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信息技术的参与型青少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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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信息技术的参与型青少年法治教育 李晓辉林鸿潮摘要:参与和实践是塑造公民法治素养的首要手段。全球很多国家都将参与型教学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要抓手,使学校法治教育与公共法治实践和学生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在内的多种信息手段给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扩展并创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形式与内容。通过经验学习和借鉴,该文提出建立线上线下联动、多元技术支持的参与型教学,可以弥补单纯灌输式教学的不足,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法治行为能力和实践能力。关键词:教育信息技术;青少年法治教育;参与型教学:G434 :A法治理想的实现仰赖公民的法治实践,只有一代又一代具有

2、法治意识和素养的公民行动才能铸成中华民族的法治之魂。自2016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颁布以来,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进入国民教育体系并得以迅速发展。但由于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起步较晚,涉及教育对象和层次复杂,教育资源和手段有限,操作过程中仍存在诸多有待完善之处。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法治教育的输出方式仍以灌输式为主,青少年的实践性、互动性不足,导致法治教育停留在简单的知识教授和普法的层面,无法形成内化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而法治既是一种社会治理模式,也是一种行为方式,最终要转化为公民的法治实践能力。“法律以塑造好公民和正义的公民为目的,法律为共同生活提供了一種教育,正是共同生活孕育了指向他人的包容

3、性德性,在此意义上,正义并非德性之一端,而是德性之整体”。而公共精神、公民意识与法治精神的涵养最有效的方式即是公共参与。通过公共参与,方能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交互性视角理解公共事务中的公共利益衡量,才能学会如何以权利和义务话语作为对话方式最终达成公共理性。基于权利逻辑的公共理性不仅仅是对规则的服从,而在于成为反思和修正的力量,从而推动社会走向进步。公共参与是法治精神启蒙的最佳渠道。在青少年法治意识形成和思维培养过程中,仅仅靠灌输式的“记忆”模式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短期的、表层的。只有通过更多的参与型、互动式教育教学模式,创造更多的实践参与机会,将规则形成的民主过程、纠纷解决中的权利义务

4、关系、衡量和尊重规则的公共意义与公共法治实践和他们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法治教育才能真正种下会发芽的种子。一、参与型、实践性教育模式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首要手段(一)面向公共法治实践的教育“一切形式的公民文化培育或者教育都内在地包含着某种形式的政治技能的培育或训练包含着政治认知技能、政治参与技能和政治批判技能”。鉴于公民教育与法治精神的最佳启蒙方式即为实践参与,举凡各主要国家法治教育的经验中,往往都包含参与型法治教育的强调和具体举措。美国1978年颁布法治教育法案(Law-related Education Act of 1978),注重宪法教育和权利教育,在教学方式上注重学生的互动性参与,通过

5、组织模拟法庭、模拟议会辩论、小组讨论、模拟总统竞选等形式提升实践效果。学校将参与过程向社会开放,引入法官、律师、警察等法务工作者参与教学,提升场景效应,增强教育效果,注重训练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理性论辩的能力。法国在参与型法治教育方面,注重培养未来公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少年议员日”活动就是生动的一例。在每年的“少年议员日”,各参与学校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选举产生一位“议员”。该“议员”将有机会在第二年的“少年议员日”携法律草案代表“选民”赴巴黎国民议会大厦开会。为此,在当选后一年的时间里,“议员”要带领同学学习法律条文,并讨论起草法律草案文本。通过联通青少年的法治课堂与最高立法机构的立法过程,也将

6、青少年的民主意识连接到了真实的国家政治生活之中,从而唤起了公民意识的清晰概念。日本的法治教育参与型实践是全方位精细化的,常常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适宜的审判,在旁听前既需要进行背景介绍,如解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和社会危害,庭审之后还要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组织案件讨论会、辩论赛、演讲会或者开展类似案件的模拟法庭,帮助学生全方位内化所看到的庭审实践。而日本的社会教育法则为各级各类公共法务部门设置了向学生提供教育资源和服务的义务,从而使法治社会实践得以广泛开展。这一围绕庭审旁听所展开的一系列教育活动成为未来陪审员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日本2004年颁布了关于陪审员参与刑事审判的法律,恢复了1943年废止的

