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在议案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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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在议案中的作用【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基层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在实践中存在问 题的分析研究和考察,力图从实际工作需要和提高检委会办公室工作质 量、工作效率出发,就改进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管理职能、提高工作效能、 完善运行、机制等方面提出相应对策。设立检委会办公室,实行委员专兼 职结合,是基层检察机关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检察机关改革实践证明, 检委会办公室作为检委会制度运转的协调中心,其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 响基层院检察委员会议事效率和议事质量。因此,改进检委会办公室工作 制度,完善其运行机制,提高其工作效能,是确保检察委员会有序、高效、 高质运转的基础。【关键字】检查委员会 议事议

2、案 职能作用所谓的检察委员会办公室1,即是各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中的法 律政策研究室的简称,随着检察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检察委员会工作的不断 改进和加强,以及法制的完备,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在议案中的作用越来 越明显,尤其是基层院更为突出。在检察实践中,发挥好检委会办公室的 作用,对于提高议案效率和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笔者认为,检委会办公室,尤其是基层院检委会办公室的作用,重点应有 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一、议案处理的制定和审批程序的履行为了确保审批程序有效履行,检委会办公室应根据本院机构的设置情 况,制定XX检察院检委会讨论案件提请程序处理单,处理单包括三个 方面的内容:1、犯罪

3、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自然简历和犯罪性质;2、办案 人的姓名和提请意见,以及提请时间;3、提请案件是否上会的审查或审 批意见,包括科(局)长的意见,分管的副检察长意见,检委会办公室意 见,检察长意见。办案人在把将需要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提交之前,由检委会办公室 设专人督促案件提交单位或提交前填写提交程序处理单,并写明办案人对 此案提交理由和意见,依据处理单上规定是否上会的栏目按顺序逐级签署 是否上会的意见。第一环节应是科(局)长的审查批准意见。这一意见在 一定上意义上讲是代表提交部门的整体或多数人意见,因为在案件提交之 前大都需要经过科务会研究讨论后,方能做出决定,这个意见可能与办案 人的意见一致

4、,也可能相反。第二环节应是分管副检察长的审查批准意见。 这一意见多半与科(局)长意见一致,因为提交部门在事前必须向其汇报 案件,特别是疑难复杂的案件分管的副检察长多半到会参与研究,但也可 能有科(局)长或办案人不同意见的签署,无论如何,这一审查批准意见 必不可少。第三个环节应是检委会办公室的意见。办案人持处理单在以上 两个环节签署审批意见后,连同案卷卷宗和科(局)务会对提交案件的书 面意见,一并提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签署处理意见,检委会办公室应选派 业务能力强的专业进行初审,然后在处理单上签署是否上会的建议,并提 出初步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这一环节很重要,能使检察长及早了解案情, 使其在签署是否上

5、会决定时做到胸中有数。过去检委会办公室对这一职责 很少行使,因而使一些不需上会的案件也匆匆上会讨论,这样往往使检委 会在议案上有了一些不必要的重复劳动,也给其他检委会成员增加一些不 必要的工作量。第四环节报请检察长决定是否上会。检委会办公室初审并 提出意见后,及时上报检察长审查批示,检察长会根据检委会办公室的意 见,并对提交卷宗的审查,及时对提交的案件做出上会讨论或退回提交部 门,按照提交前的意见或决定办的签批。由此,提交上会审批程序正式履 行完。在这一提交程序履行中,检委会办公室起到了规范提交议案的手续, 并为检察长最后做出是否上会决定,提供法律和事实依据的作用。二、检委会办公室对决定上会案

6、件的受理和审查意见的做出对接交上会的案件经检察长同意并批准后,办案人必须提前三日将卷 宗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检委会办公室审查,检委会办公室应调专人受理并 做好登记,在登记中应写明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犯罪性质、上会讨论的 内容以及送卷时间和送卷人姓名。然后,对提交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 案卷进行详细审查;一看交送的卷与审批表标明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 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及时退回提交部门或办案人更正;二看卷中的健全, 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特别是本院的自侦案件,如果有手续不健全或程序不 合法的,要及时退回提交部门补上或纠正;三看提交的报告所表述的事实 与卷宗体现的事实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就要对卷宗所

7、有的证据逐页逐 行地进行审查和推敲,然后根据审查的结果,最后做出与提交意见相同或 不同的审查意见,通过制定检委会办公室对XX涉嫌XX 一案的审查意见 材料予以表明,审查意见大致分为三个方面的内容;1、说明对提交案件 的审查过程和处理意见。这方面的内容可以概括表述,简明扼要。2、对 提交案件基本事实的认定。这部分的内容要表述详细,特别是在做出与办 案人或提交部门不同意见时,要把案卷的主要证据予以摘录,必要时可以 引用卷宗的关键性证人证言,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从述或被害人的 陈述等等,以此真正把卷宗的原形和事实的本来面目反映出来,然后根据 审查认定的事实,比照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写明有罪或无罪

