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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初中生模拟法庭案例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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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模拟法庭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审判长: 1 人审判员: 2 人书记员: 1 人公诉人: 2 人辩护人: 2 人被告人: 3 人少年模拟法庭剧本 -- 寻衅滋事洛阳法院少年庭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被告人:贾浩,洛阳市六十五中九年级同学.被告人:乙然,社会无业青年,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包志林,本市洛阳市六十五中九年级同学,与贾浩同班同学.被害人:丁新,洛阳市六十五中八年级同学法警: 4 人基本案情:贾浩与丁新同为洛阳市六十五中九年级同学,一天中午两人同在学 生食堂排队时,因丁新插队,贾浩与其当场吵架,丁新打了贾浩一拳,两人被在 场老师劝阻,贾浩特别愤怒,认为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被欺负,自己太丢脸了,遂 怀恨在心, 当天贾浩在校外的一间玩耍室玩时, 遇到了自己在玩耍室熟识的伴侣乙然,贾浩向乙然谈及中午在校发生的事, 并对乙然讲想教训教训丁新, 乙然当场同意, 叫贾浩确定时间后和他联络, 贾浩回学校后, 又请同班同学包志林帮忙,叫包志林和他们一起去教训丁新, 包志林心里虽不怎么愿意, 但碍于伴侣情面,只好点头同意.其次天,贾浩纠约乙然,包志林二人,在丁新放学回家途 中等候,丁新显现后,三人上前将丁新拦住,对丁新进行殴打,丁新撒腿就跑, 乙然遂掏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向丁新头部砍去, 丁新被砍倒在地后, 贾浩,乙然又在丁新身上猛踢几脚,丁新大呼“救命”.三人就马上逃跑至校外,贾浩,包志 林二人于其次天向学校保卫科投案自首,乙然于当天被公诉人安机关抓获.[ 书记员 ] (到庭宣读):请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入庭就坐(核对身份)份).1,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任凭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吸烟,随地吐痰.( 5)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阻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6)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 7)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看法,可在闭庭后用其他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8)为保证审判活动顺当进行,请进入法庭的人员关闭随身携带的移动,无线电通讯接收器,2,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摄影器材和无线电通讯工具, 责令退出法庭或请院长批准予以罚款, 拘留.3,对哄闹,冲击法庭,羞辱,诽谤,威逼,殴打审判人员等严肃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羞辱,诽谤,威逼,1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殴打审判人员等严肃扰乱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较轻的, 予以罚款,拘留.[ 书记员 ] :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 ] :请坐.[ 书记员 ] :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蒋小蓉 唐硕,辩护人崔志宇李明已到庭,被告人贾浩,乙然,包志林已在庭外候审,法庭预备工作就绪,可 以开庭.审判长: [ 审判长 ] :(敲击法槌) 涧西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 现在开庭,本庭现在审理的是公诉机关 涧西区人民 检察院诉被告人 贾浩,乙然,包志林涉嫌寻衅滋事罪 一案.传被告人贾浩,乙然,包志林到庭, 被告人可以坐下听审.第一被告人姓名?贾:贾浩,审判长:性别?贾:男.审判长:产生年月日? 贾: 1999 年 5 月 17 日生审判长:民族?贾:汉族审判长:文化程度?贾:中学文化审判长:职业?贾:同学审判长:家庭住址?贾:住本市涧西区阳光花苑 52 号.审判长:什么时候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贾: 9 月 13 日审判长:其次被告人姓名?乙:乙然审判长:性别?乙:男.审判长:产生年月日? 乙: 1994 年 8 月 12 日生审判长:民族?乙:汉族审判长:文化程度?乙:中学文化审判长:职业?乙:无业审判长:家庭住址?乙:住本市涧西区滨河镇滨河村 15 号.审判长:你以前有没有受过刑事惩处?乙:有, 2021 年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2021 年 1 月 9 日刑满释放.审判长:第三被告人姓名?2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包:包志林审判长:性别?贾:男.审判长:产生年月日? 贾: 1999 年 7 月 8 日生审判长:民族?贾:汉族审判长:文化程度?贾:中学文化审判长:职业?贾:同学审判长:家庭住址?贾:住本市涧西区江南家园 28 号.审判长:什么时候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包: 9 月 13 日审判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没有?何时收到?贾浩:收到了. 乙然:收到了. 包志林:收到了.贾浩: 2021 年 10 月 28 日收到的. 乙然: 2021 年 10 月 28 日收到的. 包志林: 2021 年 10 月 28 日收到的.[ 审判长 ] :因被告人贾浩,包志林审判时不满 18 周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274 条之规定 涧西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 依法不公开审理本案.[ 审判长 ] :本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由 陈振霞担任审判长, 梅娟和吴波担任审判员, 张宇 担任书记员进行法庭记录, 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指派检察员 蒋小蓉,唐硕出庭支持公诉. 被害人丁新及被告人贾浩, 包志林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丽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出庭为被告人贾浩辩护. 长城律师事务所崔志宇出庭为被告人包志林辩护.