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编)税务注销股东会决议国税地税普通公司分公司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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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注销股东会决议国税地税普通公司分公司适用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有 限 公 司关于注销XX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东会决议出席会议股东: 二、X 、X有限公司(出席代表:X) 本次股东会于 年 月 日在丄召开,本次会议的召 集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会成员工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X人,代表 公司股东100 %表决权,所作出的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 100 %同意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议内容如下:同意x公司注销地税(或者国税)事宜。全体股东:(签名或盖章

2、)年 月 日(公司盖章)提示: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蓝 色字体的提醒语在打印材料时要删除。注:1. 本范本适用于变更登记和申报变动事项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国有独资)。公司变更 登记和申报变动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决议:2. 变更登记事项和申报变动事项涉及修改章程,所作出决议须经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权股东表决通过。出席会议股东如反对或弃权的,应列明所占表决权比例;3. 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不包含列席会议新増股东人数:4. 股东为法人的,“出席会议股东”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如需列明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岀席代表:XXX)”;5. 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加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 代替,签名应用签字笔或墨水笔:6. 为减少文件份数本范本将股东变更前后的股东会决议合并而写,如需要可分开写。没有转让岀资新増股东的,适当删减范本中有关“新増股东”的内容:7. 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营项目类别30日内,增 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股东发生变化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 (核査)日 后,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提交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申报变动事项;8. 使用A4纸,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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