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金信电建运维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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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金信电建运维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各运维站工作的管理,明确运维站及各 个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运维站工作质量,确保输电线路安全 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金信电建运维部下属各运维 站。第二章运维站工作职责第三条线路巡视工作为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线路本体、附属设施以 及线路保护区出现的缺陷或隐患,并为线路检修、维护及状态 评价提供依据,进行近距离对线路进行观测、检查、记录的工 作:(一)根据输电运维工区及线路各个主管单位的生产计划 安排,开展线路月度定期巡视工作。(二)在线路发生故障后,配合输电运维工区及线路各个 主管单位开展线路故障地面巡视调查

2、工作。(三)根据输电运维工区及线路各个主管单位通知要求, 开展线路特殊巡视检查工作。(四)在不同时期根据对线路危险点(或隐患)安排人员 蹲点值守监控。第四条地面维护根据巡视结果,对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下的设备缺陷进行 消缺工作:(-)完成杆塔接地装置外露的修复工作。(二)完成杆塔基础护坡保护范围的地面修复工作。(三)完成杆塔基础排(截)水沟开挖清理修复工作。(四)完成杆塔2m以下塔材缺料、锈蚀等修补工作。(五)完成线路巡线道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巡线道畅通。(六)根据输电运维工区及各个主管单位安排,配合主管 单位开展消缺工作。第五条通道维护为及时发现和掌握线路通道环境的动态变化情况,开展对 线路通

3、道、周边环境、沿线交叉跨越、施工作业等情况进行检 查:(一)对线路通道保护区内植物生长情况进行检查,对零 星超高树竹安排砍伐工作。(二)对线路下方出现的施工作业做好资料调查、安全作 业宣传、施工监控等工作。(三)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发放电力设施宣传单、 树立安全设施警示牌,加强线路通道保护区的管理,对线路保 护区内违章生产生活活动做好劝阻工作。(四)做好线路通道地面消缺工作。第六条护线员管理(一)根据输电运维工区及各个主管单位计划,对所辖线 路招聘护线员,分区段落实到人,并报公司审核确认,签订护 线员协议。(二)安排实施对护线员进行电力生产知识培训工作。(三)根据线路运行状态要求护线员开

4、展线路巡视工作, 并对护线员巡视质量进行考核。第七条资料管理(一)根据公司巡视任务通知要求,在完成线路巡视后上 报各类报告(表)。(二)根据各主管单位线路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班站 线路台帐。第三章检查考核方式第八条对于运维站工作质量检查考核,主要依据以下方 式开展:(一)输电运维工区各检修班组及各主管单位在生产工作 中进行检查巡视发现的问题或情况;(二)各级部门在监察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或情况;(三)上级单位在各类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情况;(四)外单位人员、群众发现的问题或情况;第四章奖励范冃第九条 及时发现本体隐性缺陷(如:导线不明显断股、 杆塔轻度倾斜等),奖励发现运维站或相关人员400元

5、/次。第十条及时发现危急缺陷的,经核实,奖励相应运维站 或相关人员200元/次。第十一条沿线群众直接向输电运维工区或其他主管单位 提供有效影响线路安全运行信息的,经核实,一次性奖励100 元/次。群众护线员按相关合同执行。第十二条及时发现和制止危机事件,避免事故发生,视 情节一次性奖励1000元。第十三条 以上在物质奖励的同时,同时由输电运维工区 和运维部下达对运维站或相关人员进行书面通报表扬。第五章处罚范围第十四条 线路巡视工作处罚范围(一)运维站巡视不到位,按100元/基标准,对运维站和 责任人进行处罚。(二)无特殊情况,各运维站每月未完成所辖线路定期巡 视工作者,对运维站扣除10分,另罚

6、款500元。(三)未按通知要求开展特殊巡视工作,按1000元/条线 标准,对运维站进行处罚。(四)未按要求开展危险点监控蹲守工作,按500元/点标 准,对运维站进行处罚o造成线路障碍时(24小时内恢复送电), 对运维站扣除全年线路奖金,每人扣罚全年工资20%。造成线 路故障时(24小时未能恢复送电),对运维站处罚全年线路奖, 每人扣罚全年工资60%。(五)巡视不认真,危急缺陷漏报一处,对运维站扣3分, 罚款3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300元。第十五条地面维护工作处罚范围(-)铁塔接地装置外露(外力破坏不计)未在2月内完 成恢复的情况,按100元/基铁塔标准,对运维站进行处罚。(二)铁塔基础护坡冲

7、刷(大型塌方不计)未在2月内完 成恢复的情况,按100元/基铁塔标准,对运维站进行处罚。(三)铁塔基础排(截)水沟未在2月完成清理修复的情 况,按100元/基铁塔标准,对运维站进行处罚。(四)线路巡视道路不畅通(新投运线路、未修理的不计), 按100元/基铁塔标准,对运维站进行处罚。第十六条通道维护工作处罚范围(-)线路通道内树竹与导线净空小于8米(新投线路不 计),按按100元/棵标准,根据情况对运维站进行处罚。(二)因树竹与导线净空不足,造成线路跳闸的情况,对 运维站按第14条第4款执行。(三)未对线路通道保护区内违章建筑情况,进行劝阻、 下发安全隐患通知情况,按按100元/点标准,对运维

8、站进行处 罚。第十七条护线员管理工作处罚范围(一)未及时招聘线路护线员情况,按100元/点(区段), 对运维站进行处罚。(二)多报、误报护线员信息,按100元/点(区段),对 运维站进行处罚。第十八条资料管理工作处罚范围(一)未按时上报巡视资料,按200元/份,对运维站进行 处罚。(二)未上报巡视资料,按500元/回线,对运维站处罚。 同时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工号记录情况,对运维站扣2分,责任 人罚款200元。第十九条线路巡视消缺违章处罚(一)线路巡视及消缺过程中发生违章或造成事故的,在 执行公司相关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参照江西省电力公司安全 生产违章下岗处罚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二)按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分清责任,酌情处理。(三)停工待岗期间按工资的20%发放。第六章工作原则第二十条经运维部核实的奖惩,由运维部下发正式通知, 进行奖惩通报。第二十一条受处罚运维站,因在5个工作日之内,查明 原因,形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连同罚金一并上报运维部。第二十二条对处罚决定不服的运维站,允许向公司或上 级主管部门申诉。最终结果根据申述结果执行。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金信电建运维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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