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益: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也就是说假如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平裁判的,可以请求换人.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3,被告人除了可以托付聘请的律师辩护外,仍可以自行辩护.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终陈述.审判长:上述权益是否听清?丁新:听清了. 贾浩:听清了. 乙然:听清了. 包志林:听清了.审判长:被害人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丁:不需要3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审判长:被告人贾浩,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贾:不需要审判长:被告人乙然,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乙:不需要审判长:被告人包志林,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包:不需要法庭调查审判长:现在开头法庭调查,第一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镇朝检刑诉 [2021]76 号被告人贾浩,男, 1999 年 5 月 17 日生,汉族,中学文化,同学.洛阳市六十五中同学.住本市涧西区阳光花苑 52 号.2021 年 9 月 12 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洛阳市公安局涧西区分局拘留, 9 月 13 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乙然,男, 1994 年 8 月 12 日生,汉族,中学文化,无业.洛阳市涧西区阳滨河镇滨河村 15 号.2021 年 9 月 12 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洛阳市公安局涧西区分局拘留, 9 月 12 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洛阳市看管所.被告人乙然曾于 2021 年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被告人包志林,男, 1999 年 7 月 8 日生,汉族,中学文化,同学.洛阳市六十五中同学.住本市涧西区江南家园 28 号.2021 年 9 月 12 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洛阳市公安局涧西区分局拘留, 9 月 13 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贾浩, 乙然,包志林寻衅滋事一案, 由洛阳市涧西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 现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1 年 9 月 10 日,被告人贾浩在本市六十五中食堂内, 因排队买饭与丁新发生争执, 后被告人贾浩遂纠约被告人乙然, 包志林欲对丁新实施报复,次日下午 17:30 分,三被告人在丁新放学回家途中, 将其拦住,乙然上前打了丁新一个耳光,丁新逃跑,三被告人随后追逐,被告人乙然掏出随身携带的砍刀, 向丁新头部砍去, 致其头部一 8 厘米长的创口,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丁新被砍倒在地,被告人贾浩,乙然又对丁新身上猛踢几脚,后被告人贾浩,乙然,包志林逃离现场.上述事实,有被害人陈述,书证,物证,法医鉴定结论等证据证明,三被告人亦供认不讳.本院认为:被告人贾浩,乙然,包志林在公共场所任凭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贾浩,包志林犯罪时未满 18 周岁,应从轻惩处.在共同犯罪中, 被告人贾浩,乙然 系主犯.被告人包志林系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惩处.被告人贾浩,包志林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亦可从轻惩处. 被告人乙然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应从重惩处.本院为爱惜社会公共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 法判处.此致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检察员: 蒋小蓉 唐硕2021 年 9 月 25 日审判长:三被告人,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了吗?贾:听清楚了4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乙:听清楚了包:听清楚了审判长:下面分别进行法庭调查,先将被告人乙然,包志林带下法庭候审.被告人贾浩,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有无异议?贾:没有.审判长:现在由公诉人诉人讯问被告人.公诉人:被告人贾浩,公诉人问你的问题,期望你能照实回答.贾:好的公诉人:你与丁新是否熟识 .贾:以前不熟识 ,在学校食堂吵架后才熟识他的 .公诉人:你与乙然 , 包志林是否熟识 .贾:乙然是我在玩耍机室熟识的伴侣 ,经常在一起打玩耍机 ,包志林是我的同班同学.公诉人:你与丁新有什么冲突 .贾:在 9 月 10 日我在食堂买饭时 ,他没有排队 ,我说了他几句 ,他反而骂我 ,我们就发生了争执 ,丁新仍打了我一拳 ,后来被在场的老师劝阻 ,我心里不服气 ,心想是他不对 ,竟然仍敢打我 ,让我当众出丑 ,很没面子 ,就想教训他一下.公诉人:你想怎样教训他?贾:当天晚上,我在玩耍机室正好遇见乙然,就和他谈到中午的这件事,请他帮忙,他说帮我摆平.回家后,我观看包志林,心想人多的话可以吓吓他,就喊包志林一起参加,包志林先不愿,我就骂他不够哥们,后来他同意了.公诉人:你把打丁新的经过详细讲一遍.贾:其次天下午快 5 点钟时,我就把乙然喊到学校,然后喊包志林一起在丁新 回家的路上守侯, 等了大约半个小时, 看到丁新正好一个人回家, 我们三人就上前拦住了他, 乙然甩了他一个耳光, 骂他“叫你嘴欠, 打死你。

”丁新一看不对,撒腿就跑, 我们三个人就追上去, 乙然从衣服内掏出一把这么长的砍刀, 对他的头部砍了一刀, 丁新当时捂着头就倒在地上, 头部仍流着血, 我们三人上前又狠狠地踢了他几脚,丁新大喊“救命我们三人就跑了.公诉人:你是怎么归案的?贾:事发后,我和包志林心中特别可怕,不敢回家,就在学校邻近转了一个晚上,后来包志林对我说,我们仍是去自首吧.我就同意了.我们其次天一早一起到学校自首了.公诉人:你现在对你的行为有什么熟识?贾:当时自己太冲动了,也没考虑到会造成这样的后果.公诉人:公诉人发问完毕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问题要发问? 辩:被告人贾浩,你是哪年产生的?贾: 1999 年 5 月 17 日.辩:也就是说案发时你仍未满 18 周岁?贾:是的.辩: 2021 年 9 月 10 日当天,你和丁新由于什么缘由发生争执? 贾:买饭排队时他插队.辩:争执过程中,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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