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指引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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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 公共 设施维护 企业 安全 隐患 自 查指引 要点自查要素自查具体描述指引参考依据一、 基础安全管理资质证照 1、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2、施工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管理机构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

2、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1)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

3、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6)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_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_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permil;。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

4、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1)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2)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4)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5)

5、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做出处理决定; (6)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做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7)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8)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3、各岗位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企业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适

6、合本单位特点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按下列顺序汇编成册:1、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7、“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0、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作业

7、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13、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7、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8、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1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0、值班安全管理制度; 21、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2、其它保障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2、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治理档案;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4、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 5、安全生产奖惩档案; 6、安全资金投入、使用档案; 7、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检测检验档案; 8、危险作业审批档案; 9、应急演练档

8、案; 10、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及施工方案档案; 11、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档案; 12、特种作业及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档案; 13、施工机具、机械设备台帐; 14、事故管理记录档案;15、工伤社会保险缴费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应急救援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订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施

9、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 设备设施 安全管理设备设施1、空压机:(1)所有的坚固件必须牢靠并有防松装置; (2)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油标等安全装置应完整、灵敏可靠,且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3)外露的联轴器、皮带传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空压机保护盖必须关闭; (4)配套的压缩空气管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物,管道漆色符合要求,并有流向箭头,支架牢固可靠; (5)电气设备符合要求

10、,机组旁应设紧急停车按钮保护装置(开关); (6)空压机布置合理,与墙、柱以及设备间的距离符合要求。机房有足够通风无存放化学品、漆等物品; 2、手持电动工具 (1)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3)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保持出厂状态,不得接长使用。3、电焊机 (1)电焊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应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并应穿管保护; (5)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11、(6)电焊机应设置防雨罩,接线柱应设置防护罩。4、气瓶 (1)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减压器,乙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并应灵敏可靠; (2)气瓶间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与明火安全全距离不应小于10m; (3)气瓶应设置防震圈、防护帽,并应按规定存放。5、汽车起重机 (1)使用与管理 1)起重机使用条件必须符合 ZB J80 003 的规定。在超出上述规定时,应由用户在订货时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2)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每次启,用时间、地点和工况记录;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情况记录;设备、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3)起重机必须定期保养,严禁带病作业

12、; 4)起重机不得在暗沟、地下管道、防空洞等上面作业;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设备设施5)严禁超载作业。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的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 6)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重物。7)严禁带载重力下降; 8)起重机工作时风力不得,超过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9)用支腿起重作业前,必须按说明书的要求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10)起重机作业时,转台上不得站人。汽车起重机行驶时,上车操纵室禁止坐人; 11)起重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

13、站人,在重物上有人时不准起吊重物。作业现场人员一律戴好安全帽; 12)起重机在维修保养时应停机。在检查油量或添加燃油时,不得吸烟或用明火照明; 13)起重机的管理应符合 GB 6067-85 中 52 的规定。(2)司机与起重指挥 1)起重机司机和起重指挥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及考试合格后,持有操作证和指挥证方能操作和指挥; 2)起重机司机必须了解工作原理,熟悉起重机的构造、安全装置的功能及其调整方法,掌握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3)当重物处于悬挂状态时,司机与起重指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起重机司机操作时必须集中注意力,不能与其他人员闲谈。只对指定的指挥人员的信号做出反应。但对于停止信号,不管

14、是谁发出的。在任何时候均应服从。不符合操作规程的指令,司机应拒绝执行。有人往起重机上攀登时,必须停车; 5)起重机司机身体不适或精神不佳时,不应操纵起重机。严禁司机酒后操作; (3)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1)用 20 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 5; 4)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0。(4)钢丝绳的维护保养1)除应符合 GB 6067 的规定外,钢丝绳还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维护保养:钢丝绳在使用时每月至少润滑两次;润滑前应用布擦净钢丝绳,然后涂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润滑油、润滑脂的品种应符合钢丝绳

15、厂的出厂使用说明书; 2)在切断钢丝绳以前,应在钢丝绳切断处的两边捆扎,以防绳股散开。(5)钢丝绳的检查1)起升机构的钢丝绳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其余有运转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并要详细填写钢丝绳状况报告,注上日期并签字,装入设备档案备查;2)起重机停置或贮藏而使所有钢丝绳闲置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时,在重新使用以前,应进行一次彻底检查。(6)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1)裂纹或轮缘破损;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 气动工具一般安全要求 沥清滩铺机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设施2)卷筒槽底磨损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5;3)焊接滑轮的磨损量超过轮缘板厚的20;4)其他滑轮槽底磨损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5; (7)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报废:1)裂纹;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衬垫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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