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021年平职经济法作业讲课稿

上传人:高**** 文档编号:233680178 上传时间:2022-01-02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39.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2021年平职经济法作业讲课稿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2022年2021年平职经济法作业讲课稿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2022年2021年平职经济法作业讲课稿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2022年2021年平职经济法作业讲课稿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2022年2021年平职经济法作业讲课稿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2021年平职经济法作业讲课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2021年平职经济法作业讲课稿(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word学习资料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 -此文档仅供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第六章合同法案例分析1,A 企业书面授权其代理人郭某以4.00 4.20 元的单价与 B 企业签订买卖合同.但郭某在与B 的合同谈判过程中,认为A 企业的最高授权价格仍比正常的市场价格低,于是在与 B 企业反复磋商下, 2007年 4 月 1 日与 B 企业签订了单价为4.50,合同标的额为200 万元的买卖合同.最近3 年, A 企业始终通过郭某与A 企业签订买卖合同,但 B 企业并不知道在该买卖合同中代理人郭某已超越了其代理权.依据合同商定, A 企业

2、在 2001 年 7 月 1 日 5 日期间向 B 企业供应全部货物, B 企业收到货物的10 天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并于8 月 1日前向 A 企业支付全部货款200 万元. 2001 年 7 月 5 日, A 企业依据合同商定将全部货物交给B 企业,B 企业与 7 月 7 日对货物进行检验时,发觉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但未通知A 企业. 8 月 2 日,A企业要求 B 企业支付 200 万元的货款,B 企业以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表示拒绝.A 企业在对 B 企业的调查中发觉, B 企业拒绝付款的真正缘由是 B 企业已丢失支付才能, B 企业同时欠 C 企业到期债务 200 万元.但 B 企业享有

3、对 D 企业的到期债权 200 万元,由于 A 企业治理纷乱, B 企业始终没有对 D 企业主见其债权.2001 年 8 月 20 日, A 企业向人民法院请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B 企业对 D 企业的到期债权200 万元.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代位权 成立, A 企业胜诉.裁定由D 企业向 A 企业履行清偿业务义务,同时 A 与 B,B 与 D 的债权债务关系毁灭.只供学习与沟通-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第 1 页,共 13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 -此文档仅供收集

4、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A 企业得知人民法院的裁定后, 向 A 企业主见应由 A ,C 平均支配 D企业偿仍的 200 万元, A 企业表示拒绝.要求:依据合同法,合同法说明的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A ,B 企业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B 企业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A 企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4)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如 A 企业代位权诉讼的诉讼费为2 万元,该诉讼费应由谁承担?( 6)C 企业的主见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答: (1)成立.依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言

5、订阅合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信任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在本案中,由于最近3 年 B 企业始终通过郭某与 A 企业签订买卖合同,而且4.50 元的单价属于正常的市场价格,因此可以推定B企业为善意相对人,因此郭某的代理行为有效,郭某以 A 企业的名义与B 企业的买卖合同成立.( 2)不成立.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商定期间的,买方应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商定的情 形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 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商定.在本案中,商定的检验期间为7 月 6 日 15 日.但 B 企业未在检验期间内将部分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商定的情形准时通知A企业,就视只供

6、学习与沟通-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第 2 页,共 13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 -此文档仅供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为货物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商定,因此B 企业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3)应符合以下条件: A 企业对 B 企业的债权, B 企业对 D 企业的债权均为合法到期债权. B 企业怠于行使对D 企业享有的债权权益. B 企业的怠于行使权益的行为有害于A 企业的债权. B 企业对 D 企业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B 自身的债权.( 4)人民法院的裁定符合规

7、定.依据合同法说明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毁灭.在本案中, 债权人A向次债务人D 提起的代位权诉讼应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人民法院裁定 “由 D 企业向 A 企业履行清偿义务, 同时 A 与 B,B 与 D 的债权债务关系毁灭 ”符合法律规定.( 5)2 万元的诉论费用由D 企业承担.依据合同法说明 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C 企业的主见不成立.依据合同法说明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债权就代位权行使

8、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益.在本案中,债权人A 的代位权诉讼成立, 因此其债权就其代位权行使的结果( 200 万元)有优先受偿权,因此C 企业的主见不成立.只供学习与沟通-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第 3 页,共 13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 -此文档仅供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2 ,甲乙两公司接受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100 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 月 31 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 日内付清货

9、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 月 28 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商定由丙公司将100 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 1 日,丙公司先运了70 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 8 月 8 日将 70 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 月 20 日,甲公司把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 躲躲债务的精确证据, 马上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 30 台精密仪器, 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 要求乙公司供应担保.乙公司准时供应了担保.8 月 26 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 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 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 月 31 日前不能按时全

10、部交货.9 月 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依据以上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 8 月 20 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 9 月 5 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承担什么责任?并说明理由.答:( 1)买卖合同成立.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接受合同书形式订只供学习与沟通-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第 4 页,共 13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 可编辑资料 - - - -

11、 - - - - - - - - - - - -此文档仅供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此题中,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 台精密仪器交付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 2)甲公司的行为合法.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精确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躲躲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3)乙公司 9 月 5 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依据合同法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缘由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

12、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 ,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一批电器,其中电视机80 台,每台售价3400 元.电冰箱100 台,每台售价2800 元,总销售优惠价 52 万元.如有意购买,请告知.乙宾馆接到该电报后,遂向甲公司回复称:只欲购买甲公司 50 台电视机,每台电视机付款 3200 元.60 台电冰箱,每台电冰箱付款 2500 元,共计支付总货款 31 万元,货到付款.甲公司接到乙宾馆的电报后,准备接受乙宾馆的要求. 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商定交货地点为乙宾馆.只供学习与沟通-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13、 - - -第 5 页,共 13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 -此文档仅供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甲公司同时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合同,商定由丙公司将货物运至乙宾馆.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受洪水,致使部分货物毁损.丙公司将剩余的未遭缺失的货物运至乙宾馆,乙宾馆要求甲公司将货物补齐后一并付款.甲公司快速补齐了货物, 但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表示不能马上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 个月付款. 1 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宾馆解除合同,乙宾馆 不同意解除合

14、同.甲公司拟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宾 馆赔偿缺失.要求:依据上述情形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仍是要约邀请?2乙宾馆的回复是承诺仍是新的要约?为什么?3丙公司是否应对运货途中的货物毁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 4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乙宾馆的买卖合同?为什么?5甲公司能否向法院起诉?为什么?答: 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2乙宾馆的回复是新的要约.依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在此题中,乙宾馆对要约中的价款和数量作出了变更,因此,乙宾馆的回复视为新要约.只供学习与沟通-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第 6 页,共 13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 -此文档仅供收集于网络,如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高中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