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马列、哲学、政治、法律、社科总论2006年三季度【文献号】584【原文出处】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原刊期号】20062【原刊页号】67~74【分类号】C4【分类名】社会学【复印期号】200607【标题】“社区”及其相关概念辨析【作者】童星/赵夕荣【作者简介】童星,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210093);赵夕荣,常州市城管局常州213003)【内容提要】社区、社区管理等概念,目前在理论界和实践部门 的使用频率都很高,但是却存在着不少歧见社区”是相对于“单位”和“政府”而言的,而不是相对于“社会”和“社团”而言的 包括具有福利性的社区具有经营性的社区社“社区管 理”中必须认真处理好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 司之间的相互关系摘要题】分支学科【关键词】社区/社会管理【正文】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变与社会结构的转型,近年来,社区及 社区管理等成为社会所关心并付诸实践的热点问题,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 也对之作了较为充分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但目前对社区的认识尚存在一 定的分歧,概念上的不确定性必然影响和制约相应的社区管理, 影响社区功能的发挥本研究就社区概念展开较为系统的辨析,认为现实的 社区是相对于“单位”和“政府”而言的,正因为如此,相关的 社区管理等概念也就具有其相应的特点。
一、“社区”概念辨析自上个世纪80年代末以来,“社区”的概念不仅频繁出现在学术文献和 各类教材中,而且也流行于实践工作领域但是人们对“社区”概念的理解 却不尽相同据美国社会学家乔治•希勒里1955年的研究和统计,“社区” 的定义有94种;到了 1981年,美国的华人学者杨庆塑发现,有关“社区” 的定义已经增加到140多种[1]30—31同样,我国这些年来人们所使用的 “社区”概念,含义也是多种多样的1 •相对于“社会”的“社区”提起“社区”的概念,人们不由联想到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费迪南德•滕 尼斯的经典用法滕尼斯的主要著作题为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1887),译为英文则成了 Community and Society,德珈]"Gemeinschaft" 与英文词“Community”译成中文则成了 “共同体”、“社区”或“公社”, 而与“社会”相对按照滕尼斯的观点,“社区”是指那些有着相同价值取 向、人口同质性较强的社会共同体,其体现的人际关系是一种亲密无间、守 望相助、服从权威且具有共同信仰和共同风俗习惯的人际关系,它不是社会 分工的结果,而是由传统的血缘、地缘和文化等自然因素造成的,其外延主 要限于传统的乡村社区。
而“社会”则总是和劳动分工以及法理性的契约联 系在一起,其体现的人际关系是一种自私自利的、缺乏感情交流与关怀照顾 的人际关系,其外延是指人口异质性特征鲜明、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城市社会 群体[2] 53—94在滕尼斯的视野里,“共同体是古老的,社会是新的,不管作为事实还 是作为名称,皆如此”共同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社会只不过 是一种暂时的和表面的共同生活因此,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 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 品 [2]53—54也就是说,“共同体”即“社区”的生活方式更趋于情感 性,而“社会”则更趋于理性尽管滕尼斯以浪漫主义的笔墨表现了对传统 社会的人情的缅怀,但他也承认,历史的进化与发展的趋势是由“社区”变 为“社会”,这是无可挽回的当然,这种进化又是前后包容的,后面阶段 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前面阶段生活内容的完全消失,“共同体的力量在社会的 时代内,尽管日益缩小,也还是保留着,而且依然是社会生活的现实 :2]341 显然,按照滕尼斯的原意,“社区”是传统性的人群共同体,我们今天 所要加以建设和发展的社区,绝非滕尼斯所讲的与“社会”相对立、在历史 发展进程中日益式微的“社区”。
2. 相对于“社团”的“社区”从传统上看,西方普遍存在着与政治国家相对的市民社会犹如国家政 治体系中存在着纵向的“条”(部门)与横向的“块”(地方)及其相互关 系一样,在市民社会中也有纵向的"条" "社团"(association )与横向的“块”一一“社区” (community)及其相互关系社团”强调的则 是其组成人员共同的职业性,“社区”强调的则是其组成人员共同的地域性, 它们都是市民社会中不同的利益群体1955年英国人就曾以Community and Association为题,翻译出版了滕尼斯的上述名著[3]这样就出现了相对于“社团”概念的“社区”概念西方国家常常在相 对于“社团”的意义上使用“社区”概念,强调其地域性,二者存在着“条” 与“块”的关系显然,这也不符合我们今天所要建设的“社区”,因为我 国从传统社会直到今日,始终不存在一个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市民社会,而 是呈现出“家国同构”、政治权力囊括一切的社会结构正因为如此,西方 所说的“社团”和“社区”,在我国都很不发达3. 相对于“单位”的“社区”我们今天所讲的"社区"(community)其实是与"单位"(unity)相 对的。
