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评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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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评审指南一、组织管理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由厅分管工程质量安全的厅领导任主任,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与管理处、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标准定额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处、综合执法监督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省建筑业发展中心有关负责人任成员。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评审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组织实施。二、工程申报申报单位对满足申报条件的工程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属地

2、推荐申请,省外项目向省建筑业发展中心提交申请。申报单位在取得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建筑业发展中心推荐后,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申报资料至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一)申报资料1.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2.工程中标通知书;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符合有关建设管理程序的证明文件;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报告、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5.施工单位在结构工程施工中主要的图文、影(像)等资料;6.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说明(工程特色、亮点、难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用情况);7.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还应补充报送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报告。(二)申报流程1.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

3、设厅网(2.进入业务系统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系统;3.通过申报企业账户、密码登录;4.上传提交申报资料,格式为扫描盖鲜章彩色电子版(PDF格式)。(三)初审告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对报送资料进行符合性初步审查,初审结果通过申报系统告知和查询。三、工程复查 通过初审的工程项目在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现场复查。工程现场复查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组织,专家组具体实施。专家组成员从住房城乡建设厅专家库中抽取,根据工程规模、技术难易程度,应不少于2名专家。专家组对资料审查合格的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并根据现场检查或抽查结果提出复查意见,现场复查评分85分以上的工程项目方可推荐。四、工程评审省建设工程

4、质量安全总站将专家复查意见汇总后报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由其组织评审委员成员单位会议(原则上每年1-2次),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工程申报材料和现场复查评分情况,对专家组推荐的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2/3以上选票的工程项目,提名为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建议名单。五、工程公布评审完成后,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省结构优质工程建议名单分批次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通告公布。投诉举报由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处理。联系方式: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028-85565545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0

5、28-85088613 邮箱:scszazz 7 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评审指南一、组织管理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委员会由厅分管工程质量安全的领导任主任,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与管理处、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标准定额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综合执法监督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有关负责人任成员。厅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评审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组织实施。二、项目申报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由施工总承包或工程

6、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后1个月内,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一)提交资料目录1.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2.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实施方案;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5.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条款。(二)项目申报流程1.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2.进入业务系统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系统;3.通过申报企业账户、密码登录;4.上传提交申报资料,格式为扫描有鲜章的彩色电子版(PDF格式)。三、项目受理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对报送资料进行符合性初步审查,初审结果通过

7、申报系统告知和查询。对于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在工地大门口醒目位置挂设“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申报工地”,接受监督。四、项目复核 申报单位在申报工地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70%至主体工程完工期间,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提交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核申请表。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申报单位将复核申请表原件扫描彩色电子版(PDF格式),通过省安全标化工地申报系统提交至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复核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组织,专家组具体实施。专家组成员(2-3名)从住房城乡建设厅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

8、或抽查,并根据现场检查或抽查结果提出复核意见,现场复核检查评分80分以上且无单项评分得0分的工程项目方可推荐。五、项目推荐项目完工后,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考核申请,提交以下资料:1.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评定申请表;2.项目自评结果;3.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分;4.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影像资料。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申报单位将推荐资料提交至省标化工地申报系统,格式为原件扫描彩色电子版(PDF格式)。六、项目评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将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资料汇总后报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由其组织评审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年2次),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项目申报材料、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现场复核综合评分等情况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2/3以上选票的项目,提名为省标化工地建议名单。七、结果公布考核评定完成后,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省标化工地建议名单分批次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通告公布。投诉举报由评厅审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处理。联系方式: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028-85563038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028-85093518邮箱:scsbh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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