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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阮齐林教师刑法修正案八全文及解读 篇一:阮齐林教师解读刑法修正案八 阮齐林教师解读刑法修正案八 重要内容加粗标注 以下加粗字体考生应着重掌握。 一、总那么 1.(75岁人犯罪)已满75周岁的人成心犯罪的,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分;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 (死缓)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假如没有成心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假如确有严重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假如成心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3.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成心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
2、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依照犯罪情节等情况能够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4.适用减轻处分,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5.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认定为累犯) 6.恐惧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7.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本人罪行的,能够从轻处分;因其如实供述本人罪行,防止特别严峻后果发生的,能够减轻处分。 8.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
3、不能超过25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品种一样的,合并执行,品种不同的,分别执行。 9.关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能够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严重不良妨碍。 宣告缓刑,能够依照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假如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关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
4、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背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峻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10.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以下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三)人民法院按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8+1八重罪加累犯,严控对象,一般最低执行27年,有严重立功的最低22年。) 1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
5、执行13年以上,假如认真恪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假如有特别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能够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成心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妨碍。人,免除前款规定的(前科)报告义务。 13. 将刑法第68条第2款“犯罪后自首又有严重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分”删除。 二、分那么 1.对刑法第109条叛逃罪,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平安的”删除。 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分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罪处分。 3.第141条之消费、销售假药罪,不以“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危险”为要件,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5.(强迫买卖罪)以暴力、威胁手段,施行以下行为之一,情节严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分金;情节特别严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别人提供或者接受效劳的; (三)强迫别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