同等量的税收I力美元-來扭 Illi工作激励;这I力美元就是税收与再分配性侵权规则二者的预期成木。(当然,反风险的行动者可能会挑 选购买保险,以抵御在这种场合发生的侵权责任:对保险功能的分析将在下文进行。)为

7、什么再分配性的法律规则以及税收对于工作激励具有同等效应呢于当个体想通过更加勤奋的工作 來挣得额外的收入,他总体上的边际期待支出在收入之外会等于他的边际税收支出以及山于意外事故而 产生的边际成木Z总和。”再分配两种形式的预期成木是同样的,因此行为会因同样的方式受到影响。至少, 这就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所作出的假设。这个假设有效吗?山于更加大方的(对于受害者來说)侵权体制,个体通常会经历与因为更高层级的税收同样 的工作受挫吗?行为主义法律经济学表明这个答案可能是否定的(尽管,如同下面所强调的那样,仅有我们 还未怦有过的经验证明之经验,我们肯定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对于这个结论,其原因Z是來自这样一个事

8、实,即不肯定的事件一一诸如发生侵权责任一一其处理过程通常与肯定的事件不一样。而且如果税收都是 不确定的话,那么税收(对木杰明.富兰克林的话进行解释)就不存在(死亡也是一样)。对于再分配两种形式 之间的差异存在另外一个原因,这个原因就是他们大概町以归山不同的心理账P(mental accounts),!E如下 面所描述的那样,一些成本可以看作是在收入之外的直接收费,比较而言,其他的则可以被看作是不同种 类的“支出,而这种开支是会效果不一样地影响工作激励的。这些关于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一些观点没有表明人们经常会高估,但是偶尔也会低估这些规则的影响,我 还将就此进行更多探讨。如果这是真实的,那么平均说

9、來,差错可能会不再有,或者说至少以后将无法有 更好的方式来预测差错的方向了。事实上,路易.卡普洛(Louis K叩low)教授以及斯蒂芬.沙维尔 (StevenShavell)教授用短短几句话就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如果人们“错误估计了通过法律规则导致的再分配 程度,那么将会没有强制性的理山让人假设他们的猜测将会是太低而非太高”。本章则采相反的观点,即认 为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成木通常是倾向于被低估了而非被高估了,并且,因此,通过再分配性法律规则导 致对工作激励的扭曲要比税收所导致的扭曲要小得多o rlo?再分配法律规则及税收的扭曲影响概率的估计。 侵权背景下再分配法律规则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当它们应

10、用到任何特定的行为者身上时会产生不确定。这 些规则的影响“倾向于限制在那些极少成为诉讼当事方”在我们知道我们每年必须上交税收的时候,我们知 道a己不会牵涉到某个偶然事件。在这种背景下,考虑人们是如何估测不确定事件的概率是非常重要的。一般说來,人们可能会要么低佔,要么高估不确定事件的概率。低佔是很常见的(打比方说,中风以及汽车 事故,通常是被低估的)但是高估也可能会发生,当风险对于人们來说极具有可预见性或者为人们所高度 注意时尤其如此。从不同的文化及时代來看,这种低估与高估的模式看起來是真实存在的。尽管在既定时 间通过既定人群测算出來的、那些被低估以及髙估了的风险的总数杲需:要考虑超越个人心里范

11、围的社会以 及文化因索,如此,现在已为人们所了解的行为经济学,它看起來为低估以及高估风险的基本模式提供了 枣要的观察视角。在人类行为者(human aclor)身上的一个令人惊奇的强育力发现一一以及对低估风险现象的一个朿要贡献一 一就是人们通常不太现实地对于坏爭会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概率表现出一种乐观心态。大最的研究发现己经 证实了这个结论。”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或她遭遇汽车事故、感染特定的疾病、或者被炒軌曲的机会比普 通人遭遇这些不幸的概率要低得多;据估计,这种低得多的概率通常是在20% 80%之间。同样,在一个 更加传奇的层次,如果有人在一门课程开始Z前对学生们匿名地进行一个调查,很少会有人(