8、,此罪或彼 罪的理由。3、根据卷宗的事实提出法律依据。所提出的法律依据,应依 照以下顺序在审查意见上表明:表明法律明文规定的依据;表明人大 常委会的决定或司法解释,以及相关的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其它有关的司法解释或规定。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对提交审查的案件做出审查意见后,根据本院检委 会成员的人数,打印足够的份数,同时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等资 料复印若干份,然后及时向检察长汇报,由检察长确定上会的时间。上会 时间一经确定,检委会办公室应在开会的前一天将审查意见、相关资料, 以及提交部门呈报的书面意见,一并送交各检委会成员手中,便于与会人 员提前了解案情,在议案

9、时能够有的放矢。三、议案成员资格的审查和具体上会时间的安排在正式开会之前,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委会办公室应对参 加会的检察委会委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主要从三个方面看其是否需要回 避:与上会的案件是否有利害关系;与上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是否有利害关系;依照法律规定是否有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审查时 如果发现个别检委会成员中有上述三个方面的其中一种,应及时向检察长 汇报,经检察长决定该委员对其回避,然后,由检委会办化室以派员通知 需要对此回避的检委会委员,并要向其做好解释工作。应该说明的是,也 有极个别上会的案件,需要检察长回避,这种情况检委会办公室在资格审 查时必须一视同仁,及时向检

10、察长提出,请求检察长对此案自行回避。遇 有检察长回避的上会案件,检委会办公室应及时提出建议,请检察长委托 位次靠前的一名副检察长如期主持召开。在审查检委会成员资格后,检委会办公室下步的工作就是安排具体的 开会时间。因为检察长只决定为某日开会,而没有细化到具体的时间。这 样,检委会办公室就应该没专人了解情况:1、看这日是否有更重要的其 他会议或活动,是否对如期开会议案有影响;2、了解办案人这一日是否 有其他紧急工作任务,不能如期到会汇案情;3、弄清其他检委会成员这 一日是否因外出或出急办事情不能开会,使参加会议的委员达不到半数以 上等等。弄清上述基本情况后,检委会办公室应把开会的具体日期(上午、

11、 下午,或择日),以建议的方式向检察长汇报,最后决定最佳时间召开。 在开会半小时之前,检委会办公室应派员及时通知各检委员成员以确保到 会人数。四、讨论案件的记录和宣读本室的审查意见检委会讨论案件时的记录是很重要的一环,一般情况下这一职责应由 检委会办公室主任承担,特殊案件或案情复杂的,检察长可指派一名其他 检委会成员同时记录。记录的内容要反映出议案过程的全貌、重点应围绕 以下几方面记载:1、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自然简历;2、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涉嫌犯罪性质;3、办案人和提交部门的意见;4、检委会成员对 案件中的焦点或疑难问题发表的见解;5、所有检委会成员、包括检委会 主持人最后对此案件发表的

12、处理意见。记录的字迹要清晰工整,记载的问 题要与表决人的意见相吻合。在此基础上,办案人在汇报案情,并说明提交部门对此案的处理意见 后,检委会办公室主任应在会上宣读本室对此案的审查处理意见,这意见 只能按照主持人安排的议案顺序发表,不能随意宣读。这一程序在以往的 议案中往往都忽略了这点,甚至多数检委会议案时从来就没有适用过,实 践证明,在会上增加这一程序,对开动其他检委会成员的思路,使其进一 步加深对案情的了解,以及最后发表做出正确的见解十分必要。注释:1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的定位是检察委员会的参谋和辅助机构,在设 置形式上各地有所不同,主要是三种:一是将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研 究室,接受研究室的

13、统一领导,但工作上具有相对独立性;二是单独设 立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具有独立的编制,与检察院其他内设机构平行;三 是不专门设立检委会办事机构,而是明确由研究室承担检察委员会办公室 的职能。目前多数检察院采用第三种。车树明:检察委员会工作改革与 实务运作,参见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检察论丛第3卷,2001年12月 版第319页。作者简介:马晓峰、男、1954年3月5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黑 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国检察官 协会会员.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发表多篇论文;荣获国家级,省级,市 级优秀成果奖项;代表作检察委员会议事程序之研究发表在中央党校 党政周刊刊物.同时被中国北京兴华智源管理科学研究院特邀研究员论 文选集决策.管理.创新收录;金融诈骗犯罪案件中非法占有目 的思考荣获中国法学会经济犯罪司法适用论文研讨会二等奖;2009年 度被黑龙江省法学会评为“全省杰出法学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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