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与州协同治理:美国防治青少年网络欺凌的立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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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邦与州协同治理美国防治青少年网络欺凌的立法实践 黄天红互联网时代,青少年使用手机、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频率越来越高。2011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研究报告儿童上网安全:全球挑战与策略(ChildSajety On.line: Clobal Chal-lenge.s and .S工rategic.s)指出,网络上的恶意图片、色情陷阱与网络欺凌已经成为危害儿童健康成长的三大网络威胁【lJ。2017年,联合同儿童基金会发布的世界儿童状况报告:数字时代的儿童(the .StateWorlds Chilciren.: Chilcireni凡以DigitaL World】表明,1524岁的年轻人在网民中

2、所占比例最高,全球1/3的瓦联网用户是青少年2。网络在为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问题。传统欺凌行为逐渐延伸到了网络世界,青少年成为最易受到网络欺凌的群体3。同时,青少年对于网络的高度依赖与熟练操作,使其接触网络欺凌的“门槛”也大大降低。美国作为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国家,其青少年的网络欺凌形势十分严峻。美国疾病控制巾心(Cen工er for Disease Con工r01)2017年发布的国家青年危险行为调查(National Youth.Ri.skBehavior Su)rvey)报告表明,14.9%的高中生遭受过网络欺凌4。2019年7月网络欺凌研究巾心( Cyherhu

3、llying Research Cen工er)-项关于全美青少年网络欺凌现状的调查显示,在4972名1217岁的中学生中,有37%的学生曾受到过网络欺凌,15%的学生表示曾对他人实施过网络欺凌。5一、网络欺凌概述(一)网络欺凌与传统欺凌网络欺凌是由传统欺凌衍生出的一种欺凌形式,日前世界范围内对网络欺凌尚未有统一定义,大多基于挪威心现学家奥维斯对传统欺凌的定义,包含“主观的伤害性行为、重复发生的行为、受害者与施害者双方的力量不平衡”三个要素。网络欺凌在继承传统欺凌部分要素的同时,也衍生出了一些新的特点。6一方面,网络欺凌继承了传统欺凌的“主观的伤害性行为与反复性”特征,同寸由于利用了虚拟网络,双

4、方力量的不平衡性不再是网络欺凌的特性。另一方面,研究表明,网络欺凌具有匿名性、持续性、普遍性、复杂性、间接性、公开性、易被忽视性等特点7。不是网络欺凌不同于传统欺凌的多种特性使其危害更大。(二)美国关于网络欺凌的界定美国已出台反网络欺凌法律的各个州对网络欺凌的定义均不相同,如路易斯安那州将网络欺凌定义为“任何具有重复性且带有恶意的胁迫、虐待、折磨、恐吓未满18岁的人的电子文本、图片、书面或口头交流”。美国网络欺凌研究专家塞弥尔辛杜加( Sameer Hinduja)与贾斯丁帕钦(Jus工in Patchin)将网络欺凌定义为“故意且反复利用电子通讯设备对受害人实施侵害进而使受害者遭受精神痛苦的

5、行为”。8可见,政府关于网络欺凌的定义更强调网络欺凌手段的多样性,而学者的定义通常不对网络欺凌的实施工具做细致分类,而是更具概括性。但就网络欺凌定义的核心要素而言,两者保持高度一致,即借助电子设备实施欺凌的行为、主观的伤害性行为以及重复发生的行为。二、联邦政府层面的立法行动(一)反青少年网络欺凌专项法律的出台2006年的“梅根梅尔( Megan Meier)事件”成为引发美国全社会关注网络欺凌的“导火线”,也促成了反青少年网络欺凌专项法律的诞生。案发当地密苏里州当时还未有针对网络欺凌行为的法律,检方最终在友聚( MySpace)公司总部所在地加利福尼亚州以违反友聚使用公约为名,对犯罪嫌疑人提起