7、陪审员制度。而陪审员制度的恢复需要广泛的民众参与,需要保证国民具有担任陪审员的基本素质,因此需要在学校教育中充实有关司法的学习机会。围绕庭审所组织的一系列活动将学校法治教学与法治社会实践直接关联起来,经由此种深入全面的指导性参与过程,不仅有助于提升公民陪审的参与度,而且提供了具体的参与式学习体验。(二)联系生活实践的法治教育面向青少年提供切实的法律帮助,不仅仅是教育的规训,而更应该通过诸如守护网络安全、保护隐私、预防校园欺凌、捍卫人格尊严、维护财产权益等法治主题学习,让他们认识到自身的权益,感受到生活在法律天使的翅膀佑护之下所获得的安全与自由。法治教育不仅仅是权威教导式地传达法律的威慑和禁止,

8、还要告诉青少年法律能够为他们做什么,以及如何按照法律的指引追求安全美好的生活。一方面通过参与型教育模式,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法治行为习惯,另一方面能够帮助学生形成以法治思维处理日常生活问题的基本能力。日本警察厅会在网站上或者实践教学中教给孩子们如何在网络世界中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权益;学校教育中也注重帮助孩子们学会如何在日常的消费活动中保护作为消费者的权利。新加坡设定了14所“警察与少年”俱乐部,由警察署长组织警员开展各种趣味性法治教育活动,教给孩子们防范犯罪侵害和自我保护的技能,以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美国联邦教育部在其规章中规定,法治教育要帮助学生“在这个复杂和多变的社会中更加有效地与法律

9、打交道”,不是仅仅教育青少年服从法律的指令和命令,而是要会运用法律思考和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如美国南卡罗来纳州的律师协会的“生活中的法”项目,即组织志愿律师和法学院学生教师向中小学生提供其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法律帮助,并作为外包教育项目被有些学校纳入其社会实践课程的组成部分。再如美国俄亥俄州的3C(College,Career and Civic Life)项目,其用意即在将法治教育与学生的生活和未来生涯规划联系起来,一方面通过介绍以了解州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运作框架和机制,帮助其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公共事务涵养公民素质;另一方面激励有兴趣和志向的学生朝向特定职业发展,并为大学申请和专业选择提供帮助。俄亥

10、俄州的另一项法治教育项目“正义青年”项目则是鼓励青少年以法治精神参与社区治理,以批判的建设性的眼光去发现他们生活的学校和社区中存在的权利保障、公共治理等法律问题,并通过演讲会和向立法与政府机构递交报告的形式发出“雏鹰之声”。收到孩子们报告的机构往往需要专门回复相关情况严肃作答,并做出相应改进。这一项目大大提升了孩子们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使他们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和意义。作为对教育效果的检验机制,法治教育评估指标中的“法治意识、法治常识和法治思维”都需要转化为以行动为导向的“法治能力和法治实践”方能落地,而法治能力和法治实践则需要在参与中学习。美国的法治教育评估中特别强调参与性指标,在美国法治教育

11、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中发现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最有助于提升学习效果、减少青少年行为不端的六个积极指标要素,几乎都涉及到提升教学的参与性:校外专业人士进课堂;教学战略促进学生之间真正的交流与合作;选择和使用具有启发性和说明力的案例;保障讲师指导的数量与质量;学生参与教学管理过程;教师获得充分的专业的同行协助。而借助于当代信息技术,实现上述目标显然更为便利。反向观之,使用信息技术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之一也是提升参与度,创造实践环境。二、信息技术提升法治教育参与性的主要途径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教育领域提供了越来越丰富、便捷的技术手段。对于学习者而言,信息技术能够帮助学习者