如前所述,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是“家国同构”,“家”与“国”之间 的长距由“家族”来填补近代激烈的以暴力革命为主要形式的民族斗争和 阶级斗争,击碎了家族新中国建立以后,原来“家族”的地位被“单位” 所填补:在农村,政经社合一的单位一一人民公社,连接着国家和家庭(及 个人);在城市,政经社分立的单位一一政治型机关、经济型企业、社会型 事业单位,连接着国家和家庭(及个人)中国所特有的“单位”,具有组 织形式的行政性、资源配置的非契约性、社会行为的身份性等特征它既是 一种高效的社会资源动员、配置与社会控制的制度,也是一种高能耗、低效 率的生产制度;既是传统计划体制的产物,也是计划体制的主要支柱之一 在中国社会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形势的急剧变化也使得 “单位”发生了重大变迁国家所进行的一系列配套改革,力图打通单位组 织与非单位组织之间的壁垒,把改革推向深入这首先表现在单位结构和单 位功能的进一步分化机关单位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其经 济功能和社会功能被逐步剥离;企业单位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对其原来承担 的社会功能逐步进行社会化改革;事业单位的全员聘用制度正在推进之中 与此同时,国家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把原有的单位保障改为国家 保障,把单位福利改为国家福利,并试图建构一个针对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 体系,弱化单位组织与非单位组织之间的壁垒。
[4]在这种背景下,原有的“单位制”开始松动,出现了许多“单位人”退 出单位、许多“单位事”社会化的新形势,客观上产生了用“社区”取代“单 位”的需要,以“社区”接纳原有的“单位人”,办理原有的“单位事”, 承担原来由“单位”所行使的社会功能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单位” 的衰落导致了 “社区”的兴盛4. 相对于“政府”的“社区”在中国这样一个政府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国度里,原有的“单位”面临着 如何处理与政府关系的大问题,刚刚出现并将逐步发展的“社区”,也不可 避免地面临同政府之间相互关系的问题于是,“社区”又有了第四层涵义, 即相对于"政府"(government)的"社区"(community)概念它是一个 一定地域范围内所住居民自治的组织,同时又要接受政府的领导后面我们 将会看到,处理它与政府相互关系的难度决不比处理企业与政府关系的难度 小总之,在我国理解“社区”,应当从上述三、四两层涵义,即相对于“单 位”、“政府”的意义上加以把握既然如此,我国“社区”的成熟与发展 就要受制于“单位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展的程度,而且会与“单位”、“政府”以及日趋强大的市场力量发生种种互动,产生种种矛盾。
二、“概念辨析国家民政部在1987年大连、武汉座谈会上提出了 “的概念,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2年将入“第三产业”的范畴,1993年中 央14个部委联合颁发《关于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 见”)[1]68—169但从那时起,“概念隐含的内在矛盾就一直 没有得到理清:是公益性、福利性的业,又是便民利 民的第三产业其实,当前我国涵盖的范围太宽,既包括社区福又包括社区社前者是社会保障向基层的延伸,给社区居 民以基障;后者则是在社(第三产业)发展尚不充分, 而居求的质量日益提高的情况下出现的由于国家投入资金有限,一开始就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难, 在经济市场化的背景下,有走产业化经营的道路,才能保证自身 的良性循环而走产业化经营道路的只是社区社一块,用这一部 分经营所获赢利,来弥补福费的不足这就是所谓的,“以业养业”1993年中央14个部委的“意见”中正式将社区服 务定为第三产业,其实就是指的社区社一块在展的初期,它的对象主要是有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优 抚对象等特殊群体,也即传统的象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居民 收入水平的提高,传统的象所占比重逐渐下象由特殊 群体扩大到全体居民以及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
相应地的内容也就分成了下列三个层次:一是面向有困难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 象提供的社会这是基本的内容;二是面向全体社区居 民提供的便民三是面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开展的双向服 务,即社区为其范围内的各单位社区内的单位也利用它们的资源 为社区内的居民社区括容的第一层次和第 二层次中为满足社区居民基本要的部分,具有福利性,提供免费 或不以盈利为目的社区社包括容第二层 次中为满足居民较高层要及第三层次的需要受者一般 要按照市场价格付费”,具有经营性面临的外在条件、对象及内容等的变化,引起了它的性质变 化,现已从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包揽一切的“福转变为适应市场 经济需要的“具有福利性和经营性双重属性但是根据西方发达国 家的经验,这种具有福利性和经营性双重属性的是一个过渡状态, 随着国家经济状况的根本改变以及社系的逐步健全, 的社区社将发生分化,部分项目被吸引进社区,而另 一部分将被社替代到那时或者就称为社区 又将显现出福利性的特征,当然这不是短时期内能够达到的明确了性质,再给“概念下定义就容易多了目 前,学术界给的定义有几十种之多,但概括起来不外两大类型: 规范型和实证型规范型定义强调在政府支持下,通过调动社区 的各种资源进行的福不包含商而实证型定义认为社在社区内动员社区资源为居民提供的福便民[5] 两种定义的区别即在于是否包含商是否具有经营性。
规范型定义 是对想状态的描述,但缺少动态分析;实证型定义则较好地揭示 了现状我们以为,可以将“定义为:在 政府倡导和支持下,为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需要,依托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 发动社区内的各种力量(包括法人社团、机构、志愿者)开展的具有福利性 和经营性双重属性的社区社区社总之,有别于“国家”和“市场”的“第三部门”即社会领 域的活动,是“国家无力”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