6、公诉。2008年,有议员向众议院提出颁布梅根梅尔网络欺凌预防法(Megan, Meier Cyberbul-lyin,g Preven.tion.4 ct),规定实施网络欺凌将构成联邦犯罪,“任何人在跨州或跨国交流中,利用电子手段进行严重的、重复的、敌对的行为,意图强迫、恐吓、骚扰或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精神困扰的,将根据本法处以罚款或不超过两年的监禁”。该法于2009年4月正式出台H,也是美国联邦政府历史上第一部针对青少年网络欺凌的专项法律。(二)高度重视青少年网络隐私安全美国政府将青少年网络隐私安全作为防治青少年网络欺凌工作的重心,出台的法律不仪限制网络上有害信息的传播,还保护儿童在网络世界的

7、隐私安全,从而有效保护青少年免受或少受网络欺凌的威胁。于2000年正式生效的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ChildrensOn.line Privacy&Protection Act)中,对个人或组织在线收集13岁以下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网站经营者制定隐私保护政策,向13岁以下儿童收集信息时必须征得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并在保护儿童隐私和上网安全等方面承担相应的责任。同年12月,联邦政府颁布的儿童互联网保护法(Children,s In工ern.et Protection, Act)规定,美国中小学和图书馆只有在网络端口安装过滤软件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拦截、屏蔽对青少年有害的网络信息

8、,才能获得聯邦财政补贴。该法还要求各学校制定网络安全政策,必须包含监控学生的网络活动,引导学生进行适合的网络活动。学校监控学生的网络活动,有利于其第一时间发现学生的网络欺凌行为,并及时介入网络欺凌事件。102009年学生互联网安全法(.Student,凡一工ern,et Sajety Act of2009)旨在鼓励和促进学生合理使用网络,并拨款让学生接受网络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如何正确使用网络、如何在网络上约束自身言行、如何辨别网络犯罪行为等11同年9月颁布的青少年网络安全常识教育法(Adole.scen.t LVcb Awaren,e.s.s Require.s Education,Act)要

9、求相关司法部|、J、教育部门、健康部门和政府机关通过开展全方位的网络安全研究,为网络安全教育提供指导。12可见,美国除梅根梅尔网络欺凌预防法外没有针对青少年网络欺凌的专项法律,这也为美国各州政府相继出台反青少年网络欺凌法律埋下伏笔。三、州政府层面的立法行动(一)各州开展网络欺凌立法的现状1.各州重视以法律规制青少年网络欺凌问题美国各州开展反青少年网络欺凌问题的法律工作有两种形式:在反欺凌法律中增加网络欺凌的内容或是出台反网络欺凌专项法律。截至2019年8月,美国50个州都对传统的校园欺凌问题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其中48个州的法律条文中涵盖了网络欺凌的内容,44个州对利用电子移动设备实施网络欺

10、凌行为做出刑事处罚的规定,45个州赋予本州学校处罚网络欺凌实施者的权利,48个州规定学区或学校制定预防和干预网络欺凌的政策,17个州的法律指出对网络欺凌问题的防治范围必须延伸到学校之外。包括俄勒冈州、华盛顿州等在内的14个州对“网络欺凌”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反网络欺凌专项法律。132.配套反欺凌法律的反馈评价体系美国欺凌警察组织(Bully Police USA)针对各州出台的反欺凌法律法规,建立了反欺凌的法规反馈评价体系来评价各州的反欺凌法治质量,网络欺凌立法较为健全的州能获得A+以上的等级。该评价体系的标准主要包括教职工防治学生网络欺凌的岗位职责、学生网络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早期预警和

11、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网络欺凌事件的通报与处理机制、教职工对反网络欺凌议题的培训与研习情况等。这一反馈机制在更大程度上推进了各州反网络欺凌立法工作的开展。14(二)各州反网络欺凌法律内容梳理美国各州反网络欺凌法律的内容后发现,各州关于青少年网络欺凌的立法内容主要涉及对网络欺凌的概念界定、对网络欺凌者的处罚措施与力度、相关人员对网络欺凌事件的报告、学区或学校反网络欺凌政策的制定、校园反网络欺凌培训项目等。151.反网络欺凌法律内容侧重点不同各州对网络欺凌定义的阐述侧重点不同,如华盛顿州仪是在传统欺凌中增添了一条利用电子设备进行欺凌的规定,并未就网络欺凌的新特点等做进一步说明。而堪萨斯州等

