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介绍

上传人:金** 文档编号:224819001 上传时间:2021-12-1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介绍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介绍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介绍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介绍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介绍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介绍》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介绍(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介绍 篇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1)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建立标准:经济适用房按规定标准,现阶段每套住房一般操纵在60110平方米。 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 购置程序:凡购置经济适用房,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由经济适用房工程建立单位进展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购置。 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那么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按照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要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

2、;勘察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根底设备建立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治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1、什么房子能卖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那么是尚未住满5年的。详细时间以购房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关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按照目前市场价格进展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关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那么不同意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置时的单价出售,同时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置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

3、的结果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置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原价出售给有购置资历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置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3、如何购置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置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置经济适用房的特别条件,任何购置人群都能购置。购置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置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

4、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置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一般经济适用房的购置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置资历审核手续。假设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那么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治理。 4、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要素,再决定购置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工程。如上班单位离工程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要素。 其次,到工程现场调查,理解工程本身的配套

5、设备,并结合本身的需要进展购置。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治理等情况都应有所理解。 第三,按照本身的居住要求,详细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构造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根底材料。 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留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置后,引起不必要的苦恼。另外,特别提示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建立、买卖和治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立标准、供应对

6、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立、买卖,施行经济适用住房治理,应当遵守本方法。 第四条 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坚持“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分别决策”的原那么,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开展水平、居民住房情况和收入水平等要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的、建立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负责组织施行。篇二:经济适用房上市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上市买卖条件 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治理的意见已经正式出台,其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者,同意其上市进展买卖。 登记满5年,方可上市买卖 按照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买

7、卖,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根底设备、公益设备建立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买卖。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推断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产登记时间是否已满5年,以住房产权界定卡所标注时间为准。“2000年往常的经济适用住房由于没有发放产权界定卡,以房产证上的办理时间为准。”他说。 不满5年想出售,由政府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时间不满5年不得上市买卖。如需出售,由政府按原出售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回购住房用于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置条件的家庭出售。今年起,新购经适房上市需按商品房市

8、价补差价 按照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新购经济适用房符合上市买卖条件的,需按上年同地段一般商品房价格补足差价方可出售。 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买卖当年基准地价的20% 按照规定,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买卖当年基准地价的20%。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市区国有土地的基准地价并非原封不动,一般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住宅用地,目前我市执行的基准地价标准为一级每平方米2400元,二级每平方米1650元,三级每平方米1125元,四级每平方米750元,五级每平方米525元,六级每平方米375元。 假设您需要理解所住地段的详细土地级别,可以到国土资源

9、局的土地登记中心,或者市行政效劳中心的国土资源局窗口进展征询。 收益所得视购房时段、面积、楼层而定 按照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部分,收益所得按购房时段对应标准收取;单套面积超过90平方米部分,收益所得按对应标准的双倍收取。购房时段详细标准有三类:1995年至2000年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平方米200元收取;2001年至2007年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平方米300元收取;2007年8月以后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年公布标准收取。 鉴于楼层不同,其差额也在上述标准的根底上有所浮动。(详见下表) 需要留意的是,假设所售住房楼层为高层建筑(7楼以上),那么差额系数按7层楼顶

10、层系数的80%即0.56执行,不再浮动。 详细补缴多少,您可以如此算 工作人员通过实例为我们详细解释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前需缴纳的详细费用。例如,位于涧西区嵩山路附近的某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内,有一套总建筑面积95平方米,楼层为3楼(该楼共7层)的房子需要上市买卖。其住房产权界定卡标注,发卡时间为2005年8月;其土地证上标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平方米。 首先,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买卖当年基准地价的20%”这一规定,假定土地等级为三级,按每平方米1125元收取,那么应缴费用为1125元1520%=3375元。 其次,按照住房产权界定卡标注的时间为2005年,90平方米

11、应缴纳的收益所得标准按照每平方米300元执行,超出的5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600元收取;按照楼层为3楼(该楼共7层),差额系数为1.3。据此,缴纳的收益所得共计(90300元+5600元)1.3=39000元。 因此,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前需缴纳的详细费用为3375元+39000元=42375元。办理上市买卖,这些材料缺一不可 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手续时,您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购房者不需要)、房产证、房屋产权界定卡。 另外,假设房屋产权界定卡上的姓名并非一人,那么需全部到场才能办理。 据介绍,您可以到位于开元大道市政府西边的市行政效劳中心,“一站式”办

12、理买卖手续。详细办理程序如下: 1.到市住房办窗口填写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申请书,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出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意见书; 2.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意见书分别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市财政局窗口缴纳收益所得款; 3.持以上缴纳费用票据到房管部门窗口办理买卖手续,缴纳契税、买卖费等费用; 4.买卖成功,购房者领取户名更改后的新房产证;取更名后的新土地证。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意见书的有效期为30天,逾期重新申请。另外,住房保障部门将建立住房保障治理档案,产权人假设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的,不再具有购置此类住房资历。 经适房收益所得楼层差额系数 一层二层 三层四层五

13、层六层七层 本文来自于篇三:经济适用房买卖规定 昆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征询题解答 时间:2010年01月04日 | 投稿人:(律师)毕志荣 | 关键词:经济适用住房 | 阅读:3826 由于房价的上展,转让或购置经济适用房越来越爽朗,其中的法律征询题也更加的突出,本文对此类房屋的转让及存在的法律风险进展分析,供大家学习参考。 昆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征询题解答 随着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征询题成为昆明法律实务中的热点征询题,昆明市陆续出台了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治理施行方法和昆明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试行方法,为实务操作提供了法律按照。 经济适用住房从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

14、得上市买卖。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出售时,按照成交价总额的3%向政府交纳房屋收益;按照届时该地块分摊土地面积及其所在区域基准地价的25%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分别由房产治理部门和国土资源治理部门在办理产权买卖登记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收取,交同级财政专户存储。在限制上市买卖期限内,因继承、离婚析产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市房产治理局核准后,同意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限制上市买卖期从原房屋所有权证获得之日起计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在“附记”中注明“经济适用房住房继承”或“经济适用房离婚析产”经济适用住房所占面积、准予上市买卖日期及相关的内容。经济适用住房购置

15、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置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按照市房产治理局确认的名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其他专项安排的经济适用房和产权安置房源,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确实认文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工程建立单位自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现就一些实务中常见征询题,以昆明为例,做出解答。 1、什么房子能卖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那么是尚未住满5年的。详细时间以购房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关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按照目前市场价格进展出售。 关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那么不同意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置时的单价出售,同时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置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置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原价出售给有购置资历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置他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