橱柜项目岗位评价(范文)

上传人:以*** 文档编号:228827224 上传时间:2021-12-24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31.8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橱柜项目岗位评价(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橱柜项目岗位评价(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橱柜项目岗位评价(范文)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橱柜项目岗位评价(范文)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橱柜项目岗位评价(范文)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橱柜项目岗位评价(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橱柜项目岗位评价(范文)(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CMC.泓域咨询/岗位评价橱柜项目岗位评价xxx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3第二章 劳动标准的制定与实施5一、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5二、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9三、 最低工资11四、 劳动标准的含义12五、 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16第三章 公司简介18一、 基本信息18二、 公司简介18三、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19第四章 宏观环境分析20第五章 项目概况21一、 项目概述21二、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23三、 资金筹措方案23四、 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23五、 项目建设进度规划24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橱柜包括柜体、门板、五金件、台面等组件,是在厨房中提供厨具存放以及餐食料理

2、平台的组合产品。我国橱柜概念是20世纪80年代末期由国外传入至国内,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我国橱柜市场普及率不断提高。21世纪以来,在国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我国橱柜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我国橱柜品牌主要包括国外品牌、国内大品牌和国内小品牌。国外品牌产品主要集中在高端领域,价格较高,市场份额占比较小;国内大品牌产品主要集中在中高端领域,品牌知名度较高,市场份额占比相对较大;国内小品牌数量众多,产品价格较低,质量参差不齐,同质化严重,主要集中在低端市场领域,现阶段市场份额占比最大。我国橱柜市场中,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份额占比较大的品牌主要有欧派、杰邦、金牌、皮阿诺等,年业务收入

3、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较少。其中,欧派是我国橱柜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但其市场占有率尚不足5%。整体来看,我国橱柜行业中企业数量众多,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市场集中度低,未来提升空间巨大。受制于服务半径的影响,我国橱柜企业扩张速度较慢,品牌橱柜企业市场主要集中在一二线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随着三四线城市消费潜力逐渐显现,橱柜企业逐步向三四线城市领域布局。龙头企业凭借资本优势,产能布局与渠道建设相对完善;资金薄弱、渠道覆盖能力差的中小型企业竞争压力日益增大。我国橱柜市场将逐步向龙头企业靠拢,集中度将不断攀升,但短期内小型企业仍将占据主导地位。整体橱柜是将橱柜、电器、燃气具、厨房功能用具集成于一体的橱柜

4、组合,可以按照厨房结构与面积、家庭个性化需求协调设计,形成成套组合产品,最大化满足厨房操作需求。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国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家装观念不断进步,我国整体橱柜市场规模持续增长。2010-2018年,我国整体橱柜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5%,保持持续快速上升态势。在消费升级背景下,整体橱柜将成为我国橱柜行业的发展趋势。橱柜已经成为现代厨房的标配,在我国城市化率不断提升、国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橱柜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但我国橱柜行业中,规模较大的企业数量较少,市场集中度低。长期来看,在消费升级趋势下,我国居民对橱柜的品质、品牌、环保性、个性化等要求不断提高,实力较强的大

5、型企业更具竞争优势,小型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市场集中度将不断提高。第二章 劳动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一、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

6、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如下。(1)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2)员工招收录用条件、招工简章、劳动合同草案、有关专项协议草案审批权限的确定。(3)员工招收录用计划的审批、执行权限的划分。(4)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事项的审批办法。试用期考察办法。(5)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保存办法。(6)集体合同草案的拟订、协商程序。(7)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移交办法、程序。(8)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修改、废止的程序等。2、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企业依法制定的,全体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每位员

7、工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方法、程序和有关规程的统一规则要求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保持全体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方式和联系方式的规范化,以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1)其主要内容如下。时间规则。作息时间、考勤办法、请假程序、办法等。组织规则。企业各直线部门、职能部门或各组成部分及各类层级权责结构之间的指挥、服从、接受监督、保守商业秘密等规定。岗位规则。劳动任务、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协作规则。工种、工序、岗位之间的关系,上下层次之间的连接、配合等规则。品行规则。言语、着装、用餐、行走、礼节等规则。其他规则。(2)制定劳动纪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劳动纪律的内容必须合法。应当在