12、则对实施网络欺凌的途径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指出网络欺凌的实施途径包括电子邮件、短信、博客、移动电话、网络游戏、网站等。此外,各州对网络欺凌行为发生场所和时问的规定也不相同,如亚利桑那州等未将发生在校外网络欺凌事件纳入到法律规制范围,其法律只时校内网络欺凌行为进行了规定。有的州虽未将校外网络欺凌行为纳入到相关的法律中,但做出了一些适应性修改。例如,华盛顿州规定,凡是上学时段实施的网络欺凌行为均视为校内网络欺凌;山纳西州扩大了“校园”的范围,将由学校承办的所有活动、由学校提供的各类电子设备和交通工具,以及学校专用的公交站台等囊括在内;加利福尼亚州等明确指出,由于校外網络欺凌同样对学生学习、教学秩

13、序、校园环境等造成了负面影响,对网络欺凌的法律规制应延伸至校外。162.注重发挥学校在防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美国,学校一向被认为具有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校院环境的责任与义务。随着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各州政府更为重视学校在青少年网络欺凌防治中的重要作用17。因此,美国绝大多数州都通过立法赋予学校白行决定对网络欺凌者的惩罚措施的权利,以确保各学校能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与有效学习提供安全的校园环境。南卡罗来纳州在2006年出台的学校安全环境法(the .Safe .School Climate Act)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采取措施禁止具有骚扰和恐吓性质的网络欺凌行为,该州成为美国第一个正式将规制青少年网

14、络欺凌行为的权利赋予学校的州。同年,爱达荷州也在一项法律中赋予学校对实施网络欺凌的学生可采取勒令休学惩罚的权利。3.网络欺凌的惩罚力度各异各州对网络欺凌者的惩罚形式和力度不同,惩罚形式主要有罚款与监禁。加利福尼亚州规定网络欺凌者将接受为期一年的监禁或低于1000美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两项并罚。密歇根州对网络欺凌实施者的处置措施也是罚款与监禁,但是相较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处罚其严厉程度低,为监禁时间不超过93天,罚款不超过500美元或两者并罚。4.强调网络欺凌事件的报告工作网络欺凌事件的报告工作是防治青少年网络欺凌的重要一环,各州对于青少年网络欺凌事件的报告主体的规定不同。报告主体可分为两种类型,一

15、种是由学校的校长、教师与其他教职工负责向有关部门对学生的网络欺凌事件进行报告。俄勒冈州等明确规定学校的全体教职工必须就学生的网络欺凌行为向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真实的报告。另一种类型的规定扩大了网络欺凌事件的报告主体,要求学生也要列入其中。罗德岛州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和学生都必须将网络欺凌事件报告给学校相关领导,还鼓励学生以匿名形式进行报告。5.反网络欺凌政策制定主体的多样化各州反网络欺凌政策的制定主体并不相同,共有四种类型。第一种是直接由州教育局做好反网络欺凌示范政策,要求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加以采纳并将其纳入到学校安全计划中,如加利福尼亚州等。第二种是通过设立一个新的机构或部门来承担反网络欺凌政策的

16、制定工作,如华盛顿州就通过设立咨询委员会的方式开展政策制定工作,再要求学校依据示范性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反网络欺凌政策。第三种是州教育局提供制定这些政策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地方教育部门在充分吸纳政策制定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白行制定反网络欺凌政策,如新墨西哥州等。第四种是州教育局直接将反网络欺凌政策制定权赋予学校,并且不提供任何指导性意见,完全由学校白行决定如何制定以及制定怎样的反网络欺凌政策,如缅因州等。6.开展反网络欺凌培训项目开展反网络欺凌培训项目是防治网络欺凌的重要手段,各州对此类培训项目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其实施主体可以是学区或学校。俄勒冈州由各学区白行开设反网络欺凌培训项目,这些培训项目不仅要纳入学生学习计划,还要纳入学校教职工培训计划。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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