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文件嘉委办发〔2016〕24号★比也Tt?丟办乙\室印发《市委全面深定鼻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改革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改革工作 机制切实推进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的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2016年5月12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改革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的意见为发挥全面深化改革牵引作用,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 明改革责任,加强督察落实,切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现 就进一步建立完善改革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建立完善重大改革方案科学决策机制(一) 年度改革要点、改革专项工作计划制度根据中央、省 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每年研究制定市委全面深化改 革领导小组年度改革要点(以下简称年度改革要点),指导年度全 市深化改革工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以下简称 专项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改革年度工作计划,经市委改革领导小组 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 重大改革方案报审制度建立完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 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重大改革方案与立法衔接机制,在研 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根据立法权限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 建议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市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重大改 革方案,统一部署全市性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改革试点工作需报 市委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的改革方案范围:经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 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且需要市级层面贯彻落实的改革方案;年度改 革要点中的重点突破改革项目;省级及以上重大改革试点(经党中 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及其办公厅批复同意);其他事关全局 的重大改革方案列入报审范围的改革方案,由市级职能部门或相 关县(市、区)负责牵头拟定,各归口专项小组负责督办,经市委 改革办统筹审核后,报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报批程序进行 审批、发布报审的改革方案根据需要进行决策前评估,对涉及面 广、影响大的重大改革可委托第三方前期评估,组织公众听证和专 家评审、论证,切实提高改革方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重点突破改革项目库制度每年由专项小组谋划提出、 市委改革办统筹协调一批引领性、标志性的改革,作为牵一发而动 全身的突破口,纳入年度改革要点重点突破改革项目库。
入库项目 实行动态调整、滚动管理,对已经实施的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要求 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确保抓出成效;对新启动的项目,抓紧制订 方案,明确进度要求,务求取得实质性突破;对需要上级批准的项 目,超前谋划、认真调研,争取早日获批实施;对已经完成改革任 务或达到批复明确的改革时限的项目,自动退出改革项目库加强 改革顶层设计、系统谋划,每年选择若干重大改革问题开展专题研 究采取有效形式加强改革智库建设,畅通专家学者和公众参与改 革的开放式渠道逐步建立重大改革试点竞争性甄选制度和公众意 见征询制度二 建立完善重大改革任务责任落实机制(一)重大改革任务责任分工制度对列入年度改革要点的任 务,各专项小组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进度要求,实行盯人、盯事、 盯项目对重点突破改革项目,建立专项小组市领导对口联系制度, 做到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抓到底落实部门和地方 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级项目牵头单位承担对所 牵头改革任务的推进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对改革统筹协调、方案质量、利益调整、督促落实负有直接责任; 各专项小组和部门承担对本领域本行业改革任务的指导主体责任, 做到改革方案可行、推进措施可取、改革成果可鉴。
二)重大改革任务"年报告、季通报、月联系”推动落实制 度市委改革办每年年底总结报告年度全面深化改革情况,每季通 报重点突破改革项目、省级及以上重大改革试点和专项小组年度工 作计划进展情况各专项小组、县(市、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 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分别负责年度改革要点本领域、本地 改革任务的推动落实,每半年报送改革进展情况,由市委改革办统 一编审后报送市委改革领导小组市重点突破改革项目、省级及以 上重大改革试点和专项小组年度工作计划改革项目情况,由市牵头 部门每季末报送归口专项小组审核后报市委改革办,由县(市、区) 承担且未列入专项小组年度工作计划的省级及以上重大改革试点 进展情况每季末直报市委改革办各专项小组、市委改革办以及市 级有关部门(单位)按各自职责每月开展调研指导联系,推动改革 工作常态化三 建立完善重大改革项目督察协调机制(一)重大改革项目督察计划制度市委改革办每年制定重大 改革项目督察工作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组织年度改革项目督察 改革督察的重点:上一年度重点突破改革项目进展情况;本年度重 点突破改革项目进展情况;已出台改革方案的实施部署情况;已实 施的试点进展情况。
列入年度改革督察工作计划的督察项目,由督 察牵头单位负责做好专项督察列入年度改革要点的各项任务,由 牵头单位做好日常督察其中,重点突破改革项目由市委改革办协 同市督查考评办进行督察专项督察工作结束后,督察牵头单位应 及时形成督察报告报送改革领导小组对专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 应向负责实施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适时开展整改复查有计划 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大改革项目督察督察结果作为 年度改革考评的依据二)改革项目分类分层协调制度加大全面深化改革统筹协 调力度,各专项小组不定期组织对重大问题的专题协调,市级牵头 单位会同项目所在地承担日常协调对各地各领域难以解决,或涉 及跨领域、跨区域的重大改革问题,建立问题交办单制度,由市委 改革办督促协调有关方面研究解决四 建立完善改革试点交流推广机制(一)改革试点分层分类探索制度把试点作为改革工作的关 键环节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和允许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探索 对于试点内容涉及突破国家法律法规或需要国家层面协调支持的 事项,应申报国家级试点;对于试点内容涉及突破省级制订的法规 规章、有关规定或改革事项需要省级层面协调的,应申报省级试点; 对于试点内容涉及突破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且属于本市地方立法 权限范围的,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开展市级试点;其余由各地自 主开展各类改革试点。
要敢于先行先试,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 用,对试点方案确定的突破事项,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打破常规予以 支持落实二) 改革试点定期交流制度市委改革办不定期召开各地各 领域改革情况通报会、座谈会、专题会,以及试点工作交流会、现 场会等,及时协商交流改革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委改革办、 各专项小组、市直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责加强对各地的对口业务指 导,定期组织各类改革试点专题培训交流活动建立改革试点工作 电子台账,依托政府信息平台和省委改革试点监测网,做好改革进 展动态监测、改革政策信息交流等工作逐步建设市级改革试点监 测网列入年度改革要点和省级及以上试点的改革方案,相关责任 单位应在印发后一周内向市委改革办备案三) 改革试点总结推广制度完善年度重点突破改革项目、 省级及以上重大改革试点成果报送制度,按改革项目计划完成时 限,由相关专项小组会同牵头部门负责总结并报送市委改革办对 试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在面上总结推广,视情 按法定程序上升为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每年推选一批改革试点示 范案例,为全市面上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加强改革宣传 推介,营造强势推进改革的浓厚氛围五 建立完善改革工作考核评估机制(一) 改革效果评估制度。
列入年度改革要点的改革任务,实 施满一年后,由专项小组会同牵头单位开展改革效果评估列入省 级及以上改革试点,试点期超过3年的,提请试点批复单位或省级 牵头单位会同项目所在地开展阶段性评估,试点结束时开展总结评 估对各方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项目,市委改革办可委托专业机构 第三方评估,开展对改革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公众满意度等抽 样调查,提供专业评估意见改革试点评估、改革平台建设等相关 费用纳入同级财政保障二) 改革实绩考核制度继续把改革实绩考核纳入市对各县 (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和市级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市委改革办会同各专项小组统 筹做好改革考核评价工作,健全完善改革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发挥 改革考核的导向作用,营造敢于担当、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宽容 失败的社会氛围,引导党政干部争当改革急先锋和实干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完善全面 深化改革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2016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