12、获得更为多样的学习手段和更为丰富的学习素材,帮助学生从思维的不同切入点进入学习过程,激发起传统教育模式下被限制的潜能。信息技术能够帮助学习者利用文字、音视频、互动等多重手段理解观念和知识、即时评估其学习效果,并提供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帮助。信息技术还能够帮助学习者集中和维持注意力,激发其学习热情和兴趣。对于教育者而言,信息技术能够提供更为丰富多样的教学素材和资料,帮助教育者获得专业人士和同行的帮助。信息技术打破了传统的法治教育空间,突破了学校的围墙使之进入广阔的社会空间;信息技术使学习在时间上贯穿到学生的课前课后,形成自由组合式的学习时间模式。而对于管理者而言,信息技术则打破了资源分配的不均衡,

13、是实现教育均衡化的重要手段。为此,各国在教育技术应用方面,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推动教育发展,占领未来发展的制高点。以美国为例,美国联邦教育部专设教育技术办公室以推动技术使用,普遍提升全美的教育和学习水平。该办公室根据立法与技术环境变化,编订和修订教育技术计划,制定教育技术政策和战略。在教育技术使用上强调“善用技术”,即使技术成为让学生与教师建立更加紧密联系的媒介,成为改进学习模式的手段,成为改变长期存在的教育资源和质量不均衡问题的契机,并使学习者能适应不断变化的世界。教育技术也广泛应用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为参与型法治教育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技术條件,提升了法治教育的效果,同时也发展

14、出了适应智能时代的法治教育新内容、新形式。(一)线上线下联动的参与型教育模式技术本身不能提升教育的效果,对技术的妥善运用才能达到这一目的。如果仅仅将互联网作为线上资料库来理解,将信息技术的应用仅仅理解为对线上资源的下载、分发和观摩,割裂线上线下、信息化手段教学和现实参与型教学的关系,那么信息技术不仅无法提升法治教育的效果,反而会取代了活生生的现实参与,进而可能会严重影响教学的效果。建立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美国法治教育网站以线上线下互动的媒介为己任,将线上资源的使用和线下的培训和参与型活动与教学形式有机地联合起来。大量的信息资源由专业性的法院、律师协会和大学法学院提供,教室成为广义的法律实践社会

15、网络的一个部分。线上资源往往对接线下的实践活动,使资源的使用有了明确的指向并能够检验效果。美国法治教育网站内容包括传统的教师资源,如电子图书馆、电子教程和视频课等,同时还包括一些联系线下的互动性内容,如模拟法庭的组织、报名与相关竞赛案例资料。部分美国法治教育课程提供在线的学校和社区公益服务申请,并提供网上沟通和技能培训,随后根据学生参与学校与社区的情况在线换取学分(成绩)。而诸如“儿童选举”之类的网站可以直接帮助课堂中的孩子们了解民主选举的程序并进行真实的意见表达,既训练了青少年的民主法治能力,也向社会真实地表达了孩子们的意见。美国法治教育网站还使用了一些创造性的信息化手段,将线上的学习与线下

16、的日常生活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了服务于青少年日常生活的法律扶持系统。如佛罗里达州法治教育网站推出了“走向成年”APP,与佛罗里达州律师协会的相关网站和APP联动,帮助即将走入社会的高中生实现从孩子向成年人的转变。该APP中不仅提供“新成年人法律生存指南”(Legal Survival Guide For New Adults)、“法律生存指南微课”(Legal Survival Guide Quiz Show)等内容,还可以实时连线志愿者,寻求疑难问题解答和紧急事项救助,等于向未成年人提供了一个“口袋律师”服务。青少年学生还可以通过线上互动相互帮助,建立社群联系。其他的法治教育网站也多通过Facebook、LinkedIn等社交媒体与用户建立互动。“从实地调研、访谈的情况看,强调互动、参与的教学模式,如模拟法庭等,更受青少年学生的欢迎,而通过学生的实际参与,也更能强化其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对法治理念的认同”。我国目前的青少年普法网站,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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