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第五中学2022年高一语文模拟试卷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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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濮阳市第五中学2022年高一语文模拟试卷含解析一、 现代文阅读(35分,共3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18题。(22分)怀李叔同先生丰子恺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即后来的弘一法师。李先生一生的最大特点是“认真”。他对于一件事,不做则已,要做就非做得彻底不可。 他出身于富裕之家,他堕地后就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就陪了他的生母南迁上海。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

2、,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地做一个翩翩公子。 后来他到日本。他赴日本留学的时候,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长夜西风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国,忍辜负?”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在日本时,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他立刻放弃了翩翩公子的态度,改做一个留学生。他对于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并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他自己把腰束小,

3、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卷发,白的上衣,白的长裙拖着地面,腰身小到一把,两手举起托着后头,头向右歪侧,眉峰紧蹙,眼波斜睇,正是茶花女自伤命薄的神情。后来,我见过李先生在日本时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象一个西洋人。由此可以想见,当时他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留学生。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他回国后,在上海太平洋报社当编辑。不久,就被南京高等师范请去教图画、音乐。后来又应杭州师范之聘,同时兼任两个学校的课,我就是杭州师范的学生。这时候,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

4、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金丝边眼镜也换了黑的钢丝边眼镜。他是一个修养很深的美术家,所以对于仪表很讲究。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淡妆浓抹总相宜”,这诗句原是描写西子的,但拿来形容我们的李先生的仪表,也很适用。他一时代的服装,表出着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各时代的服装也判然不同。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我读二年级时,图画归李先生教。他本来常读性理的书,后来忽然信了道教,案头常常放着道藏。但他学道的时候很短。不久他就学佛。李先生告诉我,他不久要出家为僧。我愕然不知所对。过了几天,他果然辞职,到了虎跑寺。我们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

5、,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出家时间)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中,他一贯到底,而且修行功夫愈进愈深。他的生活非常认真。举一例说: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有一次他到我家。我请他藤椅子里坐。他把藤椅子轻轻摇动,然后慢慢地坐下去。起先我不敢问。后来看他每次都如此,我就启问。法师回答我说:“这椅子里头,两根藤之间,也许有小虫伏着。突然坐下去,要把它们压死,所以先摇动一下,慢慢地坐下去,好让它们走避。”读者听到这话,也许要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现在弘一法师在福建泉州圆寂了。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然而他的遗训认真永

6、远铭刻在我心头。 1943年4月作于四川客寓 (节选自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读本你的微笑)15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4分) A. 李叔同先生是作者的老师。他出身于富裕之家,青年时颇有才气,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他英俊潇洒,颇有风度,是当时上海一等的花花公子。 B. 李叔同先生满怀爱国热情,奔赴日本留学,他全面钻研西洋艺术,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介绍西洋文明,亲自主演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目的是学成以后报效祖国。 C. 李叔同先生回国后,身份变了,装束也变了;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这一变

7、,表明他与西方思想的彻底决裂,与西方帝国主义的彻底决裂,显示了坚定的爱国意志。 D. 李叔同先生做人认真,学道认真,学佛认真。即使在出家为僧之后,生活做事依然非常认真,如“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 E作者对李叔同先生非常熟悉,选材得心应手,全文思路贯通。通过几次外貌描写,表现了人物的内在精神。但是,结尾说“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表明作者对李叔同的出家非常失望,无比痛心。16文中说“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徒尘缘已经结束,然而他的遗训认真永远铭刻在我心头。”请分析这句话的含义。(6分) 17李叔同人物性格的突出特征是什么?文章分哪几个阶段论述的?(6分) 18

8、有人以“无尽奇珍供世眼,一轮圆月耀天心”来评价李叔同的人生境界,请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并结合文章内容分析他是如何达到这种境界的。(6分) 参考答案:15、(1)B、D(每对一项给2分)16、李先生在福建泉州圆寂了,而作为学生的我再也无法与老师再续师生之缘,表达对老师去世的遗憾之情;(3分)老师虽然去世了,但他对弟子的教导永远记在学生心中,表达了学生对老师的无限怀念之情。(3分)17、性格特征是“认真”;(2分)青年时期在上海,好学上进,大展才华,认认真真做一个有志青年;(1分)留学日本,刻苦钻研西洋文化,认认真真做一个将来报效祖国的留学生;(1分)回国以后,认认真真的教学,把所学的知识回报给祖

9、国的人民;(1分)出家之后,更是认认真真做人,做任何事情都一丝不苟。(1分)(共6分)18这句话说的是世俗之眼看到的是李叔同是一位旷世的通才和奇才,他是翩翩的佳公子,是爱国的志士,是多才的艺人,是严肃的教育者。近佛之心看到的是弘一法师的博大、慈悲、圆满的人生境界。李叔同能达到这种人生高度,源于认真做事,认真做人的态度。他认真做事,深感祖国惨痛的现实,有感于日本的明治维新文化,认真学习传播西洋文化,最终成为爱国的志士多才的艺人。他认真做人,更以实际的佛教修行践行着众生平等,悲天悯人的佛教信仰,最终达到一个博大圆满的人生境界。(理解3分,分析3分)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720题。我对黑暗的柔

10、情 迟子建 我回到故乡时,已是晚秋的时令了。农人们在田地里起着土豆和白菜,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做最后的淘金,他们身披落叶,寻觅着毛茸茸的蘑菇。小城的集市上,卖棉鞋棉帽的人多了起来,大兴安岭的冬天就要来了。窗外的河坝下,草已枯了。夏季时繁星一般闪烁在河畔草滩上的野花,一朵都寻不见了。母亲侍弄的花圃,昨天还花团锦簇的,一夜的霜冻,就让它们腰肢摧折,花容失色。 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母亲摆在我书房南窗前的几盆花,有模有样地开着。蜜蜂在户外没有可采的花蜜了,当我开窗通风的时候,它们就飞进屋子,寻寻觅觅的。不知它们青睐的是金黄的秋菊,还是水红的灯笼花?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

11、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地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蜇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蜇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置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蜇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我和它,两败俱伤。我以为

12、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地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用冷水冲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

13、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

14、晚,由于灯火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

15、我对黑暗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选自散文海外版2008年第2期)17、文章开头为何要从故乡的秋景写起?(4分)答:18、文章中间节花了不少笔墨描写被蜜蜂蜇了的情节,主要运用了什么描写手法?这样写有哪些作用?(5分)答:19、作者自己被蜜蜂蜇后非但不记恨,反而对蜜蜂产生感激之情,这是为什么?(4分)答:20、一般来说,黑暗是人们贬斥的对象,而作者却会对黑暗产生柔情,这是为什么?你是否认为作者故意标新立异,有意颠覆人们对黑暗的看法?并阐明理由。(5分)答:参考答案:17、写故乡的秋景,意在交代大自然的花季已经过去,而居室的花季还在,(1分)为蜜蜂飞入书房埋下伏笔(1分);然后引起下文,(1分)引出了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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