12、如果有一些的 话)会预测出他们课程最后成绩会比平均成绩要低。当然,这些想法不一定都址正确的:如果毎个人的成绩 都低于(或高于)“平均成绩”,那么平均成绩就会普遍低一些或者高一些。如同人们起初所预测的那样,这种不现实的乐观倾向不是利用大学木科生为主体进行这种现象研究而得出 的假象。(有人可能会认为大学木科生可能会比大多数研究生对未來的前景可能更乐观一些,甚至可能会比 那些没有机会上大学的人对未來的前途还要乐观得多。)针对普通人群就不现实的乐观倾向而进行的研究发 现。这种倾向也是非常明显的。在低概率及高概率的偶发爭件中,不现实的乐观倾向表现也是非常明显。 不现实的乐观倾向反映出的不是对消极申件(n

13、egative event)会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概率的高佔,而是对那种爭 件会发生在自身身上的概率的低估;例如,人们不仅认为(如同前面所提到的)在他们自己身上发生汽车偶 发事故的概率比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概率要低,而且还会认为这种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的概率可能会比实 际的概率还要低。(他们还会倾向于认为发生在普通人群中的汽车爭故概率,也就是说,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而非白己身上的概率会比实际中的概率要低得多,这就为以下结论提供了更加充分的证据:在高估发生在普 通人身上的偶发申件的概率的同时,人们通常会低佔那些偶发爭件发生在自C身上的概率。)最后,有证据 显示人们在现实世界中的行为在某些方面是按着不现实的

14、乐观倾向來进行的;例如,除了大量的联邦补助 以及保险商的巨大市场推广努力(还育,如果用在洪灾以及地震灾难时联邦政府所给予的支助对这个现象进 行解释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因为大部分没有买保险的人都没有想到会有政府资助)之外,一些人没有买保险 以抵御诸如洪灾以及地震等不幸的偶然事件。当然,在其他情形下人们会买保险(例如,买保险以抵御汽车 意外事故);关于事实与有关不现实的乐观发现之间的关系在下一部分还将被讨论。用什么來解释不现实的乐观主义呢?似乎可以通过认定情况会变好,人们通常会增加情况会好转的或然性, 來对它进行解释。从这个角度來看,不现实的乐观主义是一种高度具有适应性的行为(尽管在特定情形下它 会

15、伤害人们)。与适应性假设相一致,不现实的乐观主义倾向于同幸福、满足以及从事生产性、创造性工作 相互关联。此外,有证据显示(尽管只限于我们所探讨的内容),同极端有利的情形相反,那些具有个人能 力的确切印象(也就是那些可能依次与他们对不幸的偶发事件发生的概率的印象相关的印象)倾向于客观地 被压抑着(clinically depresscd)o这种对不现实乐观主义的适应性解释为下面的结论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撑:这 种现象反映的不炬普通人对于不幸偶发窃件概率的高估,而是对不幸事件发生在他们自身身上的概率的低 估。人们对于不幸偶发事件的概率所做的不现实乐观评估当中,有些领域直接同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爆响有关

16、联。打比方说,很多人认为他们会比普通人遭到起诉的机会要少得多。同样,很多人认为他们会比普通人 遭遇汽车事故的机会要少得多。他们还认为a LAW能因为醉酒驾车被抓以及被罚的概率会比一般司机因为 这些行为被抓的概率要低一些。主义对于与税收相对应的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扭Illi效应意味着什么呢?人 们倾向于低佔在再分配性法律规则条件下,自己有可能承担责任的概率;因此,这种规则的可感知成本 (perceived cost)对于他们來说就会低一些。这样,他们的工作激励将会倾向于遭受程度少得多的til Illi,当然 这一点是相对于在税收条件下所产生的等最政府收入而言的。例如,在木文导言部分的数例当中,在再分 配性侵权规则条件卜,钊对(客观)概率为O. 02要赔付50力美兀的额外赔偿金的侵权案件中,人们可能不 会再附加I力美元的预期成M(cxpccled cost):他们可能会倾向于低估他们会承担责任概率一一并且因此他 们会倾向于低估再分配性法律规则的预期成本一一此皆因不现实的乐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