8、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束劳动者的行为,不能侵犯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得非法限制和剥夺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不得强迫劳动,对于违纪员工的处罚不能超过规则以外的措施。劳动纪律的内容应当全面约束管理行为和劳动行为,应当全面规定工作纪律、组织纪律、技术纪律,使各种岗位的行为与职责都能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可究。图标准一致。行为模式标准应当一致,纪律的执行应当宽严一致,各类管理行为、劳动行为应当受到同等的约束。劳动纪律应当结构完整。劳动纪律作为一种规范,应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适用条件、行为模式标准、奖惩程序、措施与责任应当明确规定。3、劳动定员定额规则。(1)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编制定员规则。企业依据自身的实

9、际情况制定企业机构的设置和配备各类人员的数量界限。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外,企业按照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和人员配备。劳动定额规则。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组织条件下,企业制定的劳动者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或工作所需要的劳动消耗量标准,分为工时定额和产量定额两类。劳动定员定额与劳动者的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工时和职业稳定性。(2)制定劳动定员定额应注意以下事项。必须紧密结合企业现有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确定定员水平,应执行适合本企业的技术组织条件的定员标准,对于强制性定员标准应严格执行,并严格履行定员制定程序。制定劳动定额的技术组织条件必须是企业现有的或是

10、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企业可以提供的条件,不能超过这种约定条件的劳动定额标准。劳动定额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标准应当以法定工作时间为限,并符合劳动安全卫生的要求。制定、修订劳动定员定额的程序必须合法。4、劳动岗位规范制定规则。劳动岗位规范是企业根据劳动岗位的职责任务和生产手段的特点对上岗员工提出的客观要求的综合规定。在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劳动过程中,劳动岗位规范是安排员工上岗、签订上岗协议和对员工进行岗位考核的依据和尺度,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生产技术规定、上岗标准等。5、劳动安全卫生制度。6、其他制度。包括工资制度、福利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等。这些制度都与协调劳动关系有着直接的联系,并

11、且反映着劳动关系的实质内容。二、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劳动关系调节的重要形式。在现代社会,劳动关系主体受到的规范约束主要有两种:一是以主体双方同意为条件的合同规范;二是并不以主体是否同意为条件,而是主体必须遵循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因此,关于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性质问题,应当从合同规范和法律规范的两个视角去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具有合同规范和法律规范兼有的属性。从合同规范的视角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首先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制定或变更,经过劳动者或劳动者团体(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后才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进而具有约束力

12、。规章制度可以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之所以具有约束力,是因为其经过劳动者或其团体的同意成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对于不同意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内容的劳动者来说,劳动关系通常不能建立。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对规章制度的同意,事实上多数表现为默示同意或概括性同意,正是在此基础之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才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对所有劳动者都具有约束力。在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或平等协商直接关系到劳动条件的内部劳动规则制定时,更是以协商双方达成一致为成立的条件。从法律规范的视角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在工作场所事实上发挥着行为规范的作用。从法理的角度观察,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本身并不

13、是法律规范,而是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它的强制力和约束力的基础是法律的授予。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只是由于得到了劳动法的保护而被赋予了法律效力,因而应该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承认其法律规范性。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作为一种规范,具有对劳动关系运行实施规制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点。1、制定主体的特定性。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以用人单位为制定主体

14、以用人单位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只在本单位范围内适用。2、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规范在劳动过程中的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以及劳动者相互之间的关系。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所调整的行为是作为劳动过程组成部分的用工行为和劳动行为,既约束全体劳动者,又约束企业行政各职能部门和企业的各组成部分3、企业经营权与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企业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协调劳动关系,对劳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是企业以经营权为基础决定的行使用工权的形式和手段。制定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必须保证企业职工的参与。企业职工既有权参与相关制度的制定,又有权

15、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三、 最低工资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最低工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5倍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四、 劳动标准的含义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39351)关于标准的定义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为基础,经过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的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标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以及经过验证正确的信息数据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GB/T200001)中对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