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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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构化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 结构化融资业务管理方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商银行,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结构化融资业务的管理,促进业务健康发展,规范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贷款通则、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财宝管理业务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结构化融资业务,是指为满意优质客户多元化融资需求,以融资人将来现金流或相关资产为投资标的,以客户

2、信用为基础的准信贷业务,即成员行社通过支配自有资金和对外定向募集资金等多元化渠道,为客户供应融资服务。 第三条 开展结构化融资业务必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政策,遵循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争取收益最大化。 第四条 结构化融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 2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融资资金运用能产生经济效益并按期偿还本息; (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除自然人和不须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必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贷款卡等; (五)企业法人申办业务必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3、,出具董事会(股东会)授权或决议; (六)融资人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自有流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35%,并具有补充流淌资金的实力,且应供应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抵押物或质押物,确保抵质押担保的足值、有效; (七)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融资人为自然人的,申办结构化融资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身份证件;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 (三)资信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或资产,具备按期还本付息实力,且应供应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抵押物或质押物,确保抵质押担保的足值、有效; (四)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与成员行社合作开展结构化融资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

4、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上述机构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4 第十三条 尽职调查以限制风险、节约成本为前提,进行交易结构设计。 第十四条 成员行社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并对尽职调查报告的真实性、精确性、完整性负责。尽职调查报告应包含交易参加主体状况、交易结构、法律合规分析、风险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调查结论等内容。详细包括: (一)结构化融资的额度、用途、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 (二)融资人的经营状况、资本实力、信用状况等; (三)结构化融资的还款来源、还款实力及担保实力评价; (四)初步拟定的资金募集来源、合作机构基本状况; (五)已经办理的结构化融资

5、业务状况; (六)其他须要调查说明的状况; (七)尽职调查结论。 第十五条 尽职调查收集的资料参照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融资人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供应的资料标准进行收集整理,建立档案。 第四章 询问备案 第十六条 成员行社开展结构化融资业务履行事前询问和事后备案制度。 向成员行社推介销售的产品一律实行事前询问,向其他机构或社会公众销售的产品参照贷款授权额度规定进行事- 6 (二)主体资格的审查。融资人及担保人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融资人及担保人组织机构是否合理,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融资人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部门负责人有无不良记录; (三)融资政策的审

6、查。融资用途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四)风险的审查。审查尽职调查报告的风险分析是否充分,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完善。 (五)交易结构的审查。审查交易结构是否符合项目当时的监管政策,是否有效地限制了操作风险。 其次十一条 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审查结束后出具审查看法,并提交有权决策机构进行审议。 其次十二条 决策机构审议主要内容为风险是否可控、风险收益是否匹配、交易结构是否合理。 其次十三条 审议结束后出具审批看法,并制作会议纪要,作为项目后续实施依据。 第六章 项目实施 其次十四条 合同签署。依据审批看法,组织做好合同签署工作,与业务有关、涉及成员行社权益的各项合同,成员行社应参加

7、面签,确保合同签署的真实性。 其次十五条 业务合作的金融机构与融资人、担保人等签署的合同原则上要求公证,通过公证程序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于合同签署后,收集经公证的合同原件一份。 - 8 行社须跟踪了解融资人融资还款安排落实状况。融资到期前1周,融资人融资还款安排尚未落实或预期难以落实的,成员行社需实行相应对策,启动相应的管理和清收程序。 (三)融资到期还款时,成员行社应监督融资人、合作机构等根据合同约定,将本金和利息刚好足额划入相关资金账户。 (四)做好后续检查和风险预警,将检查状况纳入存续期管理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融资人目前的基本状况、生产经营状况(或项目进展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用

8、状况、资金账户监管状况、融资和对外担保状况、担保分析、还款实力分析、业务后续管理方案及审批要求落实状况、风险因素分析、结论及工作措施建议等。如融资融资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还款实力的重大不利事务,应按贷后管理规定进行风险预警处理。 (五)成员行社应加强与合作机构的沟通、协调,要求合作机构定期供应管理报告等文件。 (六)制作结构化融资项目管理台账。 第三十三条 档案管理。成员行社应参照成员行社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结构化融资业务的档案进行管理, 归类整理尽职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和获得的基础资料,并保留以成员行社名义签署的全部协议,对于成员行社不作为签约方签署的协议,应保留协议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第三十四条 成员行社应建立结构融资业务的突发事务- 10 结构化融资业务管理方法 结构化融资业务方案报告 投行结构化融资与同业业务的发展举荐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方法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方法 融资担保业务操作管理方法 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答题 结构化面试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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