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台交流考察情况的报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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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赴台交流考察情况的报告 赴台交流工会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组织安排,我们一行五人于2011年9月13日至18日赴台进行工会工作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总工会与台东县总工会结为“姊妹会”。自2001年以来,两地工会以积极推动海峡两岸经济和工会事业发展为宗旨,每年进行访问交流,不断增进互相了解。 本次访问应台东县总工会邀请,围绕职工福利以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内容进行交流。遵照邀请方要求,我们一行五人提交了以突出重点抓落实,保障民生促和谐、探索行业工会新路子,加快推进基层工会工作、职工技能培训概况等交流材料。台东县总工会理事长和高雄市总工会理事长等友好人士,在热情接待我们的过程中

2、,分别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工会的基本状况进行了介绍。 赴台期间,访问团一行五人按照行前培训要求,遵守纪律,维护统一,文明礼貌,安全顺利地完成了出境交流任务。 二、访问收获 (一)加深了对台湾地理和社会结构的认识 本次访问团成员均系首次赴台,行前对台湾人文地理的了解,主要来自于书籍和网络所载的图文介绍。通过6天访问行程,使我们对台湾的地理人文有了亲身体验。 1、地理 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位于亚洲大陆东南沿海、太平洋西岸,北临日本、琉球群岛,南接菲律宾群岛,正居于东亚岛弧之中央位臵,与庙岛群岛、舟山群岛、海南岛,形成“岛链”,素有“东南锁钥”,“七省藩篱”之称。通常所称台湾地区,不仅包括台湾

3、本岛及兰屿、绿岛、钓鱼岛等21个附属岛屿,也包括澎湖群岛90个岛屿,还包括金门、马祖等岛屿,总面积为36006平方公里。台湾海峡不仅是中国南北方之间的海上交通要道,也是亚太地区海运和空运走廊。 台湾本岛形如纺锤,呈东北至西南走向。纵长约394公里,最宽约144公里,环岛海岸线长约1139公里,面积35873平方公里。岛内有中央、雪山、玉山、阿里山和台东五大山脉,宜兰、嘉南、屏东和台东纵谷四大平原,台北、台中和埔里三大盆地。全岛地形特点可以概括为东部多山脉,中部多丘陵,西部多平原,海岸较平直,河川多而短。 东部多山脉。台湾本岛是欧亚大陆板块与菲律宾板块撞击形成的新生代褶皱隆起,自东向西有台东、中

4、央、玉山、雪山和阿里山5条平行山脉,均呈东北至西南走向,以中央山脉为主分水岭,最高峰玉山,海拔3997米,为中国东南部第一高峰。 2中部多丘陵。围绕5大山脉山麓,主要有北部的基隆、竹南丘陵,中部的丰原、嘉义丘陵,南部的恒春丘陵,北部的大屯火山群。 西部多平原。台南平原最大,北起彰化,南至高雄,面积达4550平方公里,为岛上农业兴盛、人口密集、城镇较多地区。南部屏东平原和东北部宜兰平原亦为重要农业地区。狭长的台东纵谷平原介于台东山脉与中央山脉之间,是东部南北天然交通孔道。盆地主要有台北盆地、台中盆地和中部埔里盆地。 海岸较平直。东部海岸从三貂角至旭海为断层海岸,雪山山脉北端、中央山脉北端和南端以

5、及整个台东山脉,直逼岸边,峻峭耸立,海底急剧倾斜,离岸数千米,水深即达 一、二千米;除北部有较大的宜兰平原外,仅在花莲、台东等地有小块冲积平原。北部海岸从三貂角至淡水河口为峡湾海岸,多岬角湾澳。西部海岸从淡水河口至枋寮为沙质海岸,岸线平直,沙滩绵长,较多地段便于登陆;滩涂宽广,多沙洲、为湖,尤以大肚溪口至曾文溪口一带海港新生地增长迅速。南部海岸从枋寮至旭海为珊瑚礁海岸,多陡峭崖岸,前有裙礁,南端鹅銮鼻与猫鼻头间有较低平的南湾。 河川多而短。由于山势走向与平原分布,东部溪流较西部湍急短岖,造成西部沙岸、东部岩岸的地形。主要的河川由北往南有:北部淡水河;中部大安溪、大甲溪及浊水溪; 3南部曾文溪及

6、高屏溪;东部兰阳溪、秀姑峦溪及卑南溪。浊水溪为全台最长河川。台湾全年雨量虽高于世界平均值,但大部分河川长度短小且流量不稳,故水库及埤塘等水利设施遍布全台各地(在人口主要聚集的西部地区,水利设施更加完备)。其中曾文水库为台湾最大的水库,主要供应嘉南平原地区的农业灌溉与发电。 2、区划 台湾现有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五大都会,下辖台北、宜兰、桃园、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云林、嘉义、台南、高雄、屏东、台东、花莲、澎湖十六个县。 3、人口 据台湾2011年4月统计,台湾省现有人口2317.3万人,年龄分布大致情况为:114岁占16.62%,1564岁占72.85%,65岁以上占

7、10.53%,人口密度约为640人/km。 4、民族 台湾省兼融闽南、客家、外省及原住民等不同族群,其中原住民有泰雅族、阿美族、布农族、卑南族、达悟族、排湾族、鲁凯族、邹族、邵族、赛夏族、噶玛兰族、太鲁阁族、撒奇莱雅族、赛德克族。 5、经济 24台湾是全球第15大经济体系,经济特色为中小型企业众多,经济结构已经逐渐由高科技产业取代劳力密集工业,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从1952年的35%下降到现如今的2%,高科技产业与服务业在经济结构中的占比已经过半,其电子工业对世界经济举足轻重,全世界大多数电脑电子零部件都由台湾生产。 对外贸易是台湾的经济命脉,在2005年之前,日本和美国是台湾前两大贸易伙伴,

8、从2006年起,中国大陆成为台湾进出口贸易第一大对象。在大陆“磁吸效应”下,台湾传统产业外移趋势加快。 台湾当局“主计处”发布的国民所得统计及国内经济情势展望显示,2010年台湾生产总值实际增长了10.8%,按当年价格计算为136144.15亿新台币,同比增长9.1%;按2006年不变价格计算为142063.16亿新台币,同比增长10.8%。按台湾官方汇率折算,2010年台湾本地生产总值为4304.51亿美元,较上年的3774.10亿美元增长14.1%。 6、政治 19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民进党的成立和国民党开放党禁,台湾逐渐进入竞争性政党政治时代。经过20多年的发展演变,以国民党为首的泛蓝

9、阵营和以民进党为首的泛绿阵营,在国家民族认同问题上缺乏基本共识,统、独议题尖锐对立,对于发展海峡两岸关系十分不利。 (二)增进了对台湾工会历史与现状的了解 1、台湾工会历史 1949年国民党退台后,吸取大陆劳工运动失控的教训,将工会纳入体制内运行,并且不断加强控制。不仅工会如此,其它的社会团体也都按照国民党指令进行了组织重建。直到1980年代,台湾工会依然表现出以下两个特征:一是在政治上扮演政府的行政手臂,二是在经济上协助雇主提高生产力,极力避免出现组织化的自主劳工运动。因此,这一时期的台湾工会,虽然在企业组织中承担了为劳工提供社会福利服务的责任,但并非完全代表和保障劳工权益,其基本上听命于政

10、党和雇主。 1980年代之后,台湾岛内逐渐形成“北蓝南绿”的二元制多党政治格局。随着政党政治竞争,市民社会开始活跃,劳工意识在市民社会不断增强,使得国民党当局于1984年实施劳动基准法,1987年7月宣布解除戒严令,1987年成立“行政院”劳工委员会,1989年推动私有化政策。 台湾劳动基准法的颁布实施,使劳工开始勇于向雇主争取应有权利;1987年宣布解除戒严,使劳工运动得到进一步发展,为了继续保持对劳工组织的领导和控制,国民党当局把主管劳工政策的主管部门从“内政部”独立出来,成立“中央”层级的劳工委员会;1989年确定推动私有化政策,使劳工运动达到高潮;2000年蓝绿政党轮替,允许在“中华

11、6民国全国总工会”之外成立其他的全台性总工会,开始进入所谓的多元工会主义。 2、台湾工会现状 台湾工会分为基层组织和联合组织两种。目前台湾劳工约为890万人,占台湾人口总数的38%。工会会员约为300万人,占劳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基层组织为产业工会和职业工会。台湾“工会法”规定:同一区域或同一厂场年满20岁之同一产业工人,或同一区域、同一职业之工人,人数在30人以上时,应依法组织产业工会或职业工会。同一产业内由各部分不同工作职业之工人所组织者为产业工会;同一职业工人所组织者为职业工会。 联合组织包括县市、省市总工会,各业工会“全国联合会”和“全国总工会”。依照台湾“工会法”规定,台湾工会大致

12、可分为县市级、省市级和“全国级”三级工会。 工会以“保障会员权益、增进会员知能、发展生产事业、改善会员生活”为宗旨。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职权。工会设有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理事、监事任期为四年,为“无给职”(注:所谓“无给职”,就是没有薪酬,均为义工)。理事会聘用专职工会干部,设总干事、副总干事、执行秘书、秘书等职。聘用的工会干部、任用人员为“有 7给职”(注。所谓“有给职”,就是有薪酬,其级薪由理事会议定)。 台湾工会的工会经费来源主要有“入会费及经常会费”、“特别基金”、“临时募集金”、“政府补助金”等,其中,“入会费”每人不得

13、超过其入会时两日工资之所得,“经常会费”不得超过该会员一月收入的百分之二。以新北市总工会为例,经常会费皆定为每人每月新台币二元,“入会费”定为每人新台币五元。其工会经费来源多数为经常会费收入、房租收入、政府补助款,每年度预算约新台币1500万元以上(折合人民币约340万元)。以高雄市总工会为例,团体入会费为每单位新台币3000元(折合人民币约680元),常年会费:会员人数30至150人每月缴交450元(折合人民币约100元);151人以上依实际人数缴交。 (三)考察了台湾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概况 1、逐步构建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1950年代到1990年代初,台湾约59%的人口依据其身份分别

14、参加不同的社会保险。同时,随着社会救助法的颁布施行和儿童福利法、少年福利法、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碍者保护法的实施,台湾社会福利救助日趋建立并制度化。这一时期,私人部门是保障服务的重要输送者,其绝大部分经费来源于政府和地方的奖励或补助,在保障服务的输送体系8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多数地方政府都在实践中心区和非中心区的保障社区化、均等化,强调“社区养老”和“社区服务”。 自1990年代初开始,台湾逐渐构建起覆盖全民且较为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1995年台湾实施全民健康保险制度。2002年颁布就业保险法,形成较为规范的失业保障制度。同年6月通过“年金法草案”。社会救助法也几经修订,逐渐增加教育服务和就业服务

15、等积极措施。这一时期,保障法制发展日趋完备。同时,社会保障支出占政府总预算的比例呈上升趋势。1994年台湾社会保障支出占政府总预算的8.9%;1995年全民健康保障实施以后,社会保障支出迅速膨胀,当年这一比例就增加到13.5%;2001年则达到18.9%,跃居政府最大的开支项目。 2、老年社会保障以保险为主福利为辅 台湾老年社会保障简称“养老保障”,主要依靠社会保险。对于未能获得社会保险的特殊群体老人,则采取相应的社会福利性质的津贴与补助救济办法。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由政府主导,受益者承担一定的投保费用。福利型的社会保障是救济性的,受益者不需要负担费用,但保障标准相对偏低,受财源稳定性影响具不确定性。 国民年金。国民年金是为无工作者办理的保险,劳工失业参加国民年金。“国民年金”业务由“中央社政主管机关”委托“劳工保险局”管理,保险费由各级政府分担。国 9民年金法规定各级政府分担部分人群的缴费。如,被保险人符合社会救助法规定的低收入户,在直辖市的由“直辖市主管机关”全额负担;在县(市)的,由“中央主管机关”负担35%,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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